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遺產、贈與產權移轉,應檢附納稅證明
2015-11-11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國稅局表示,地政機關及其他政府機關或公私事業辦理遺產或贈與財產之產權移轉登記時,應通知當事人繳附由稽徵機關核發之納稅證明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其不能繳附者,不得逕為移轉登記。 國稅局指出,地政機關及其他政府機關或公私事業於受理當事人辦理遺產或贈與財產之產權移轉登記時,應通知當事人繳附稽徵機關核發之證明書,例如遺產稅或贈與稅繳清證明書或核定免稅證明書,或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之副本,其不能繳附者,不得逕為移轉登記。未依規定辦理者,若屬民營事業,處15,000元以下之罰鍰,屬政府機關及公有公營事業,由主管機關對主辦及直接主管人員從嚴議處,此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2條及第52條所明定。公私事業辦理相關財產產權移轉業務時,應特別注意上開法條規定,以免受罰。 該局舉例說明,A公司2011年間分別辦理股東與二親等親屬間股權買賣、股東與限制行為能力人間股權買賣之移轉登記時,未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2條規定通知當事人繳附稽徵機關核發之證明書(包括贈與稅繳清證明書,或核定免稅證明書,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之副本),即受理逕予移轉登記,經國稅局查獲,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2條規定分別各處罰鍰10,000元。A公司不服,主張其並不知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2條之規定,亦不知當事人財產移轉經國稅局核屬贈與行為,自無過失,申經復查遭駁回。 國稅局特別呼籲,公私事業辦理遺產或贈與財產之產權移轉登記時,應通知當事人繳附稽徵機關核發之納稅證明,否則一旦經稅捐稽徵機關查獲,將按行為次數分別裁處15,000元以下罰鍰,不得不慎。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12類型房地產交易免徵奢侈稅
2015-11-11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為利徵納雙方遵循,財政部於2015年10月12日發布命令,再次核定適用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下稱奢侈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2款「確屬非短期投機」排除課稅之下列12種案件類型,並自2015年1月9日生效: 一、所有權人銷售自2親等以內親屬受贈取得之不動產,且該贈與人係因繼承取得該不動產者。 二、直系親屬間交換不動產,且交換後持有該不動產之期間均逾2年者。 三、所有權人銷售因繼承信託利益請求權而取得之不動產。 四、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取具保護令之所有權人為躲避施暴者,銷售其名下僅有1戶且確供自住使用之房地。 五、所有權人銷售持有逾2年之房地,併同銷售之共有設施及基地應有部分。 六、所有權人為興建慈善事業使用之房舍所購買之土地,已取具建造執照,因通行權糾紛無法動工,且經調解無效果而銷售該土地。 七、所有權人銷售於取得土地前遭鄰居占用供車輛出入等非建築使用部分之土地與該占有人,且以相當於其購入成本銷售。 八、所有權人購入房地後,始知該房屋之氯離子或輻射含量逾國家檢測標準值,經法院訴訟、和解或調解委員會調解解除契約未成立,且以相當於其購入成本銷售該房地。 九、債權人經向法院聲明承受取得債務人之持分房地,嗣經法院訴訟、和解或調解委員會調解,且以相當於原承受價格銷售與其他共有人。 十、所有權人經向法院聲明承受不動產並繳清差額價金,因債務人提起異議之訴,致2年後始取得權利移轉證書,嗣訂約銷售該不動產。 十一、扶養義務人為履行其扶養義務依法院和解移轉持有已逾2年之不動產與受讓人,受讓人亦依該和解內容銷售該不動產者。 十二、所有權人以持有逾2年之自住房屋及地上權與營業人合建分屋,嗣取得未達1戶之持分房地,並與共有之營業人併同銷售。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上述12種類型中,以第一及第三之類型較為常見,為使民眾更加了解該2種類型之涵義,分別舉例說明如下: 〔例一〕:甲君將繼承取得之房地無條件贈與女兒,嗣後女兒因資金需求而於受贈後1個月內出售,核屬免徵奢侈稅。 〔例二〕:乙君將不動產信託與金融機構,受益人為乙君本人(為自益信託),幾年後乙君過世,其子丙君繼承該信託利益請求權,嗣信託目的達成時,受託人將不動產移轉登記予繼承人丙君,丙君隨即出售該不動產,核屬免徵奢侈稅。 該局提醒民眾,如屬上述12種非短期投機類型之案件,只要在2015年1月9日尚未核課確定者,均有免稅之適用,請民眾留意,以維自身權益。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房仲業:屋主不想賣了!委售急縮三成六
2015-11-10
