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書費要由買方出?還是賣方出?怎麼算?教您2重點一次看懂!
你知道在房屋買賣過程中,代書費是什麼嗎?代書費究竟買方出?還是賣方出呢?究竟是否有花費代書費的必要嗎?本文就也帶你瞭解代書費項目、差異性及相關注意事項,讓你可以更清楚知道代書的項目有哪些,也許能在買賣價金不符合預期金額時,與對方協調代書費由誰負擔。   什麼是代書費? 在買賣房屋的過程中,「代書費」指的是請代書幫忙處理合約,以及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要的費用。代書的正式名又被稱作「地政士」,是具備不動產相關法律知識的從業人員。不僅可以幫你解釋買賣過程中的法律及稅務問題,還會協助雙方完成像是過戶、設定抵押、塗銷、移轉登記等各種流程。代書能讓整個買賣手續合法又順利,避免因為流程出錯而產生法律糾紛或金錢損失。   代書不侷限於不動產買賣交易,包含贈與、遺產等情事也能提供協助,以下也彙整代書能提供的內容: 撰寫契約或協議:協助擬定不動產買賣契約、協議或其他法律文件。 土地登記:協助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抵押權設定與塗銷。 土地測量:協助辦理測量,以確保土地的面積及界線正確。 稅務事務:協助計算不動產交易所涉及的稅務,如贈與稅、遺產稅、增值稅等。 過戶:協助進行過戶登記、清償原貸款及塗銷抵押權等。   要不要妥託代書?委託v.s不委託的差異看一次看 不動產動輒上百萬、上千萬,並不是大部分人會經常接觸的交易,對於沒有不動產法律背景及經驗的普通人來說,委託代書可以避免發生錯誤或疏漏,同時也能省去辦理相關程序的時間。   像是不動產的登記、稅務、申報、過戶等,這些都是買賣中必備的流程,假如是由當事人親自辦理,就會需要在政府機關之間來回奔波,在經驗不足的情況下發生錯誤或遺漏,還會影響買賣的時程。反之,委託代書辦理,當事人只需要提供相關文件,並且也因為代書熟悉程序及公家機關的作業,更能夠降低錯誤,以保障效率。   更重要的是,代書在不動產交易中扮演著中立、公正的角色,能夠維護雙方的權益,減少交易糾紛,並針對稅務問題,提供專業的計算及說明。   項目 委託代書 自行辦理 辦理流程 速度快 因熟悉流程,能準確且穩妥的依照預期的時間處理。 速度不一定 可能因經驗不足而有疏漏,導致辦理的時間比預期更長。 交易安全性 安全性高 作為公正第三人,維護雙方權益,不會偏頗任何一方。 安全性低 可能會有失公允,或引發不必要的誤會,造成交易糾紛。   代書費中所包含的各費用項目   代書費會因各家事務所的訂價不同而有差異,但通常會有一定的行情範圍,大多數是以項目計酬,收費標準會受複雜程度影響,並且也與地區市場競爭有關。同時,費用除了代書執業收費之外,也包含代書在過程中代墊的公家機關辦理規費。   執業項目 簽約手續費(包含預售屋、新成屋、中古屋等簽約) 申報遺產、贈與、過戶、法院、分區等代辦費 不動產移轉、設定、塗銷、鑑界代辦費 不動產分割、標示、變更代辦費 土地農用證明、套繪及建物未保存登記代辦費 預告登記、實價登錄、共有物分割、房地合一稅申報代辦費 增值稅、契稅的撤銷或更正代辦費 地價稅、房屋稅的稅率變更或申請自用住宅稅率代辦費   代墊的稅費及規費 土地印花稅、契稅、增值稅 調閱土地或建物謄本規費 不動產設定規費 土地登記、鑑界、測量、分割規費 建物登記、測量規費 土地農用、分區、套繪等證明規費 水電、瓦斯費   代書費要由買、賣方,哪一方出? 在不動產交易買賣中,買賣雙方都會有各自所需負擔的規費及稅務,其內容也會因角色不同而有區別,因此,通常代書費會依據雙方辦理的項目進行收費。但在現行的法律規範中,代書費並沒有規定要由誰負擔,所以雙方也可以根據契約自由原則共同協議。   