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懶人包】國土計畫法是什麼?看進度及分區查詢辦法!

你知道什麼是《國土計畫法》嗎?目前的進度又如何?《國土計畫法》原先預定於2025年4月30日上路,但因地方政府和民間團體有很多不同意見和反對聲音,目前以確定延至2031年。如果你對《國土計畫法》還不太瞭解,建議可以看專家透過3分鐘一次瞭解目前進度,以及分區的查詢辦法,打造永續家園。
國土計畫法是什麼?
在《國土計畫法》的核心理念中,是協助界定土地是否適合發展,並根據當地的需求,安排最適合的位置。如果將《國土計畫法》想像成學校要重新安排教室的方式,那就要先了解整體環境、上課需求、師生的習慣和每天的動線,然後把空間規劃成不同的功能區域,比如上課用的教學區、運動的體育場、休息的活動區等,讓每個空間都能發揮最大的用途,也不會互相干擾。這樣的「分區規劃」概念。
陸海地域劃分
- 國土保育地區:保護自然環境,限制開發。
- 海洋資源地區:永續利用海洋資源,分類管理。
- 農業發展地區:保護農地,確保糧食安全。
- 城鄉發展地區:滿足居住和產業需求,彈性使用土地。
雖然過去也已有一些土地使用管理的相關法規,例如:《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和《區域計畫法》,但由於分別管理不同類型的土地,因此缺乏整合性的通盤考量。再加上《區域計畫法》存有漏洞,如規劃的反應性、缺乏整合性、以及容易引發土地利用衝突等問題,所以將透過制定《國土計畫法》彌補這些缺陷,建立一個更具前瞻性、整合性、且能促進國土永續發展的土地管理體系。
若要查詢土地分區資訊,可上國土規劃地理資訊系統,在子選單「整合查詢」的定位查詢,輸入地址門牌資料,就能看到地圖上以不同顏色的色塊相應各種土地類型。
國土計畫法預計何時上路?
目前《國土計畫法》原預定2025年4月30日上路,但因地方政府和民間團體有很多不同意見和反對聲音,導致立法院在2024年底通過延後實施的決議,決定把正式上路的時間延後六年,也就是預計2031年全面實施。
立法時程
- 2015/12/18 三讀通過
- 2016/01/06 公布資訊
- 2016/05/01 確認施行
- 2020/04/17 修正部分條文
- 2020/04/21 公布修正資訊
- 2024/12/31 表決確認展延
國土計畫法分區的差異、限制及罰金
《國土計畫法》將全國土地和海域劃以四大功能進行分區,每個分區都有不同的目的和使用限制:
1. 國土保育地區
目的為保護珍貴的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像是森林、水源地、濕地、海岸等,同時也包含易發生災害的區域。
國土保育地區限制:
- 開發行為受到嚴格限制,甚至禁止某些使用,以保護環境為優先考量。
- 根據環境敏感性分為不同類別,愈敏感的區域,則限制愈多。
- 既有建築物可以繼續使用和修繕,但增建或改建需符合規定。
- 農地仍可耕作,但開發將受限制。
- 合法工廠可保留,但不可擴大使用範圍,並鼓勵轉型為低污染產業。
例子:原始森林、水庫、國家公園、水源保護區、易致災區域等。
2. 海洋資源地區
此區目的為永續利用海洋資源,整合多元需求,建立海洋使用秩序。海洋資源地區的限制:
- 根據海洋資源保育、原住民傳統使用、特殊用途等進行分類,並設定使用限制。
- 分為不同類別(如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
- 第一類:需保育或排他性使用的海域(如港區)。
- 第二類:可相容使用的海域(如漁業權範圍)。
- 第三類:尚未規劃的海域。
例子:海洋保護區、港區、海底纜線範圍、漁業權海域等。
3. 農業發展地區
此區目的為確保糧食安全,保護農業生產環境,促進農業多元發展。農業發展地區的限制:
- 以農業使用為主,但有條件允許其他用途。
- 分為不同類別(如第一類到第五類):
- 第一類:優良農業生產環境或投資重大農業設施的地區。
- 第四類:人口集中的農村,可優先進行住宅建設。
- 第五類:都市計畫農業區。
- 允許農業相關活動,如休閒農業、農村再生等。
- 未來若有發展需求,可透過規劃調整為城鄉發展地區。
例子:優良農地、山坡農地、農村鄉村、都市計畫農業區等。
4. 城鄉發展地區
此區目的為滿足居住、產業發展等需求,創造良好的生活和生產環境。城鄉發展地區的限制:
- 土地使用彈性較大,允許居住、商業、工業等多元用途。
- 分為不同類別(如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
- 第一類:都市計畫區。
- 第二類:工業區、鄉村區、特定專用區等。
- 第三類:原住民族土地範圍內的鄉村區。
- 原有建築用地(如甲、乙、丙種)仍可作建築使用,維持原有強度。
- 農牧、養殖用地若劃入城鄉發展地區,可申請用於住宅或商業用途。
例子:都市計畫區、工業區、鄉村區、原住民土地範圍內的鄉村區等。
若符合下列違反《國土計畫法》的使用限制和規定,將依《第38條》規定懲處罰金:
違反《國土計畫法》的土地使用行為與罰則一覽
使用情況說明 |
是否經過許可 |
是否符合分區 |
罰鍰金額 |
土地使用不符分區、也未經許可 |
否 |
否 |
100萬~500萬元以下 |
土地使用符合分區、但未經許可 |
否 |
是 |
30萬~150萬元以下 |
土地使用已經取得許可,但未依規定使用 (如使用類別、配置、項目、強度不符) |
是 |
是 |
30萬~150萬元以下 |
違反《國土計畫法》第23條第2項或第4項之使用規定 |
依個案而定 |
依個案而定 |
6萬~30萬元以下 |
《國土計畫法》是台灣邁向永續發展的重要里程碑,透過四大功能分區,確立未來土地利用方向。雖然距離全面實施尚需一段時間,但能相信的是,對於環境保育、資源配置與災害防範的追求,將會深遠地影響著台灣的未來,民眾應積極參與國土規劃,共同為後代打造永續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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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參考資料來源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內容如有異動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