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以8/31為納稅義務基準日
2016-11-14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2016年度地價稅將於11月開徵,徵收稅額所屬期間為2016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並以2016年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也就是說8月31日當天土地登記簿上所記載的土地所有權人,為2016年全年度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稅捐處會向該納稅義務人寄發稅單由其負責繳納2016年度地價稅。 該處指出,地價稅是以土地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如當年度發生買賣移轉而變更土地所有權人,究以誰為納稅義務人,依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20條規定,地價稅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即以當日土地登記簿所記載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當年度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 因此,如果在8月31日前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並在8月31日當日已登記為土地所有權人,則該新的土地所有權人雖持有土地未滿一年,仍應繳納2016年度全年的地價稅,反之如果是在8月31日以後才移轉賣掉土地,該原所有權人仍會收到2016年度的地價稅稅單。 該處並舉例說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土地所有權,新的所有權人應負責繳納該筆土地2016年全年度地價稅;如果是9月1日以後才取得土地所有權,則由原來的所有權人負繳納2016年全年度地價稅的義務。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民眾租屋,新制上路,保障多多
2016-11-14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內政部為適切因應社會需求及解決民眾因房屋租賃所衍生之消費糾紛事件,於2016年6月23日公告訂定發布「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除可衡平租賃雙方權益外,亦可促進房屋租賃契約公平合理。 以往內政部雖有訂定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因不具強制性,致坊間使用之房屋租賃契約多未符合範本內容,影響消費者權益至鉅,為解決此問題,遂訂定「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透過法令規範,將租賃雙方權益明定,可有效防止消費糾紛並降低社會成本。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精神,具有消費關係的企業經營者或以租屋為業的房東與消費者間的房屋租賃行為才有定型化契約的適用,如租約內容與前開規定未合者,經令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主管機關將會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之規定處罰。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房東注意!須有租金收入,才可減除該房屋之修繕費用
2016-11-14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房屋如係以出租為目的,且於當年度有租金收入者,則該房屋之修繕費用可於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自該房屋租賃收入項下減除。 該局說明,出租人如來不及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檢附修繕費用合法支付憑證扣除者,可依財政部每年度核定之「財產租賃必要損耗及費用標準」計算其費用,於當年度租賃收入項下減除。如房屋在實際修繕年度內無租金收入者,則其修繕費用不得在當年度其他各類所得項下減除,亦不得延至次年度或申請自上年度之租賃所得項下減除。 該局舉例,甲君2015年度出租房屋予A公司,因故提前解約,經法院判決A公司需給付甲君回復原狀所需必要費用,依甲君所檢附之法院判決書,其回復原狀所需必要費用,係屬甲君對該承租人A公司之債權,因甲君實際尚未支付任何修繕費用,故不得憑法院判決書確定之金額申請自2015年度租金收入減除。惟嗣後為使該房屋能供出租為目的而實際支付之修繕費用,可在實際支付年度檢附支付憑證,自同年度租賃收入項下減除。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欲認列出租房屋之修繕費用,應於實際支付費用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檢附修繕費用合法支付憑證,自該年度房屋租賃收入項下減除。 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實價登錄申報書加註「未盡事項」
2016-11-14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為促進不動產交易資訊之透明化,行政院於2013年起實施實價登錄地政三法(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申報義務人(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或權利人)應於買賣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30日內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其中應申報之價格資訊部分,即應按買賣雙方所簽訂之買賣契約(私契)內雙方合意之價格核實申報登錄。 實務上買賣雙方除原簽訂之買賣契約書外,偶有另行締結協議書或其他影響買賣價格之約定,則其亦屬買賣契約之一部。為確實掌握交易標的之合理價格,地政處再次提醒申報義務人應依申報登錄時所掌握之買賣契約完整內容核實申報登錄,並可利用備註欄將相關資訊未盡事項核實註明。如申報義務人僅依據買賣契約之部分辦理實價登錄,即有申報不實之虞,申報人不可不慎。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房屋使用如有變更,須30日內申報