建議雙方進行協議時,可以根據「雙方義務」及「費用負擔」等兩個重點,結合最終的買賣價金,在不動產契約簽訂時,評估代書費要由哪一方出。   協調代書費的重點(一)、雙方義務 在不動產交易時,買方和賣方要負責的事情不相同。   情況(一)、土地買賣 買方:需準備「農用證明」 賣方:需提供「無套繪證明」   情況(二)、房子屋買賣 買方:要負責申報「實價登錄」 賣方:則要準備「抵押權塗銷證明」   簡單來說,就是雙方各自有該準備的資料,才能讓交易順利完成。買賣雙方要做的事情,都是接續辦理的流程,也就是說,當買賣雙方親自辦理時,會需要互相合作,才能促使整個交易流程的推進。也因為如此,大多數案件會由買賣雙方以「項目」各自負擔代書費。但假如賣方有多次賣房的經驗,那麼在部分事情上,也許就不需要委託代書辦理,像是抵押權塗銷、房地合一稅申報等。   協調代書費的重點(二)、費用負擔 雙方各自應盡的義務,還有包含稅務負擔,而這也關係到買房、賣房的成本,更是協調代書費由哪一方支付的關鍵。例如房屋交易時,買方需要負擔買賣的契稅,一般契稅的計算方式為房屋評定現值的6%,可以透過財政部稅務網站進行試算;賣方則需要負擔土地增值稅及房地合一稅,若賣方是短期內交易,恐怕就有極高的房地合一稅需要負擔。   假設雙方在協議買賣價金時,是由賣方讓價比較多,那麼賣方就可以根據自己所需負擔的成本,試著和買方協調代書費的負擔,由對方支付。反之,若買方是高於行情購買,也可以計算自己的買房成本,協調由賣方負擔代書費。以下將買、賣雙方會面臨的各項費用負擔,提供在進行不動產交易時參考:   買方 契稅 印花稅 地政登記規費 買賣登記費 設定登記費 土地與房屋的登記謄本費、書狀費、閱覽費 抵押權設定代書費 簽約手續費 銀行貸款手續費 房屋住宅險、火險、地震險保費 仲介服務費   賣方 土地增值稅 交屋日前的房屋稅、地價稅 交屋日前的水、電、瓦斯、管理費等雜費 銀行抵押權塗銷費 簽約手續費 財產交易所得稅或房地合一稅 仲介服務費   代書費並沒有法律規定由哪一方負擔,通常由買賣雙方自由協議,如在雙方沒有協議的情況下,就會依照各自所需負責事項,進行各自負擔。希望透過本次說明,讓您不只更了解代書存在的重要性,也能在了解各項負擔之後,與對方達成代書費由誰出的協議。   延伸閱讀: 「履約保證」是什麼?買房履約保證費用、流程及文件申請一次知! 買房前後的隱藏成本,有哪些?3分鐘快速看買房費用估算&試算!  
房屋專有與公設怎麼分?3招教你如何看買房合約的附屬建物!
你知道房屋有分「專有部分」及「公設部分」嗎?當你在購買房屋時,有深入瞭解買房合約的附屬建物內容嗎?本篇文章就快速透過三個方式,教你如何判斷合約的內容,並且快速搞懂房屋附屬建物、專有及共有公社的差異,掌握房屋實際可使用的空間大小、權利範圍,以及未來可能衍生的管理與維護責任,以保障自身的權益喔!   買房時,停車格和陽台屬於我的嗎? 當你買了一間房子時,除了「房間、廚房、客廳」這些主要空間之外,房子可能還會附帶一些「額外的空間」或「設備」,像是陽台、機車位、汽車位、小倉庫等等,這些通常被稱做 「附屬建物」。而房屋的「附屬建物」通常是與主建物相連,是用來增強主建物功能或增加美觀的結構,通常會在房屋的權狀上寫清楚,並註明它們的用途。常見的像是陽台、停車格、露台及雨遮等,以下也針對常見的附屬建物做一個介紹:   陽台:通常是指向屋外突出的有遮蓋物平台,陽台可以登記為專有部分,計入銷售坪數。   停車格:停車位的產權狀況較為複雜,主要分為以下幾種狀況: 法定停車位:依建築法規必須設置的停車位,通常登記為共有部分(公設),再透過「約定專用」的方式,提供給特定住戶使用,這類停車位沒有獨立權狀,買賣時不能與主建物拆開,只能隨主建物一併移轉。 自行增設停車位:建商在法定停車位外自行增設的停車位,除了可與法定停車位進行相同處置,也可以在符合法規條件下,登記為「專有部分」,使停車位擁有獨立權狀,可單獨出售、不限於同社區住戶 。 