【MyGoNews蕭又安‧方暮晨/綜合報導】成屋市場交易在2015年底前2個月出現變化,房仲業者發現「屋主不想賣了!」根據住商不動產自營體系資料發現,統計近一個多月「新委售量」發現,較上季同期縮減近36%之多,屋主不想買房子的情緒正在逐漸蔓延中。 房地合一2016年1月1日就要上路,雖然買氣有所表現,不過賣方結構倒是悄悄改變,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統計2015年10月1日至11月8日的新委售量發現,全台較上季同期(7月1日至8月8日)萎縮35.9%,其中北市縮幅最大,達43.8%,在產品類型上,除北市仍以2000萬以上物件比重占最高之外,新北以南在中低總價的委售量上均佔有較大比重。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分析,由於房地合一沒有日出條款,所以大多數的屋主並無影響,而近期價格表現不佳,買方殺價幅度大,無奢侈稅壓力的屋主寧可且戰且走,應該是目前委售表現相對弱勢的主要因素。 綜觀各區域委售狀況可以發現,與上季同期相比,全台平均量縮35.9%, 其中北市以43.8%的縮幅最多,其次是新北的40.2%,台中與台南縮幅不到三成,徐佳馨指出,隨著市場震盪幅縮小,加上未來升息遙遙無期,許多屋主心生觀望,此外,目前房仲業者也多將重心放在成交議價,而非開發屋主,也是新委售量縮的因素,時至年底,有奢侈稅問題的屋主應會等待2016年,無奢侈稅壓力的屋主不急於一時,應是委售2016年量縮的因素。 除了量縮外,在價格結構上倒有些頗值玩味之處,北市委售大宗仍集中在2000萬以上中高總價,比重將近4成,特別是高總價住宅,在持有成本增加的狀況下,委售也乏人問津,成為市場上的燙手山芋,而新北在1500萬以下委售量較多,和新重劃區賣壓浮現有很大的關係,而桃園以南都以低價為主,徐佳馨認為,這些類型其實仍是市場上自用客戶有機會買單的價格帶,此時出售比重仍居高水位除與屋主想要力搏最後一波的壓力外,也顯見這幾年投資客主攻中低價的態勢。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大咖出手!5壽險10月購入商用不動產近50億
2015-11-10
【MyGoNews蕭又安‧方暮晨/綜合報導】根據統計,2015年10月間,已經有5家壽險業者出手購置不動產,總成交金額接近約50億元,在現今房地產處於不景氣階段中,這些嗅覺靈敏的房地產大買家,「此時出手,是看好後市具備波段反彈?還是進場撿便宜貨?」房地產業者產生如此的質疑!不過,「大咖出手」讓商用不動產市場還是出現了一些小小的振奮效果,信義全球資產王維宏經理表示,產品銷售只要「價格漂亮」,成交機會自然增加,壽險業有志一同在10月購地買樓就是最佳說明。 2015年不動產市場陷入低迷,住宅市場灰頭土臉,而商用不動產市場歷經月中新壽兩件指標案流標打擊,也顯得垂頭喪氣,然而回首10月,5間壽險業者卻陸續購入不動產,主要目的以自用為多,且不論投資、自用,都有區域加碼意味,總成交金額近50億,再加上六都政府公告移轉動數資料顯示,全台六大都會區10月建物移轉棟數總量較上月亦呈現月增,10月動能回暖,令商用不動產市場為之一振。 國泰人壽年初砸31億元開發台中高鐵週邊,10月初高鐵局標售烏日站區土地,國壽就進場加碼1筆土地,加價1元就得標,相當划算,並表示將用於興建自用辦公室,延續年初的投資。 元大人壽也同樣在2015年3月向國產署標下南京東路二段的土地,10月加碼買下緊鄰該地的旅館,未來計畫把建物打掉,整合兩筆土地產權,用以興建元大人壽未來的總部大樓;富邦人壽則公告以自用為目的,購入桃園市桃園區頂級辦公室3個樓面,應是提供當地人員做辦公室使用。 新光人壽購入士林區百齡段445坪土地,雖表示準備投資興建中價位出租住宅,但同時也稱該筆土地鄰近關係企業擁有的土地,未來「進可攻、退可守」,可整片開發,也可單獨投資,頗有加碼意味。而中信壽購入亞洲廣場大樓,則是10月案件中,唯一單純投資性質的案件,但是因為標的本身帶有收益率3.67%的租約,又是商場建物,屬報酬率佳的穩定投資案件,自然吸引買家搶標。 從10月的大型交易案件可以觀察到,壽險業自用、加碼不手軟,信義全球資產王維宏經理表示,雖然大環境偏空,但自用剛性需求仍然存在,而對於加碼型投資來說,在房市氣氛動盪之時,賣方求先落袋為安,議價意願提高,價格漂亮成交機會自然增加,壽險業有志一同在10月購地買樓就是最佳說明。 而曾二度流標的中信金總部,也在10月最後一個上班日宣布以151.23億元賣給外資,更是為不動產市場注入一劑強心針,Q4屬不動產市場傳統旺季,10月大型商用市場小振奮,也為2015年年底的不動產市場動能添油加火。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低於行情!約定租金較「均值」低,小心被追稅
2015-11-10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約定之租金,顯較當地一般租金為低,稽徵機關得參照當地一般租金調整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 國稅局指出,按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5款規定:「財產出租,其約定之租金,顯較當地一般租金為低,稽徵機關得參照當地一般租金調整計算租賃收入。」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6條第3項規定:「所稱當地一般租金,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訂定,送財政部備查。」又「綜合所得稅租賃所得設算核定案件,納稅義務人如有異議時,稽徵機關應實地調查鄰近房屋之租金作為核課之依據,即將設算租金與鄰近租金比較,高時改課,低時維持原核定。」亦為財政部賦稅署1988年11月9日台稅一發第770665851號函所明釋。 該局進一步指出,最近有一案例,納稅義務人甲君將其所有台北市松江路○○號1樓房屋出租乙公司,租金為480,000元,經該局查得其申報租金顯較當地一般租金為低,逕依財政部頒訂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核定甲君租賃所得併課其當年度綜合所得稅。 