2016-11-13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近日作成1件有關房屋稅事件之訴願決定,該案係某民眾所有1樓房屋原經台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分處核定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2016年房屋稅,嗣於2016年5月3日向該分處申請自實際使用情形變更日起改按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經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審定自申請當月即2016年5月起按自住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該民眾不服,申請復查,亦遭復查駁回。該民眾遂提起訴願,經台北市訴願會審議後,作成訴願駁回之決定。 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指出,依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7條及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第 4條等規定,房屋稅係依房屋現值及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非住家用及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房屋使用情形如有變更,應由納稅義務人於30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其變更日期,在變更月份16日以後者,當月份適用原稅率,在變更月份15日以前者,當月份適用變更後稅率。 法務局並提醒民眾,房屋使用情形如有變更時,房屋稅率將隨同變更,請留意相關申報規定,以維護自身權益。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年度中購買土地,應負擔多少地價稅
2016-11-13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地價稅即將開徵,最近接獲民眾電話詢問,2016年6月才購買的土地,本年度應負擔多少比例的地價稅?該處指出,地價稅之課徵係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以該日土地登記簿所載之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 該處進一步說明,地價稅每年徵收1次,其課稅期間雖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惟該年度之納稅義務基準日係以當年度8月31日為認定之基準,也就是說在8月31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上所記載的土地所有權人,即為當年度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並不以當年度持有土地期間的比例計算地價稅。所以,民眾在6月間取得土地所有權,雖然當年度只持有該筆土地6個多月,仍必須繳納全年度的地價稅。 該處提醒民眾,買賣土地時,雖可以在私下約定該年度雙方地價稅的繳納比例或由何人繳納,但這些都是屬於買賣雙方的私權行為,不因此改變法定納稅義務人應負擔公法上繳納地價稅的義務,無法要求稅捐處據以變更納稅義務人,或按土地所有權人持有該筆土地時間長短,分開計稅。有意買賣土地之民眾,請妥善規劃,以維自身權益。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11/30前提出自用住宅申請,仍可適用今年度優惠稅率
2016-11-11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行政院及財政部於2016年11月9日宣佈,凡在9月22日前符合自用住宅使用標準的民眾,2016年原已截止申請,放寬到在11月30日前可以去補申請,2016年度就可以適用;如果是在9月22日以後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者,補申請後,只能在2017年度才能適用。 桃園市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是10‰至55‰累進課徵,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只有2‰,兩者相差最少4倍,但自用住宅用地須符合下列條件: 1.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2.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3.土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4.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5.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00平方公尺(約90坪)或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700平方公尺(約211坪)。 考量本年度公告地價調幅較以往年度為鉅,為顧及民眾權益,依財政部2016年11月8日函示,納稅義務人未如期於2016年9月22日前向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但事實上2016年9月22日前符合上開要件,可在11月30日前補辦申請。截至目前,於2016年9月22日後始申請者共有5,000多件,該局將主動重新審核,如稅款已繳納,該局將主動予以退還。