獎勵停車位:政府為鼓勵建商增設停車位,給予容積獎勵而設置的車位,可登記為公設或獨立產權皆可。   露台:指直上方無任何頂遮蓋物的平台,產權登記較為多樣,在早期的建案中,可能登記為附屬建物。但更常見被登記為公設,再透過「約定專用」方式給特定戶別使用 (僅擁有使用權),但露台的所有權仍屬全體住戶共有。   雨遮與屋簷:雨遮指的是窗戶或冷氣孔上方用來遮雨、遮陽的結構;屋簷則是屋頂突出的部分。根據內政部規定,2018年起,申請建照的預售屋,雨遮和屋簷將採「不計坪不計價」原則。   📌 小撇步:只要這些空間「有寫在權狀」上,就是你的。沒寫的,就有可能是公設或不屬於個人所有。   專有部分v.s公設部分是什麼?有什麼差異?  在公寓大廈的產權結構中,「專有部分」與「共用部分(或公設部分)」是構成房屋總權狀面積的兩大核心。   專有部分 指公寓大廈中,具有獨立使用的特性,可以單獨登記為區分所有權標的的部分,也就是屋主可以獨立使用、自由進出的室內空間。專有部分的主要內容: 主建物的空間:客廳、餐廳、臥室、書房、廚房、衛浴等。 部分可登記為專有附屬建物:陽台、花台。   📌 專有部分權利特性:所有權人對自己房屋專有部分,在法律限制內可以自由使用、收益及處分。簡單來說,你是專有部分的主人,可以照自己的意思去使用、出租等,甚至賣掉這部分空間,只要不違法,都可以自由處理。   公設部分 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以外的其他區域,以及不屬於專有之附屬建築物,可理解為供全體或部分區分所有權人共同使用的地方。公設部分主要內容:   法規須設置的法定公設空間:樓梯間、走廊、屋頂、屋頂突出物、法定防空避難室、法定停車空間、蓄水池、水塔、消防設施等。 非法定公設的公共設施空間:通常是額外規劃的休閒設施,借如交誼大廳、中庭花園、健身房、游泳池、閱覽室等。   📌 公設部分權利特性: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按其「應有部分」比例共有。公設的權利範圍大小,通常是依據各戶專有部分面積佔所有專有部分總面積的比例來決定 。     特性 專有部分 共用部分/公設 約定專用部分 約定共用部分 定義 可獨立使用 可登記產權 專有部分以外 供共同使用的區域 將「共用部分」約定由特定住戶專用 將「專有部分」約定供其他住戶共同使用 主要內容 主建物室內空間 陽台、露台 樓梯間、電梯、屋頂、大廳、法定停車位等 特定露台、花台、部分停車位、儲藏室等 一樓住戶的庭院約定作為社區通道或綠地 所有權歸屬 所有權人個別擁有 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按其應有部分比例共有 所有權仍屬全體共有人,住戶僅有使用權 所有權仍屬原專有部分之所有權人,但同意供大家使用 使用權利 所有權人自由使用、收益、處分 全體住戶共同使用 約定之特定住戶單獨使用,但須遵守規約及法令,不得妨礙公共安全或變更構造 依約定方式共同使用 登記方式 可獨立登記為區分所有權標的 登記於權狀共有部分欄位 通常登記於「共有部分」,並於公寓大廈規約中載明約定專用情形及範圍 通常登記於「專有部分」,並於公寓大廈規約中載明約定共用情形及範圍     如何從買屋合約,判斷附屬建物是「專有」還是「共有」? 若你想從買屋的合約中,判斷附屬建物為「專有」還是「共有」的話,建議主要可以檢視以下文件:   建物所有權狀: 建物標示部:會詳細列出「主建物面積」及「附屬建物面積」。如果陽台、露台等項目,該面積被明確記載在「附屬建物」欄位,並且計入專有總面積,屬於屋主的專有部分。 共有部分:此欄位會記載該建物所有區分所有權人共同持有的總面積,以及屋主個人在共有部分中所佔的「權利範圍」,通常以持分比例表示,如萬分之多少。如果停車位或露台並未登記在專有面積裡,僅透過規約取得使用權,則這部分的面積會包含在「共有部分」裡。   