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稅撇步!記得9/22前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2016-08-30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台北市稅捐處表示,2016年重新規定地價,台北市公告地價平均調漲30.38%,民眾在持有土地面積及使用情形不變的情形下,2016年11月開徵的地價稅會較2015年增加3成左右負擔,但符合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要件的房地,只要在9月22日以前向房地所在的該處所屬分處提出申請並經核准,2016年就可適用較低稅率繳納地價稅,以節省荷包。 該處進一步說明,土地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要件如下:1.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2.有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地上房屋辦竣戶籍登記。3.該地上房屋無供出租或營業使用。4.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受撫養親屬以1處為限。5.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約211.75坪)。 該處特別提醒,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2‰,一般用地稅率按10‰至55‰累進稅率課徵,稅額相差至少4倍以上。為維護自身權益,對於前已核准而用途未變更者免再申請外,其餘曾供出租、營業再回復自用或因買賣、繼承、贈與、信託等原因而取得所有權者,務必在2016年9月22日以前向稅捐處提出申請,才能合法節稅,減輕稅負。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2房贈1,再出售剩下房地,自宅用地稅率計算?
2016-08-28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有民眾詢問,原有2處房地先贈與1處之房屋與成年子女後,再出售另1處房地,是否適用一生一屋自宅用地稅率? 稅務局表示:土地稅法第34條第5項第2款規定,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故土地所有權人原持有2處房地,先贈與1處之地上房屋與其成年子女,而仍保留該贈與房屋坐落基地,嗣再出售另1處房地,自不符合一生一屋自宅用地稅率之意旨。 稅務局說明:一生一屋意旨係考量自用住宅一般係供家庭核心成員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居住使用,放寬再次出售自用住宅用地適用優惠稅率,應以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所居住之房地,且僅有該1處自住房地者為限,以符合一生一屋之理念,故擁有多處房地者尚非適用範圍。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合建分屋!交易所得「新制、舊制」要分清楚
2016-08-28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課稅新制於2016年1月1日起實施。個人如提供土地與營利事業合建分屋出售,其交易所得應依土地、房屋各自之取得日及持有期間判斷適用新制或舊制課稅,說明如下: (一)房屋、土地於2016年1月1日以後出售者,如果土地是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且持有期間超過2年,該土地交易所得仍適用舊制規定,免徵所得稅,房屋如於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該房屋適用新制課稅規定,得以土地持有期間認定房屋交易所得的適用稅率。 (二)土地在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者,合建分得之房屋、土地均適用新制課稅規定,出售時以土地持有期間,認定房屋及土地交易所得所適用的稅率。 該局提醒,納稅人出售與營利事業合建分得之房屋,如依上開規定認屬新制課稅範圍,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30日內填寫申報書,如有應納稅額應先繳納後,再檢附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申報所得稅。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同建案預售屋交易「謹慎報稅」
2016-08-28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第1款規定,財產或權利原為出價取得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因購買預售屋係取得不動產「預定買賣權利」,故出售預售屋之財產交易所得應以該「權利」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必要費用計算。 該局舉例說明,轄內納稅義務人陳君於2010年間以2,900萬元購買預售屋A屋,並於2011年間建物興建完成前,以3,400萬元出售,另再購買同建案之別戶預售屋B屋,甲君將購買預售屋B屋之價額作為原先出售預售屋A屋之成本,僅於201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財產交易所得6.5萬元。 經稽徵機關依據查得資料,以出售價格3,400萬元減除原始取得成本2,900萬元及相關必要費用100萬元後,核定甲君出售預售屋A屋之財產交易所得400萬元,並補徵所得稅額,甲君主張應將前後取得A屋及B屋之預售屋視為整體交易行為云云,申請復查。 案經該局以A屋及B屋之房地預定買賣權利分屬不同交易標的,縱使申請人將出售A屋預定買賣權利之價款用以購買B屋預定買賣權利,該價款係屬B屋預定買賣權利之成本,而非A屋預定買賣權利之成本,自不得於售出價款中予以減除,遂駁回其復查申請。 該局並進一步指出,因預售屋買賣未辦理產權登記,加上獲利空間頗大,許多民眾以短期間買賣預售屋方式賺取高額利潤,卻忽略出售預售屋之獲利亦屬財產交易所得,該局特別籲請民眾注意出售預售屋應以全數獲利如實申報綜合所得稅,以免因漏報致遭補稅處罰。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低利時代!新承做房貸利率跌破1.7%