該局提醒,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瞭解地價稅課稅情形,該局網站(http://www.tytax.gov.tw)首頁已建置2016年地價稅開徵專區,民眾可查詢地價稅各級距適用稅率、計算公式及2016年重新規定地價相關說明。另為便利納稅義務人繳納地價稅,即日起於該局網站首頁/發燒話題/地價稅線上查繳稅系統,民眾可選擇以自然人憑證或已完成網路服務註冊之健保卡登入,經確認相關資料無誤後,點擊「電子繳稅」項,就可以連結到財政部繳稅服務網站,無需輸入繳款類別、銷帳編號及繳稅金額等資料,即可進行線上查繳稅,歡迎多加利用。提醒民眾,若要使用健保卡進行線上繳稅,需先到健保署網站完成網路服務註冊。如對地價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利用稅務局總(分)局電話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區域利多!桃鐵地下化交通部審查通過,將報行政院
2016-11-11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交通部2016年11月9日召開「鐵路立體化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審查會」第6次會議,審查桃園市政府提報「台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高架化建設計畫」改採地下化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通過「台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高架化建設計畫」改採地下化可行性研究報告,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桃園市為國門之都,人口成長快速,桃園中壢兩站旅運量僅次於台北車站,桃園中壢鐵路沿線住宅密集,也無法承擔高架化的噪音及景觀的衝擊,桃園市民對於鐵路地下化的共識程度很高,而鐵路地下化是桃園的百年建設,對於形塑北北桃生活圈,將人口疏散至桃園,以及打破鐵路阻隔及前後站落差,將桃園與中壢融合為一個都會區,這些效益都是非常明顯的。桃園鐵路地下化的自償率,合併計算車站開發等效益,到達20%,已經超過行政院所要求的14%,這是一個有價值的公共建設。 交通局長高邦基表示,桃園市政府將在鐵路地下化的可行性報告,經行政院核定後,以縮短建設時程為目標,桃園市政府希望爭取2018年底行政院核定綜合規劃,2019年進行工程設計施工,2025年完工通車為計畫目標。原來在2009年核定的鐵路高架化方案,包括增設平鎮站,在地下化方案中,原路線及車站不變,已經完成的桃園新站及臨時軌道,也可以繼續使用,同時,機場捷運中壢藍線也變更設計,中壢車站降挖5米7,以配合鐵路地下化,這些準備工作,都可以順利銜接到地下化。 高局長表示,桃園鐵路地下化自桃園與新北市界延伸至平鎮區(不含新北市段),除桃園、內壢、中壢等3座既有車站外,增設中路、永豐、中原、平鎮等4座通勤車站,全長約15.65公里,沿線消除平交道17處、陸橋5座、地下道4處,總經費約950.2億元。在審查會上,交通部表示,分擔經費原則,未來都必須按照「鐵路立體化作業要點」規定,各直轄市必須一致,經過計算後,中央分攤總經費55.67%,合計529億元,市府分攤總經費44.33%約421億元,扣除自償性經費192億元,可以以軌道貸款方式,待車站土地開發完成後歸墊,其餘229億元,必須由桃園市政府分年編列預算支持,市政府預算負擔率約為24%。 高局長指出,考量桃園鐵路地下化計畫整體最經濟、可行方案,除沿用原桃園鐵路高架化計畫臨時站及臨時軌,並於台鐵桃園站及中壢站採「台鐵在上、捷運在下」規劃,與綠線及機場線捷運接軌。桃園車站已規劃空間,將與即將動工之捷運綠線G07站銜接,而中壢車站部分則與高鐵局興建中機場捷運延伸線A23站共站,桃園市府已與高鐵局達成共識,A23站將配合調降5.7公尺及退縮6公尺,A23站前橫渡線配合調降 3.2公尺,高鐵局已於2016年10月將修正計畫提報行政院。 高局長說,審查意見市府將全力配合,並儘速修正鐵路地下化可行性研究報告書送交通部轉行政院續審,讓鐵路地下化早日通過行政院核定,後續將由交通部辦理綜合規劃、環境影響評估及施工。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桃市府:向中央爭取2016地價稅漲幅打6折計徵
2016-11-11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有關地價稅調漲一事,桃園市政府地政局長陳錫禎2016年11月10日發表六點聲明如下: 一、2016年的地價稅源自於2015年公告地價評議,內政部要求各地方政府公告地價調整幅度以不低於2014年至2016年公告土地現值累計調整率辦理,桃園市必須調整43.68%,但為減少市民負擔,桃園市自行依查估合理市價的19%訂定,桃園市的公告地價實際調幅為34.56%。   二、桃園市的自用住宅約33萬戶,佔總稅戶77萬餘戶之比例約為43%,且其平均每戶增加之地價稅額為244元,遠低於全國平均增加數404元,居六都第五位,僅高於台中市。整體而言,桃園市2016年增加地價稅在500元以下者(含未調整及調降者約5萬餘戶)約54萬餘戶,其佔總稅戶數之比例為70%;在1,000元以下者約63萬餘戶,其佔總稅戶數之比例約為81%。 三、對於整體開發區(含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地區,因土地由農業區、保護區或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加上公共設施完成,因此會有120%至380%不等的調幅。由於部分土地面積較大或公告地價較高,其地價稅採累進稅率計算(最高為55‰),故會有較大漲幅。 四、為避免增加民眾負擔,鄭文燦市長徵詢邱奕勝議長及市議會意見後,決定參考1987年財政部地價稅3年調整方案(第1年6折、第2年8折、第3年全額)的精神,由桃園市府發函爭取財政部同意,將2016年地價稅高於2015年部分,漲幅打6折計徵,也就是平均來說,若地價稅調幅為34%,改為調幅約20%計算。 五、有關整體開發區(含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地區地價稅累進問題,涉及法律,桃園市府也將蒐集各方意見,請內政部、財政部研議改革方案。 六、若中央同意桃園市府方案,地稅局將展開調降作業,減輕民眾負擔。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川普當選!台灣房地產有影響嗎?會更慘嗎?