甲君不服,主張設算租賃所得過高等情事,惟該房屋出租面積為29.77坪,以申報租賃收入480,000元,換算每坪每月租金為1,343元,確顯較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訂定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每坪每月2,357元為低,而且按照當地一般租金所設算租金每坪每月之租金2,357元並未高於實地調查鄰近房屋實際每坪每月租金4,108元,依照規定,仍然要調整計算租賃收入。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如於出租前可先行參考財政部備查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作為其租金約定之最低標準,以免遭調整增列租賃所得,補繳稅款。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北台灣5縣市地政服務雲,單一入口好便利
2015-11-10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新北市政府地政局配合「北北基桃宜」一家親的概念,整合現行五縣市民眾常用的網站便民服務功能,以單一入口網站方式提供查詢,訂於2015年11月10日起提供「北台灣地政服務雲」網站,讓民眾至該網站就可一次查詢到新北市、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等五個縣市地政資訊,更便利民眾查詢使用。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北台灣地政服務雲」網站提供「地政事務 所查詢類」、「其他查詢類」、「線上申辦及繳費管道」、「地政地圖」及「資料公開(OPEN DATA)」五大類別服務,此五大類服務內容計有櫃檯等候人數、登記及測量案件辦理情形、公告現值、實價登錄資訊等35項查詢功能,民眾選擇欲查詢項目後,再點選欲查詢之縣市即可連結至該項服務內容。 網站下方提供台北市政府地政局、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基隆市政府地政處、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及 宜蘭縣政府地政局之網站、住址、總機及分機號碼資訊,便利民眾洽詢。「北台灣地政服務雲」網站服務網址為http://ntc.land.ntpc.gov.tw,歡迎民眾多加利用。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永春都更、美和市、捷運聯開宅、北纜、北藝
2015-11-09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2015年11月9日赴議會進行市政總質詢,對於延宕多年的永春都更案,議員肯定市府團隊過去半年多的努力,但仍認進度未如預期?柯文哲表示,該案市府一直很努力的居間溝通,都更基地範圍被查報出違建的部分,該拆就拆,要求建管處優先處理,至於全案已經在積極處理中,市府不會拖。 副市長林欽榮也補充說明,有關民辦轉公辦都更實施辦法已經在研議中,近期將提市政會議通過,未來基於公共安全緊急必要,都更實施者即可向市府申請執行拆除工作。 議員點名不少捷運聯開宅售後爭議頻傳,批身為主管機關的捷運局、都發局未能把關品質,有失職之嫌?柯文哲表示,如聯開案疑涉弊端符合移送政風處調查標準就移送,也會要求捷運局設單一窗口,接受客訴,相關承造廠商未來在投標市府公共工程時,會列入扣分項目,也會在一個月內針對聯開宅消費爭議提出對策。 議員再爆廠商日勝生公司在承攬美河市案時有短報案建坪、欺騙市府情形,要求市府應對其提告並徹查該公司承攬所有的聯開案?柯文哲表示,這件事他最近才知道,日勝生在美河市案短報了9%建坪,市值約36億元,超出一般的常規,也非常識可以理解,因此他會請法務局協助捷運局準備相關資料,告日勝生詐欺。捷運局也會在一周內,彙整日勝生承攬北市聯開案的資料,提供議員參考。柯文哲也呼籲日勝生就目前進行的仲裁程序,能同意市府所提的公開透明,接受全民監督。 議員質詢有關北投觀光醫療中心案,柯文哲說,有明確的證據就辦,這個案子已經送政風處在調查;至於議員關切台北藝術中心的進度,柯文哲表示,2016年六月會完工。 議員質詢有關公共住宅出售一事,柯文哲說,公共住宅確實有部分的社會福利成分在裡面,現階段公共住宅只租不賣還是既定政策,柯文哲也提到,在議會本會期結束後,市府會安排與香港、新加坡針對住宅政策進行跨國討論及建立聯繫窗口增進交流。 議員質詢柯文哲是否注意到「雙子星大樓」開發案與機場捷運共構工程不斷燒錢,又捷運聯開宅閒置部分如何處理?柯文哲感謝議員的提醒,後續會積極加速處理;捷運工程局長周禮良則補充表示,雙子星案由市府先代墊費用,後續配合西區門戶計畫之作業審慎評估並順利徵得投資人後,即可辦理歸墊。至於捷運聯開宅部分,柯文哲也同意議員所提,評估調降租金的可能性。 議員質詢有關北投纜車一事,柯文哲說,北投纜車環評撤銷市府不再上訴,所以這個案要解約,但解決的方式內部要再討論,至於議員所提直接解約也是處理方式之一。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地價稅所稱自住與房屋稅認定迥異
