換屋要先買?還是先賣?完整換屋優缺點、節稅及退稅方法一次看!

面對近期限貸令的新政策下,讓不少換屋族都感到措手不足,會有哪些影響?換屋族如果想換屋,又究竟是要先買?還是先賣比較好?本文就也為你介紹常見的可能換屋原因、優缺點以及節稅的方法,讓對有換屋需求的你可以更好的規劃房屋,並找到最適合你的房屋物件喔!
常見的5個換屋需求
對於有換屋需求的人來說,通常會想換屋的原因不外乎有以下可能:
1. 空間不足:家庭成員變化、儲物空間需求、年邁長輩需要照顧等各種因素,而導致原有的使用空間不足,進而產生換屋需求。
2. 屋況老舊:隨著屋齡增加,房屋可能出現牆面裂縫、磁磚膨脹、管線阻塞或漏水等情形,當這些狀況頻繁發生,也可能會讓人想進行換屋。
3. 工作變遷:工作變遷,導致上下班的通勤時間拉長,甚至可能需要跟家人分隔兩地時,也會是大多數人選則換屋的原因之一。
4. 地段需求改變:因周遭環境改變,導致原本的住家地點,不符合生活理想,又或者是人生階段的改變,有更想要居住的地區,像是有些父母會為了讓小朋友擁有更好的教育,而選擇換屋到符合理想的學區。
5. 周遭環境影響:當居住的周圍環境改變,也會是常見的換屋原因,例如與新搬來的鄰居,在相處上不融洽,或是住家附近新開的餐飲業人潮太多,導致出入及停車不便。
究竟換屋要先買?還是先賣?
做法 |
先賣再買 |
先買後賣 |
優點 |
➤不用煩惱新房屋的頭期款,可以等到賣掉舊有房屋後,再慢慢尋找理想的房屋。 ➤可確保舊有房屋出售的價格,是否足夠負擔新房屋頭期款及裝潢費。 |
➤原有的生活不干擾,不會有房仲及陌生人進出家中,能保有隱私。 ➤不用煩惱舊有房屋出售後的居住問題。 |
缺點 |
➤在出售時,若自住,需要接受房仲及陌生人來訪。 ➤出售後,可能會有一段時間需要先租屋。 |
➤需要先準備新房屋的頭期款、裝潢費。 ➤舊有房屋出售時間不一定,若還有房貸,每個月將同時有兩筆貸款支出。 |
適合族群 |
➤手邊資金有限者 |
➤有能力負擔新屋頭期款者 ➤重視隱私者 ➤舊有房屋已繳清貸款者 |
換屋前必知的3個節稅方式
依現行法令規定,出售房屋時,無論有獲利,還是所得為零,甚至是「賠售」,都要主動向「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進行申報,並且課稅方式會依「當初房屋取得的日期」,進行區分:
項目 |
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 |
新制(房地合一稅) |
適用 |
103年1月1日以前取得之房屋 或 103年1月2日~104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持有2年後出售 |
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 或 103年1月2日~104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持有2年內出售 |
說明 |
土地:土地增值稅。 房屋:財產交易所得稅。 |
土地、房屋合併計算,課徵所得稅。 |
申報時間 |
次年5月辦理結算申報。 |
完成移轉登記後,次日起算30日內申報。 |
但新、舊制的認定,如果有涉及繼承、遺囑贈與、夫妻贈與等,房屋的取得日期,就有可能可以用「前一手(也就是上一名登記人)的取得日」作為認定。
節稅必知1:裝潢發票必須要有
在進行房屋裝潢、整修時,請廠商開立發票,雖然會有額外5%的發票稅額,但卻有利於「日後房屋出售時」,向國稅局提出「成本憑證」,進行抵稅。
舉例來說,我們以「房屋買價1000萬,裝潢200萬,持有3年後,出售1300萬,採用新制(房地合一稅)計算」為例,來看「裝潢發票對於稅務繳納金額」的差別:
項目 |
有發票 |
無發票 |
成本 |
裝潢費用:200萬 發票稅額:10萬 |
裝潢費用:200萬 |
稅額計算 |
房屋賣價:1300萬 扣除210萬(裝潢成本) 扣除1,000萬(當初買價) 等於90萬獲利 |
房屋賣價:1300萬 扣除1000萬(當初買價) 扣除30萬(裝潢成本)(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的第26點規定,沒發票最高也有30萬) 等於270萬獲利 |
應繳稅額 |
315,000元(即為90萬×35%) |
945,000元(即為270萬×35%) |
*在同樣的買價、賣價、裝潢費的情況下,有發票者,雖然在裝潢付款時,需多繳10萬的發票稅額,但日後房屋出售,可以少繳630,000元的稅。 |
其中要特別注意的是——「不是所有裝潢發票都有認列喔!」依稅法規定,針對裝潢成本認列的標準為:「於使用期間支付,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且非二年內所能耗竭之增置、改良或修繕」,也就是說,像水電管線、泥作、木作、油漆、磁磚、衛浴設備等「不可以拆除且可持續使用多年」的裝潢,可認列為房屋成本;而其他木地板、窗簾、家電、家具、玻璃窗、系統櫃等「可拆卸或移動的」,則不被認列為可扣抵成本。