2016-08-25
【MyGoNews蕭又安‧方暮晨/綜合報導】 央行連續降息效應浮現,睽違了70個月以後,五大銀行的購屋貸款平均利率再度跌破1.7%,根據央行統計2016年7月五大銀行新承做購屋貸款平均利率為1.695%,上次出現1.7%以下的利率則是在2010年8月的1.699%,目前房貸利率維持在歷史相對低檔的水位。 這波央行連續四季的降息半碼,五大銀行新承做房貸平均利率也從2015年9月的1.964%,下滑至最新統計的1.695%,房貸利率減少了約0.3%,以貸款一千萬元來說,一年大概就省了3萬元的利息支出。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房貸利率下滑有助於降低屋主與民眾的購屋負擔,不過房市在政策的強力調控引導下,低利環境對房市是支撐有餘,但並沒有推升房市向上的動能,所幸央行2016年三月解除大部分的管制措施,換屋族也有機會貸款到7成5左右,貸款成數與利率條件都較先前寬鬆,而民眾的信心也在央行解禁後逐步回穩,房市的流通性也逐漸恢復正常。 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內湖房市交易量大幅衰退65.5%
2016-08-25
【MyGoNews蕭又安‧方暮晨/綜合報導】 房市冷,買氣持續下探,過去的房市交易熱區2016年交易量慘淡,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2016年台北市1-7月買賣移轉棟數,呈現連三年衰退的狀況,更較2013年同期高點衰退五成以上,交易量腰斬。而各行政區交易價格也出現修正,北市有4個行政區較2014年下跌超過一成。永慶房產集團業管部協理林泰隆表示:房市交易量持續低迷,過去的交易熱區轉冷,在買方市場確立下,比價效應持續發酵,合理實惠的房價才能吸引自住族目光,交易量才有機會擴量。  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2016年台北市1-7月買賣移轉棟數為11,964棟,較2013年同期高點衰退50.3%。觀察各行政區以「內湖」量能衰退65.5%幅度最大;同時有高達8個行政區交易量衰退逾五成,但「萬華」交易量卻逆勢上揚17.3%,是唯一成長的行政區。 林泰隆說明,內湖過去一直是房市流通性佳的區域,有捷運文湖線經過與內科加持,交通便利性佳與工作機會增加的狀況下,加上過去有四期、五期等重劃區新屋交屋潮,交易量一直是北市前三名,不過在整體房市反轉向下,而中古屋市場,也因比價效應而往其他鄰近區域購屋,交易量銳減。至於萬華交易量增,探究其原因,主要是今年有「台北晶麒」交屋潮挹注,包括400多戶住宅、還有400多個車位交屋,讓萬華交易量大增。 目前整體市況向下趨勢底定,觀察這些量縮幅度較大的區域,林泰隆補充,可歸納幾個特點,(一)以往因套房產品較多,購屋者選擇較多元、交易量能位居前幾位的區域,像是中山、大安等區域,在投資客退場後,量能急遽萎縮。(二)過去具備重劃區題材,推案量大的區域,去化困難,量能劇減,如內湖、南港等。(三)位處市中心精華區,但因房價高,高總價、大坪數產品去化不易下,量能萎縮幅度也大,如中正、大安、信義、松山等。這些區域,在目前房市買氣低迷的狀況下,銷售期拉長,房產流動性風險大增。 另外,價格也有向下修正狀況,根據內政部所揭露實價登錄資料統計,2016年上半年北市各行政區住宅平均交易單價,包含信義、大安、南港、北投較2014年均已有一成以上的跌幅。 永慶房產集團業管部協理林泰隆表示:北市中心的信義、大安位處蛋黃區精華地段,而且是高總價、高單價的豪宅產品聚落,但在央行限貸,查稅、加稅的狀況下,高總價產品受限最多,交易量縮帶動價跌,而南港、北投則是重劃區新屋量大,比價效應發酵,讓區域房價跌幅明顯。林泰隆補充,目前看來,房市向下走勢已不可逆,市場以自住客為主力,大幅追價情況已不復見,價格是購屋決策的關鍵,只要價格落在合理區間,符合買方期待,成交機率就可能大增。 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官方資料!5月桃園不動產仍呈「盤整格局」
2016-08-25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2016年5月桃園市不動產市場整體成交規模較前月增加,除蘆竹區住宅市場5月因釋出大批新建案致成交價格略有上揚外,其餘地區仍呈盤整格局。統計截至2016年8月16日止,2016年5月實價登錄揭露案件統計土地、建物交易筆棟數為6,971筆,較前月增加17.77%,較2015年同月減少10.47%。在實價登錄揭露案件成交總金額方面,2016年5月約為315.59億元,相較前月增加38.31%,較2015年同月減少2.89%。 桃園市近一年來成交重點區域仍以中壢區及桃園區為主,其土地、建物交易筆棟數合計佔全市近四成;此外,龜山區亦有不錯的表現,佔全市的10.54%。在成交總金額方面,以桃園區、龜山區與中壢區為全市前三名,分別為769.53億元、743.54億元與711.55億元。 桃園市住宅市場成交均價近一年來呈現漲跌互見的走勢。公寓類型2016年5月成交均價為11.67萬元/坪,較前月上漲2.01%,但較2015年同月下跌0.17%;5月大樓產品成交均價為17.27萬元/坪,分別較前月與2015年同月下跌2.43%與6.70%。2016年5月公寓產品平均成交總價337萬元,較前月上漲7.67%,但較與2015年同月下跌0.88%;大樓產品830萬元,較前月下跌2.58%,但較2015年同月上漲1.84%;而在透天產品方面,其平均成交總價為1,078萬元,分別較前月與2015年同月上漲3.36%與5.17%。 以八德、中壢、平鎮、桃園、龜山與蘆竹區分析桃園市重點都會區住宅成交均價,2016年5月以蘆竹區成交均價21.41萬元/坪為最高,其次為桃園區,為20.47萬元/坪,第三名為中壢區,為17.68萬元/坪。整體而言,2016年5月除蘆竹區因大批新建案交屋致成交均價有顯著上漲情形,其餘行政區變動不大。 此外,以成交量觀察,近一年住宅市場成交土地、建物交易筆棟數以中壢區為交易主要地區,共12,015筆;其次為桃園區,共11,466筆;第三名為龜山區,共6,506筆。其中龜山區因大量釋出A7捷運站周邊合宜住宅新建案,造成5月成交筆棟數有大量增加的情形。 依據最新買賣登記案件數統計資料顯示,2016年7月買賣移轉登記案件量共計4, 253件,較前月減少99件,但較2015年同月增加466件。就土地、建物買賣登記移轉筆、棟數而言,2016年7月土地移轉筆數為5,077筆、建物棟數為4,030棟,共計9,107筆,較前月減少4.96%,但較2015年同月增加1.05%。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林口特定區4項都市計畫變更