2016-11-10
【MyGoNews蕭又安‧方暮晨/綜合報導】 美國總統大選結果出爐,川普(Donald J. Trump)當選後,對於全球金融體系產生重大的不確定性,也被市場視為黑天鵝,因此,短期之內金融市場變動幅度較大,包括股市大跌、避險的黃金上漲與全球匯率的變動,不過,這類事件大多短時間大幅震盪後,就有機會回穩。2016年11月9日台股跌破9千點,民眾最關心接下來是否將影響國內外房市與經濟呢?其實,短期當然不會,但是長期呢?則很難說!因為如果全球的投資行為或經濟狀況因為川普當選後的保守主義抬頭,勢必牽動國際資金流向與投資意願,投資者降低投資甚至退場觀望,對於金融市場的影響當然是負面的,當金融市場也呈現「靜滯、觀望」狀態時,市場資流動的閉鎖,對於房地產市場來說,當然也會是一個不利因素,而這樣的狀況,發生機率應該不低。 東森房屋董事長、北市商業會理事長王應傑表示,川普雖是素人,大選前被低估,美國人民早已厭倦長久來所謂的菁英政治領導、既得利益者間的官商勾結、金融風暴效應,就連過去傾向民主黨的藍領階級州,不少人認為川普會拼經濟,轉向川普。王應傑說,「川普當選,將造成全球資本家觀望,估計半年之內,投資人將『全面停止』投資,影響全球股市短期動盪,買氣下滑,房價也會跟著下跌,但川普晉升大位,長期來看,身為房地產大亨的他,經濟、房市政策面應不會有負面作為。」至於此結果是否影響台灣房市,王應傑指出,台灣2016年房市冷清許久,應不會因為川普當選而影響房市,現今國內房市投資退散,回歸市場供需,政府也不需要打房,房價未來會逐漸修正,以目前而言,保留現金對於企業主還是最有利。 信義房屋則認為,9日營建股的跌幅沒有大盤那麼重,也可解讀為川普當選對於國內房市並沒有立即性的衝擊,長期對國內房市影響則是需要觀察經濟、利率與資金的走向;不過,現在目前房市景氣已經在谷底,川普當選的事件再衝擊也有限,房市若能加速趕底反而是好事。信義房屋建議,民眾可以不必過於驚慌,短期就先觀察金融市場是否可以快速恢復穩定,長期而言國內房市還是會跟經濟、資金、利率與政策有密切關係。 全國不動產總經理石吉平分析,川普勝選顯示民心思變的期待,但目前對於台灣不動產市場影響應該不大!石吉平指出,台灣經濟來源仰賴國外貿易,尤其美國為台灣出口第三大國,雖然川普當選後,對台政策有諸多不確定性,但不至於太過悲觀,此外川普主張不升息,會讓資金繼續留在市場、刺激消費,也會讓台灣出口活絡,對產業會有正面效益。而目前影響台灣房市主要原因還是為國內所得偏低、重稅衝擊,加上低利環境,因此使得交易量上揚有難度。石吉平也提醒,在美國大選過後,還有義大利修憲公投及荷蘭脫歐公投,政治不確定性仍有可能衝擊金融市場穩定。永慶房產集團認為,美國新任總統與政策的態度走向,將直接影響全球經濟貿易與投資信心。川普成為下一任美國總統的態勢下,預期貿易保護主義的立場會升溫,但實際情況仍待就職後政策才會明朗。短期內全球股匯市難免動盪,而12月美國聯準會是否會如期升息,也增添變數,預期台灣短期低利環境仍不會改變。台灣房市本來就已經進入房市修正期,賣方讓利幅度是決定成交量及成交速度的關鍵。只要房價貼近實價揭露行情往下10%左右,就會有機會加速成交。預期未來房市交易量維持平盤,成交價格緩步下修趨勢不變。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9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詢時表示,台灣國內房市投資客目前已明顯減少,有助於房市未來的健全發展,且很幸運的沒有泡沫化,回穩呈現軟著陸;至於房價未來是否下跌,就由市場供需決定。彭淮南說:「我們台灣的房市很幸運的沒有讓它泡沫化,而且房市的回穩,是軟著陸,不是硬著地,所以台灣的房市發展沒有泡沫化,回穩的時候,是慢慢的回穩,軟著地,會不會下跌,是由供需決定,目前投資人比較少。」彭淮南也認為,台灣國內房市投資客目前已明顯減少,有助於房市未來的健全發展。至於央行目前仍針對豪宅貸款有限制,是否進一步鬆綁,彭淮南沒有進一步回應。 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