此外,房屋交易時必要的費用,也可以列入可扣抵成本,例如: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公證費、仲介費、過戶登記前的房屋利息。
申請抵稅必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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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稅必知2:沒發票最高也有30萬
若裝潢的發票遺失,可以向廠商詢問「是否有發票的存根聯」,一般業者所開立的發票,依法應保存5年,所以只要廠商能夠提供「發票影本並加蓋發票章」,即可作為憑證。
依據《房地合一稅第26條》如果「發票開立超過5年,廠商已無留存」或是「當初裝潢沒有請廠商開立發票」,那麼也可以依照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的第26點規定:「費用無查得資料者,按成交價額百分之三計算,並以新臺幣三十萬元為限。」簡單來說, 即使沒有辦法證明裝潢成本,仍有機會以房屋出售金額的3%計算所花費的成本,但最高以30萬元為上限。
節稅必知3:重購退稅是節稅最好的方式
對於換屋者來說,不管是新、舊制的課稅方式,都可以運用政府所推動的「重購退稅」,進行節稅。而重購退稅指的是,舊有房屋被課徵的稅金,有機會申請退回,並且「沒有次數限制」。
重購退稅的申請資格:
- 以「核實」或「現值」評定:重購退稅不是以房屋的面積評定申報,而是用「房屋的價值」或是「政府機關所評估的市場價值」評定。例如,舊有房屋出售價格為1100萬,並且因為有獲利而被課稅,當新房屋的購入價格大於1100萬時,就能以重購退稅的方式,可進行稅額扣抵,或是申請退稅;而面積較大的老屋,換成面積較小的新屋,則用「市場價值」進行評估。
- 買進、出售的2年期間:無論是「先買後賣」,還是「先賣後買」,出售與購置的間隔必須在2年內。舉例,112年出售舊有房屋獲利,那新房屋就必須是110年~114年期間所購買的,才能進行重購退稅。
- 新、舊房屋都要有設籍: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中一人,在新、舊房屋有「設立戶籍」,其中未成年子女不得一人設籍,必須要有其他直系親屬(爺爺、奶奶)一同設籍,並且新房屋在持有期間內,必須「設籍連續滿6年」,不得遷出。
- 必須為自用住宅使用:舊有房屋簽訂買賣契約前1年,不得有出租、營業、執行業務使用的情況;新房屋則是6年內不得有出租、供營業使用、設立公司行號等行為。
- 同一個所有權人且不變動:買房屋及賣房屋需為同一個人,並且新房屋5年內不得進行出售、移轉(包含贈與給配偶),但因繼承移轉,並仍為自用住宅使用,且無出租、供營業使用,則可免追繳原退稅款。
其中,以舊制計算所課徵的土地增值稅,同樣也可適用重購退稅喔!此外,若土地為自益信託土地,並且地上房屋仍供信託委託人本人、配偶或其直系親屬,作為住宅使用,與信託目的不相違背,在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的情況下,也可以辦理重購退稅。
除了以上這些「換屋前可以先規劃的節稅方式」外,如果有「因資金需求而將房屋賠售」的情況,後續3年內也可以透過房屋交易所得的收入進行扣抵喔!
央行打房的政策,對換屋族有影響嗎?
央行的「限貸令」施行後,雖然影響許多人的房屋貸款的申請,但隨著央行在10月9日發布的「第七波房市管制豁免條款」內容釋出,對於「換屋族」來說,也是一個好消息。有實質換屋需求的換屋族,可與金融機構協議簽訂「切結書」,其切結的事項為:
- 出售舊有房屋:在新房屋的貸款撥款後的1年內,出售舊有房屋,並完成產權移轉登記。
- 不得用轉貸規避:換句話說,如果沒辦法在1年內順利出售房屋並完成移轉,也不能用「把新房屋的貸款轉貸到其他銀行」的方式,規避原本應該履行的「舊屋出售」。
但要特別留意,若違反切結內容,不僅金融機構會取消寬限期,借款人還需要繳納原本寬限期內所需要償還的本金、罰息、違約金,以及補齊成數差額(例:第二戶限制貸款五成,但借款人因切結書而貸款八成,若違反切結,則須補三成。)。此外,換屋族所購入的新房屋,必須「不是高價住宅」,而高價住宅的定義,則會因每個縣市規範而有不同。
整體來說,打房政策對於「確實有換屋需求」的換屋族而言,只要掌握「出售舊有房屋的時機」,基本上不會有太大的影響。但若有顧忌,可以考慮「先賣再買」是「舊有房屋確定出售」後,再進行購屋,以避免違反切結內容。雖然政府的打房政策,影響了許多人的貸款進度,但也確實避免了投資客過度投機,而影響房市的情況,也期待未來台灣的房市,能夠回歸真正的居住需求,讓你我都能有理想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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