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老建物外牆修繕 政府有補助
2017-10-18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為推動市民維護老舊建物外牆安全,訂定「台北市建築物外牆飾面剝落申請修繕及補助費用作業要點」補助市民修繕建物外牆費用,自2014年起迄今已核准補助276棟建物申請,共計核撥新台幣約800萬元整,並每年度編列預算支應相關費用。 為便利市民申請補助,台北市政府於2017年10月17日修正前述補助要點,放寬為全市私有建築物均得申請補助(含已成立管理委員會之政府興建之國宅),且每年2至12月期間均可申請,以助市民得以順利申請該補助費用。 本項外牆修繕補助對象為10年以上建築物,且非單一所有權人,以棟為單位申請,並以臨道路側修繕補助為限;補助額度以每棟計上限為新台幣4萬元整,需整棟二分之一以上住戶同意推派代表或由已報備立案之管委會提出申請。申請程序分為二階段,修繕前應先檢附現況照片、同意書等文件報備,修繕完成後再提出領據、保固書、完工照片等文件請領補助。 市民如有申請該項補助之需要,可洽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使用科櫃台,聯絡電話:2725-8401鍾先生;或逕至建管處網頁:http://dba.gov.taipei,建物外牆安全專區中查詢補助相關規定及申請表格。
中和青年宅一般戶有需求請把握機會
2017-10-18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新北市中和青年住宅2017年10月24日起至11月6日止第2次開放受理申請,共有一般戶套房30戶,坪數約為11.45-15.8坪,租金(含管理費)為8,800元-12,600元,租期自簽約日起算2年,租期屆滿後符合承租資格者得續約,以2次為限,最長租期6年,期滿後不得續租,將於11月7日辦理電腦抽籤,最快11月中就能入住,請有需求的市民朋友請把握機會。 城鄉發展局指出,中和青年住宅816戶於2017年7月完成選屋簽約,其中優先戶245戶均已全部入住,一般戶571戶經過選屋過程計有13戶無障礙房無人選屋,另有17戶入住後因工作、生活環境及居住環境等因素辦理退租,共計30戶釋出於本次再次招租。  中和青年住宅套房示意房型(圖:新北市政府) 本次招租因僅為一般戶套房,為加速整體辦理時效,故採用隨到隨辦方式不接受郵寄申請,申請人至中和青年住宅租賃中心(新北市中和區景德街5號 )送件時即辦理審查,符合資格者得參與電腦抽簽排序,並依序位通知看屋選屋後簽約進住。申請資格條件如下:(一)中華民國國民且年滿20歲。(二)申請人須設籍、就學或就業於本市。(三)申請人及其配偶(含分戶)、申請人戶籍內直系親屬(以下簡稱家庭成員),於本市、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均無自有住宅。(四)家庭年收入在50%分位點以下(即115萬元以下)且平均每人每月4萬 7,950元以下。只要符合上述各項條件者,均可提出申請。 受理申請服務從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1月6日週一至週五每日從上午9點30分至12點30分,下午13點30分至16點30分止,送件的先後順序不會影響青年住宅審查結果,民眾如對於申請青年住宅有任何問題,可直接撥打電話(02)8941-6777洽詢。相關申請文件及規定亦可至城鄉發展局首頁(http ://www.planning.ntpc.gov.tw/)各項公告下載,歡迎有興趣的市民朋友瀏覽查詢。如欲現場索取,請至中和青年住宅租賃中心(新北市中和區景德街5號)索取。
自家地下停車場有收費,房屋稅「不一樣喔」
2017-10-18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稅捐機關表示:各類建築物地下室,僅為利用原有空間設置機器房、抽水機、停放車輛等使用而未收取費用或未出租或由所有權人按月分擔水電、清潔、維護費而非營業者,免徵房屋稅。 稅捐機關並說明,各類建築物地下室供停車使用,而有按車收費或出租供停車使用者,或其使用執照如為停車場而未作停車使用者,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如有供營業、辦公或住家使用者,其房屋稅營業用按其現值百分之三課徵,非住家非營業用按其現值百分之二課徵,住家用按其現值百分之一點二課徵。
夫購地1年內妻出售,可課10%土增稅
2017-10-18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稅捐機關表示,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出售土地時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始可適用一生一屋10%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但考量民眾換屋先買後賣情形甚多,土地所有權人先購買自用住宅用地後,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1年內,出售原有自用住宅用地者,亦符合土地稅法第34條第5項第2款之規定。 稅捐機關說明,為考量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係生活共同體,放寬土地所有權人之配偶先購買自用住宅用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1年內,土地所有權人始出售原有自用住宅用地者,仍可適用一生一屋10%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6都翻量,中壢區登交易王