2016-08-25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營建署表示,林口特定區計畫範圍橫跨新北市與桃園市,行政轄區在新北市包括林口區、八里區、泰山區、五股區、新莊區等,在桃園市包括桃園區、蘆竹區、龜山區等部分,全區計畫總面積為18,480.38公頃,計畫年期為2021年。 營建署指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2次專案通盤檢討)案」,案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2014年5月27日第828次會議、2015年2月10日第845次會議、2016年6月14日第876次會議及2016年6月28日第877次會議審決,主要變更包括: 一、新增建築物綠化,並規範各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申請建築基地應依規定辦理退縮,確保人行步道整體舖面的齊平與延伸性。 二、配合本特定區機場捷運即將通車,距離捷運車站300公尺內建築物,至少應留設自行車停車空間,以增加大眾運輸轉乘服務。 三、為提升本特定區都市保水性能,並維護環境品質,開挖率計算以法定建蔽率加10%方式計算,以減少基地開挖面積。 四、為確保本特定區發展商業需求,增訂中心、建成商業區內住宅使用樓地板面積比例上限,回歸商業、金融保險服務等之土地使用。 營建署指出,本案現由新北市政府與桃園市政府發布實施作業中。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個人房地交易所得稅申報常見的錯誤
2016-08-24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土地,於2016年1月1日以後出售者,除符合免申報條件外,不論盈虧,應於完成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30天內申報納稅。為協助納稅義務人辦理申報作業,避免申報錯誤,該局特別整理報稅常見錯誤情形,提醒民眾注意。 一、申報地點:誤將申報書及相關附件遞交至出售標的物所在地稽徵機關,納稅義務人應向申報時「戶籍地」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申報。 二、申報期限:(一)申報期限計算錯誤(例如:以移轉登記日之次日直接加30日推算),致逾期申報。(二)移轉登記日期及取得日期填寫錯誤(誤填為立契日)。 三、成本部分:(一)實際為贈與取得者,應以受贈與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為取得成本,誤以買賣價格為取得成本。(二)物價指數認定有誤,導致取得成本高報。(三)誤將費用列為成本,例如:將交易(出售)時所支付之仲介費(應列為可減除費用),列入可減除成本。 四、費用部分(一)未提示取得、改良及移轉費用者,未於成交價額5%內扣除該項費用。(二)誤將水電瓦斯費、土地增值稅及房屋稅列為可減除之成本或費用。(三)誤將土地增值稅列為可減除費用扣除。(四)檢附資料不齊致無法認定。 五、自住房地租稅優惠:所有權人出售繼承「持分」之房屋土地,申報扣抵自用住宅免稅額400萬元,未按持分比例計算扣抵額。民眾報稅後若發現錯誤,可以重新填寫1份正確申報書,補辦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採用網路申報者,只要將正確資料在申報期限內重新上傳申報即可。但若已逾申報期限,不論採何種申報方式,均須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書面更正申報。 如有任何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亦可至該局網站(http://www.ntbna.gov.tw)查詢相關規定及資訊。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記得申報!贈與總額超過免稅額220萬元
2016-08-24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本次贈與金額加計當年度各次贈與金額超過免稅額220萬元部分,應繳納贈與稅,請贈與人記得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即贈與日)後3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 該局舉例說明,納稅人甲君於2016年1月贈與80萬元房產給兒子(以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已辦理贈與稅申報,因未超過免稅額而無須繳稅。嗣甲君於2016年5月再次贈與200萬元現金給女兒,加計本年度前次贈與80萬元,當年度贈與總額已達280萬元,經扣除免稅額220萬元後,須繳納贈與稅6萬元,卻疏忽未辦理贈與稅申報,經查獲後遭補稅處罰。 該局提醒民眾,當年度贈與金額如超過220萬元者,應確實於規定期限內辦理贈與稅申報,以免遭國稅局補稅處罰。民眾如有稅務疑義,可就近向國稅局洽詢,或亦可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詳細解說。 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