建物測量成果圖:此圖會標示出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有部分的範圍與面積。   公寓大廈規約:對於「約定專用」或「約定共用」的部分,規約中通常會有詳細的記載,明確指出哪些公共區域,例如特定露台、停車位、頂樓平台等,約定給某一戶或某些戶專用。   以下列舉兩個範例供參考:   【範例一】陽台為專有附屬建物 情境:A購買了一戶公寓,其建物所有權狀的「建物標示部」中載明,主建物面積:89.23平方公尺;附屬建物:陽台11.29平方公尺。   👉 分析:這表示該11.29平方公尺的陽台是A專有部分的一部分,A對其擁有所有權。   【範例二】共有部分 情境:A購買在大廈14樓,頂樓附有大露台供住戶賞玩植裁和曬衣使用、社區有中庭花園、交誼廳、會議室和健身室等共有公共空間。權狀共有部分欄有登記共有面積4,123平方公尺,表示這些空間屬於公設範圍。   👉 分析:共有空間的所有權為全體共有,所有住戶皆可使用,並非A的專用使用權。   房屋的產權登記牽涉到複雜的法律與建築規定,附屬建物、專有部分、共有部分以及約定專用、約定共用等概念,會直接影響屋主的權益與居住體驗。建議在購買房屋前,應仔細研讀建物所有權狀、建物測量成果圖、以及公寓大廈規約等相關文件,確實釐清每一寸面積的歸屬與使用方式。 若有任何疑問,務必向專業的地政士、房仲業者或律師諮詢,避免因認知不清而產生後續糾紛,如此才能買得安心,住得舒心。   延伸閱讀: 陽台外推是什麼?3分鐘一次看陽台外推優缺點&風險! 權狀坪數vs室內坪數怎麼算?一次看懂實際坪數&公設比!   ※ 本文參考資料來源為「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內容如有異動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增建房屋需要補照嗎?建物、老屋補照流程&文件一次全解析!
許多房屋因應居住需求、或早期歷史因素,可能存在未經合法申請的增建、改建情況,或是當初興建時,根本未領有相關執照,這樣的房屋可能潛藏著公共安全及風險,本文就帶你看房屋補照申請、流程及文件等,讓你可以更深入的搞清楚補照的相關規定,並釐清建物是否為違建喔!   哪些房屋可能需要補辦執照? 通常房屋需要補辦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的情況,主要涉及未合法申請的增建、改建,以及部分早期興建的未領照建物。具體需要補照的房屋為以下4種類型:   程序違建 這類建築物在興建時,由於位置、高度、結構與建蔽率等,實質內容可能符合當時或現行都市計畫及建築法令規定,但因程序上的疏失,例如:未請領建造執照就擅自開工、或未按核准圖說施工等。這類違建有機會透過補辦申請程序,並且完成繳納罰款後,可以取得合法執照。   既存違建/舊有違建 是指在特定時間點之前,就已經存在的違章建築。以台北市為例,民國53~83年間存在的違建屬「既存違建」,民國53年以前存在的則為「舊有違建」。這些違建雖被列管,但並非就地合法,有形成危害公共安全之虞的情況下,仍有被拆除的風險。若要使違建合法化,仍需進一步視其是否符合補照要件。   未經核准擅自增建或改建 在原有的合法建築物上,未經申請核准就擅自增建,常見案例有頂樓加蓋、陽台外推等,以及擅自改建,例如變更隔間影響結構安全,這些新增或變更的部分即屬違建,若要合法化則需申請補照,但要注意增建的部分,仍需符合現行法令,整體建蔽率、容積率也不得超過法定上限。   早期未領照建物 在建築法規實施管理較不普及的年代,有些建物在興建時,並未申請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這類建物若要證明合法性或參與都市更新或危老重建,就需要補領使用執照或取得合法房屋證明。   如何申請補照?