2017-10-18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2017年1-9月六都移轉量全部出爐,全國不動產統計各行政區交易量,桃園市中壢區榮登交易王,移轉量攀上6千棟,平均一天可賣出22棟,其次為新北市新莊區、桃園市桃園區及新北市淡水區,前9月交易量累計都突破5千棟。 全國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張瀞勻指出,2017年六都交易轉熱,前9月累計移轉量150,463棟,較2016年同期增加15.6%,前五名最熱的行政區交易量也都攀上5千棟,依序為桃園市中壢區6056棟、新北市新莊區5206棟、桃園市桃園區5185棟、新北市淡水區5096棟及台中市北屯區4369棟,其中新莊區量增1.22倍最多。 交易量居六都之冠的中壢區,相較於2016年同期成長17.3%,並佔全市交易量1/5。全國不動產中壢龍岡加盟店店長李欣政指出,中壢區交易量受惠於青埔特區、過嶺重劃區新建案交屋潮,但海華商圈、內壢以及龍岡也都是交易熱區,主因在於中壢建設話題多,多數區域單價又修正到1字頭,吸引買方回流。 居次的新北市新莊區年增幅達1.22倍,為新北第一熱的行政區,前9月買賣移轉棟數為5206棟,除了建案「鴻邦世界花園」、「超級城市」交屋推升,全國不動產新莊中央加盟店店長陳志明指出,另一方面中古屋回歸實價行情,因此有不少買氣在撐盤。    此外,觀察主要行政區量縮狀況,桃園市龜山區2017年不僅將賣座王拱手讓人,移轉量更減少75%之多,張瀞勻指出,龜山區2016年在合宜住宅交屋挹注下,拉高基期,2017年則回歸到基本面。 張瀞勻分析,能進入前9月交易熱區前五名的行政區都有一大共通點:重劃區多、新建案多,建商在餘屋壓力下有感讓利,也促使中古屋大多數屋主看破現實、回歸實價行情,部分屋主則因不耐長期待售且有變現壓力因而降價出脫,在新成屋餘屋出清及中古屋急售壓力紓緩後,房市築底態勢明朗化,未來房價鬆動的機率將會降低。
台北推動 頂樓加蓋處所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2017-10-16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為提升頂樓加蓋處所居住安全,消防局與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共同訂定「台北市政府推動頂樓加蓋處所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執行計畫」,於2017年10月5日起頂樓加蓋處所(以四面有暫時性或永久性牆且設有屋頂或遮雨棚圍封之室內空間為主)應自行購買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填具提報表(表格請至消防局官網首頁右下方「相關連結」區下載)送(寄)至消防局各消防分隊審核。頂樓加蓋處所如經消防局通知,逾30天未向轄區消防分隊完成提報,將移請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依「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辦理。 消防局表示,依消防法第6條規定,不屬於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住宅場所之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維護之,加上本市3年多來發生頂樓加蓋處所火災64件(2014年11件、2015年7件、2016年17件、2017年29件),共造成7人死亡、3人受傷。其中2017年士林區頂樓加蓋處所火災案例造成2名民眾死亡,凸顯頂樓加蓋處所具有延燒快速、逃生不易之高度火災潛在風險。如未安裝住警器,在火災發生時無法及早察覺火災發生,易致人命傷亡。 消防局強調,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可於火災初期偵知火災發生並發出警報聲響,以提醒民眾逃生及緊急應變,提升逃生成功率,截至2017年9月底止,台北市因裝設住警器成功動作,民眾避難成功案例共計77件;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可至大賣場、量販店或消防安全器材販賣店家購買,切勿購買未張貼「內政部消防署個別認可合格標示」之產品,並依住宅位置慎選住宅用警報器種類。如寢室、樓梯及走廊等用途,應使用偵煙式;廚房則應使用定溫式。
地政知識 房屋多少年以上就不須繳納房屋稅?