2015-11-09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地方稅務局表示,2015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囉!地價稅納稅基準日為8月31日,也就是當日土地登記簿所載之土地所有權人,即為該年度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 地方稅務局表示,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之要件為(一)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二)土地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三)未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四)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以一處為限。(五)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即90.75坪),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即211.75坪)。合於以上要件並依規定申請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千分之二,而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且採累進稅率,最高達千分之五十五。 另房屋稅適用自住稅率,須符合下列要件(一)房屋無出租或營業使用。 (二)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方可按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 由此可知,房屋稅適用自住稅率並不以辦竣戶籍登記為要件,但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須有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以一處為限,與房屋稅3戶規定不同。因此,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於9月22日前申請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符合規定者,自當年度開始適用;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起適用。至於之前已核准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且適用原因、事實未消滅者,民眾免再重新申請。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農地未農用,移轉時「追索」土增稅
2015-11-09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稅捐機關表示,農業用地移轉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後,土地承受人於其具有土地所有權之期間內,曾經有關機關查獲該土地未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時,於再移轉時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稅捐機關提醒民眾,若買農地時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則其前次移轉現值或原規定地價仍停留在原點,之後該農業用地未作農業使用再移轉時,仍應以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舉例說明:甲君2009年向乙君購買一筆農業用地,移轉時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該地前次移轉現值或原規定地價為1977年10月每平方公尺30元,其2009年公告現值為每平方公尺900元,甲君購買後連續2次經有關機關查獲該土地未作農業使用,則甲君於2015年移轉時,該土地無法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其2015年公告現值為每平方公尺1,200元,則甲君應納稅額應以30元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土地出租!要搞清楚承租人用途,避免連累受罰
2015-11-09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近年來不肖業者利用人頭租用閒置廠房或空地進行非法棄置廢棄物之新聞時有所聞,造成廠房或土地所有人因此受到牽連須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並需負起連帶清理責任。 2015年基隆市環保局陸續發現七堵區空地,遭不肖人士非法棄置大量土石方及營建混合物。經查為地主將空地出租,但未了解租賃者使用目的,以致該處遭不法棄置後,查無行為人。 基隆市環保局提醒民眾,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規定:「土地或建築物與公共衛生有關者,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土地所有人應做好土地管理責任並定期巡視土地使用情形,以避免土地遭非法使用(棄置廢棄物)後,後續需花費更多費用進行清除,得不償失。建議地主,若發現異常應立即通報環保單位,共同維護良好家園環境。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