流程有哪些?   補辦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的流程相對繁瑣,因需要符合現行法規,較難自行處理得順利,通常建議委託專業建築師協助辦理。各縣市政府的具體規定可能略有差異。   應備文件 申請書 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謄本(通常需3個月內有效) 土地使用權同意書(若土地非申請人所有) 建築師委託書、建築師簽證表 現況照片 建築圖說,包含各層平面圖、立面圖、面積計算表(由建築師簽證) 建築物地籍套繪圖 建築線指示圖(若有需要) 結構安全鑑定報告書(必要時,可能需由專業機構辦理) 水土保持計畫書(若基地坐落於山坡地)   補照流程 1. 釐清違建狀況:確認建物是否屬於可補照的程序違建。 2. 委託專業人士:需委託開業建築師進行圖說設計、簽證及代為申請。 3. 準備申請文件:備妥相關書圖文件,向地方建築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4. 主管機關審查:主管機關依據相關法令審查。若文件不齊或內容不符,會通知限期改正。 5. 繳納罰鍰與規費:若屬擅自建造,在核准補照前,通常需依建築法規定處以罰鍰。 6. 核發執照:審查通過後,核發建造執照。 7. 申報開工、勘驗及申請使用執照:領得補發的建造執照後,仍需依規定申報開工、按進度報請勘驗,完工後申請使用執照。若工程進度已達百分之百且結構安全無虞,部分情況下可直接申請使用執照。   早期建物如果沒有建照,屬於違建嗎? 當你想判斷一棟早期的建築是不是違建,不能單靠現在的法律去看,而是要看它在「蓋的時候」合不合法。也就是說,每個時代的建築法規不同,當時能蓋、現在不能蓋的情況是有可能的,一般可依循下列幾個面向進行簡易判斷:   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存在的建物:建物在當地開始實施建築管理前就已經興建完成,即使沒有現代意義上的建照或使照,也不被直接視為「違建」。 建築法修正前的特殊情況:以台北市為例,曾有函釋指出,在民國60年12月22日建築法修正前,領有建造執照但未領使用執照的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在特定條件下,可能被視為已具備合法條件,得以建照書圖及建物登記謄本為依據,免補領使用執照。 未辦理建物保存登記不等於違建:如果建物在興建時已取得合法建照,並依圖施工,只是後續未辦理保存登記,則不應被視為違建。   若持有早期無照建物,建議積極向地方主管機關諮詢,釐清其法律狀態,並評估是否需要或可以進行補照或申請合法房屋證明。   房屋的增建與補照涉及複雜的建築法規、都市計畫規定及申請程序,過程中往往耗時又費力。無論是老屋想釐清合法性,或是已存在的違建建築,希望能另外尋求補照的機會。也由於「程序違建」才有補照的可能,而「實質違建」則多面臨拆除的結果,所以必須先確認建物本身的條件,判斷是否符合現行法令規定。   建議民眾若面臨相關問題,應主動向地方建築主管機關諮詢,或委託專業的建築師協助評估與辦理。透過合法的程序補齊相關執照,不僅能確保建築物的構造安全與使用合法性,更能保障自身的財產權益,避免日後不必要的紛爭與損失。   延伸閱讀: 違章建築一定要拆嗎?快速看懂違章建築定義、檢舉及處理辦法! 未保存登記建物是什麼?要拆除嗎?5分鐘看所有權&補登辦法!   ※ 本文參考資料來源為「建管法規 - 台北市政府」、「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內容如有異動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房屋繼承順位怎麼看?公同共有&分別共有的繼承產權該怎麼分?