2017-10-16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王太太近日來電詢問:「為何自家房屋屋齡已超過30年之久還需繳納房屋稅?」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一般民眾常誤以為老舊房屋只要蓋好經過一定年期以上就可以免徵房屋稅,實則不然,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除了房屋總評定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且為住家使用者免徵房屋稅外(目前基隆市免徵房屋稅標準:101,000元),其餘非住家使用,如營業用、非住家非營業用,縱使其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仍須依該房屋使用情形按其適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課徵與否與房屋屋齡並無直接關係,並不是以屋齡來判斷是否須繳交房屋稅,主要視該房屋現值及使用情形而定。
房屋出租期間房屋稅會增加嗎?
2017-10-16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有位張小姐來電詢問,欲將房屋出租供學生宿舍使用,是否會增加房屋稅? 稅捐機關表示,房屋稅係按房屋實際使用情形依所應適用之稅率課徵。房屋稅稅率分為營業用稅率3%、自住住家用稅率1.2%、非自住住家用稅率1.5%、補習班或人民團體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及私立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稅率3%。房屋如果出租供他人使用時,需視承租人如何使用房屋,才能決定該房屋之適用稅率。 舉例說明,張小姐原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若出租做學生宿舍使用,應改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1.5%課徵房屋稅;若出租供診所使用,應改按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也就是自住用房屋出租後,房屋稅將依出租後房屋實際使用情形適用不同稅率課徵房屋稅。 
稅捐常識 佣金應有仲介事實,始可認列
2017-10-15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營利事業為拓展外銷業務,常透過國外代理商或代銷商來銷售貨物,並給付佣金作為報酬。南區國稅局表示佣金支出須具有居間仲介之事實,若無法證明確有居間仲介之事實,即使形式上具有佣金合約或支付憑證,佣金支出仍無法被核認。 該局最近查核甲公司20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發現該公司列報佣金支出1千餘萬元,經國稅局查核發現佣金給付對象A公司係甲公司負責人投資設立於薩摩亞群島之公司,甲公司雖提供與A公司之仲介合約及匯款證明資料,惟甲公司銷售對象為其大陸關係企業,甲公司無法說明銷售貨物予關係企業卻必須由A公司居間仲介之原因,亦未能提供A公司從事居間仲介事實之相關證明,因此,無法證明A公司有提供居間仲介服務,經該局剔除佣金支出,並補徵稅額。 南區國稅局進一步說明,依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的支出必須與營業有關,始得列為費用或損失,佣金支出是營利事業對於代理商、代銷商因介紹或代理銷售產品所提供仲介而給予之報酬,營利事業列報佣金支出,除須有支付佣金的匯款事實外,仍須證明該項佣金支出,是與營利事業的業務有關,而且為必要者。 該局提醒各營利事業,佣金支出應妥善保存交易相關原始憑證,如往來文件、傳真及足資證明提供服務事實的文據以憑認定有仲介事實,避免日後因舉證困難而影響權益,若不熟稔稅捐法令規定,可逕向當地稽徵機關洽詢,以免損及自身權益。
北市屋頂違建未設火災警報器將「優先拆除」
2017-10-15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日前台北市士林區某屋頂既存違建發生火災,造成兩位來台求學外籍學生逃生不及而失去生命,為避免憾事重複發生,防範室內火災加裝初期預警功能設備,以利逃生避難刻不容緩,消防局與建管處共同訂定「台北市政府推動頂樓加蓋處所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執行計畫」,針對本市屋頂既存違建,如經消防局通報未配合執行計畫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者,建管處將優先強制拆除,以維護市民安全。 建管處處長陳煌城表示,依據「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規定,1984年12月31日以前之既存違建屬暫免查報處分,而1985年1月1日以後之新違建不符拍照列管規定者皆應查報拆除,目前台北市既存違建雖可暫免查報處分,然而頂樓違建火災每每肇致人員傷亡事故頻傳,柯市長上任來最為重視公安議題,特於公安會報提示精進方向,消防局與建管處爰訂定本計畫,即日起頂樓既存違建如經消防局通報未符合執行計畫規定者,建管處即優先查報拆除,呼籲違建所有人主動配合設置,共同維護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