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屬建物是什麼?3重點教您看懂附屬建物定義、法規及計價方式!
買賣房屋上的房屋權狀記載了各種面積,你瞭解其中「主建物」及「附屬建物」的面積嗎?房屋坪數又到底要怎麼計算呢?附屬建物又包含哪些?我們快速透過3大重點,帶你看懂陽台、雨遮、屋簷及平台等附屬建物的計價方式,讓你可以更正確的知道如何判讀房屋坪數,並使購屋流程更加順利喔!
附屬建物是什麼?
在購買房屋時,權狀裡會分別列出「主建物」及「附屬建物」,「主建物」是指房屋的室內面積,包含客廳、餐廳、臥室、書房、廚房及衛浴等部分。簡單來說就是所有權人可以直接使用、可自由出入的室內空間;而「附屬建物」則是指從主建物向外延伸出去,供專屬使用的面積,常見的有以下6種:
- 陽台:陽台是指上方有遮蓋物的戶外空間,但區域面積不可以超過當層樓面積的10%
- 平台:為陽台對下來的地方,不一定登記在權狀內,有人會做成小花圃。
- 露台:為上方無遮蓋物的平台,所有權屬於公共範圍,露台戶本身並沒有露台所有權。
- 花台:指突出在牆面外,但人無法在上面站立或行走的平台,只能放置花卉盆栽觀賞用
- 雨遮:在窗戶或冷氣口上方,寬度不超過50公分的構造物,常當作遮雨使用,故稱為雨遮。
- 屋簷:由屋頂向外延伸突出的部分,用來阻擋雨水滴落。
房屋的附屬建物是否計坪?
附屬建物是不是可以計坪,最常有疑問的就是「陽台」、「露台」及「雨遮」三大部分。分別說明如下
陽台
陽台的坪數可以登記在建物權狀的「附屬建物」,因此在房屋權狀上可以在附屬建物面積的欄位看到陽台的面積。
露台
所有權是公共的,但有些露台因為只讓特定住戶經過,因此會在合約中,以「約定專用」的方式提供給某些住戶使用。即使這住戶並沒有露台的所有權,但因為可使用露台因此實際使用坪數,比其他戶來得大,所以坪數單價及總價會比其他戶數高。
雨遮與屋簷
是不是計坪,會依照建照取得時間點而有差別,說明如下:
- 2017年12月前取得建照:雨遮與屋簷為可計坪
- 2018年後取得建照:雨遮與屋簷為不計坪
附屬建物的法規&相關計價方式
建築法規一直以來隨著現實狀況的改變,持續有相關的修訂,過往附屬建物一直有虛坪銷售的爭議,地政司完成《地籍測量實施規定》修訂後,買房時將附屬建物的計坪計價做了更明確的規範,現今的法律條文中,附屬建物中,計價方式依據附屬建物的種類有所不同:
陽台:計坪且計價
雨遮與屋簷:
- 2011年5月前申請建照,「可計價計坪」。
- 2011年5月法規更新修改,2011年5月~2017年12月取得建照者,雨遮「不可計價可計坪」。
- 2018年1月內政部通過修正《地籍測量實施規則》2018年後取得建照:雨遮為不計坪不計價,避免虛坪爭議。
了解了主建物與附屬建物面積的定義與計坪計價的規定後,希望可以幫助您讀懂房屋權狀,以更合理的價格找到理想的新家,在判讀房屋權狀時,也提醒您注意建物的所有權狀是以平方公尺為單位計算,但口頭溝通時,常會以坪數來計算,因此務必確認面積數字,且務必詳細確認所有房屋相關的登載訊息,以避免可能的購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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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參考資料來源為「中華民國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內容如有異動或完整相關法規條款均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