當親人離世的情況,就會面臨到繼承順位、產權分割、稅務繳納等問題,你瞭解房屋繼承順位怎麼看嗎?常聽到的「公同共有」及「分別共有」的繼承產權又該怎麼分呢?本文就帶你瞭解遺產繼承的相關規定,讓你在繼承遺產的過程可以順利,並保障自身權益喔!   房屋繼承的順位怎麼看?   在成年且已婚的前提下,被繼承人的配偶是「當然繼承人」,享有與下述任一順位繼承人共同繼承的權利。除非沒有任何順位的血親繼承人,則房屋將由配偶單獨繼承。根據我國《民法》第1138條的規定,繼承順位依序如下:   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 直系血親包括被繼承人的子女、孫子女、曾孫子女等。在同一順位中,以親等較近者為優先。例如,若被繼承人有子女,則由子女繼承;若子女已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則由孫子女代位繼承。   第二順位:父母 若被繼承人沒有第一順位的繼承人,或第一順位繼承人全部拋棄繼承或喪失繼承權,則由父母繼承。   第三順位:兄弟姊妹 若無前述第一、二順位的繼承人,則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姊妹繼承。   第四順位:祖父母 若以上三順位的繼承人均不存在,則由被繼承人的祖父母(包括父系、母系祖父母)繼承。   共同繼承房屋可以單獨出售嗎?如何分割共有產權? 當房屋由多位繼承人共同繼承時,這份房產便處於「共有」狀態。主要又可分為「公同共有」與「分別共有」兩種:   【公同共有】 所有繼承人共同擁有整個遺產,造成在遺產分割完成前,由於無法明確劃分每個人的具體持份,所以每位繼承人的遺產將視為公同共有,若要處分房屋,需經全體公同共有人的同意,才可執行。   📌 備註:如果是單獨出售之情況,若要出售「整棟」共有房屋,注意需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的規定處理。   【分別共有】 繼承人可以協議將公同共有關係變更為分別共有,明確劃分各自的持分比例。在分別共有的情況下,每位共有人都可以自由處分自己持有的應有部分。   📌 備註:若想單獨出售,各繼承人原則上可以單獨出售自己的持分,無需其他共有人同意。   若共有人對於如何處置共有房屋無法達成協議,可以透過以下3種方式分割產權:   協議分割:所有共有人自行協商,達成如何分割遺產的協議,例如:變更為分別共有、或由一人繼承並補償其他人等,這是最快速且能維持和氣的方式。   調處分割:可向地方政府設置的「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申請調處,由專業人士協助協商。   裁判分割:任何一位共有人,不論其持分多寡,都可以向法院訴請分割共有物。而法院常見的分割方式有: 原物分配:若房產在可物理上可分割(如土地),則依比例分配。 原物分配兼金錢補償:由部分共有人取得房產,並對其他共有人以金錢補償其應得份額。 變價分配:將房產透過法院拍賣,再將拍賣所得價金,按各共有人應繼分比例分配。對於房屋而言,因其難以物理分割,此為常見方式。   共同繼承房屋稅務如何繳納?可以放棄共同繼承嗎? 共同繼承房屋所產生的房屋稅、地價稅,其繳納方式因共有型態而異:   【公同共有】 原則上,公同共有的房產是以「公同共有戶」歸戶寄送一張稅單,全體公同共有人對全部應納稅捐負連帶繳納責任。即使其中一位共有人申請就其應繼分分單繳納,其他共有人仍對未繳清的稅款負連帶責任。   【分別共有】 若已辦理分別共有,則各共有人就其持分繼承的部分,各自負責繳納相應的房屋稅與地價稅。   可以放棄共同繼承嗎? 當家裡有人過世後,留下來的不動產需要分給繼承人時,不管分配得是不是平均,只要是因為繼承而做的分配,政府不會收土地增值稅或契稅,這是土地稅法第28條但書及契稅條例第14條第1項第4款有特別規定的。另外,依據房地合一稅規定,如果繼承人以後想要把這些繼承來的房地產賣掉,可以將被繼承人持有這些房地產的年限也算進來,這樣將來賣的時候,就有機會用到比較低的稅率。   不過,如果繼承人不想繼承,也可以選擇「拋棄繼承」,也就是放棄這些財產和債務的繼承權。這時要注意幾件事: 期限:收到繼承通知的「三個月內」,以書面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聲請。 範圍:應對被繼承人的「全部」遺產及債務拋棄,不能只拋棄部分財產或債務。 效力:一旦合法拋棄繼承,該繼承人的應繼分會歸屬於其他同順位的繼承人。 辦理方式:可以由多位繼承人共同向法院提出拋棄繼承的申請,以簡化程序。   ⚠️ 注意:一旦拋棄繼承,就不能反悔。即便未來發現被繼承人有價值的遺產,也無法再主張繼承權。   房屋繼承涉及複雜的法律關係與情感因素,了解法定的繼承順位、共同繼承時產權的處分與分割方式,以及相關的稅務與拋棄繼承規定,有助於繼承人能更清楚掌握自身權益與義務。   在面對共同繼承關係的房產時,繼承人彼此之間應盡早理性溝通協商,若無法達成共識,可以尋求專業律師或地政士協助,透過協議、調處或法律途徑解決,避免因遺產問題影響家庭和睦。   延伸閱讀: 繼承移轉是什麼?贈與移轉和死後繼承差在哪?這4大重點必知! 繼承多少錢會被課遺產稅?透過這4招一次教你如何節省遺產稅!   ※ 本文參考資料來源為「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內容如有異動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房屋繼承的3大風險!產權不明&共同產權的常見糾紛、問題!
當要繼承房產時,你有想過當繼承產權不明時,有可能產生額外的糾紛嗎?本文就會整房屋繼承常見的糾紛,並且帶你瞭解當房產為共同產權時,該怎麼分配以及處理,一次就看懂背後的風險、法定時效及優缺點,讓你可以在繼承遺產的過程中更順利,並有效保障自身權益喔!   房屋繼承產權登記不明的3大風險 台灣早期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採「任意制」,導致許多老舊房屋未辦理第一次登記(保存登記),像這類未保存登記的房產,雖然不會影響實際的居住使用權,但會落入下列三大不利與風險:   風險(一)、無法辦理抵押貸款 銀行基於風險考量,通常拒絕接受無權狀房產作為擔保品,所以想辦理房屋貸款將受限。   風險(二)、限制處分權利 根據《土地法》第43條規定,未完成登記的房產不得辦理買賣、贈與等物權移轉行為,此類交易將被認定為無效。   風險(三)、繼承程序複雜化 繼承人需額外提供繼承系統表、遺產稅證明等文件,辦理時程可能延長3~6個月。並且依《土地法》第73條規定,繼承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日起,6個月內需完成辦理登記,否則逾期將面臨每月萬分之5的登記罰鍰。更嚴重的是,若超過15年未辦理,房屋將被列冊管理,移交國有財產署進行公開標售。   若多人繼承房產,容易產生哪些糾紛與問題? 若從房屋共有的型態來探討法律限制與風險,當房產由多人繼承形成「公同共有」時,根據《民法》第828條規定,任何處分行為都需獲得全體共有人同意。但這項限制,將造成處置房屋產權時,在實務上會產生下列困境: 處分落入僵局:2024年台北地方法院統計顯示,67%繼承糾紛源自共有人意見分歧。 房產管理困難:簡易修繕需過半數同意,重大改建則要三分之二持分同意,在意見分歧和關係僵持的情況下,最終導致房屋荒廢。 稅負連帶責任:所有共有人對房屋稅、地價稅負連帶繳納義務,每個人的經濟情況和能力皆不同,易發生繳費糾紛。   為減少「公同共有」難以達成全員意見一致的問題,可以將房屋辦理「分別共有」,藉由劃分每個共有人的持分比例,可以對自己的持分,享有完整的處分權,但仍然無法完全避免產權糾紛。   轉成「分別共有」會比較好嗎? 那或許有些人就會想,這樣是不是轉成分別共有,就可以僅處理自己部分的產權了呢?其實,房屋繼承在「分別共有」的情況下,有可能面臨下列問題: 優先購買權限制:出售個人持分時,依《土地法》第34-1條規定,須書面通知其他共有人,共有人可以主張以同一價格優先承購,但這在實務上,成交率僅12%。 貸款門檻提高:銀行對持分房貸通常要求40%以上自備款,利率也將加碼提高5~1%,房貸條件相對不利。 面臨法拍風險:單一持分遭查封,也可能觸發整體拍賣程序,以2023年為例,全台即有283件持分法拍案。   建議做法 究竟多人的產權分配,該怎麼做會比較好呢?建議具體且較理想的解決策略,可以採以下三階段的處理方式。 共同討論/協議:可以召開繼承人會議,並簽訂管理協議,將各自權利義務講清楚。 請求法院協商:向法院聲請裁判分割(民法第824條)。 原物及金錢分配:採用「原物分配+金錢補償」模式,也就是「有的拿房、有的拿錢」,這樣讓彼此都不吃虧,也比較有機會解決僵局。   繼承房屋後,債務也會共同繼承嗎? 針對繼承房屋後,面對債務處理的情境,法律有給予保護機制。根據《民法》第1148條第2項規定,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債務僅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這也是「概括繼承之有限責任制」的核心精神,有效保障繼承人免於背負終身債務。   【範例】 被繼承人遺留債務1,000萬元,但遺產價值僅300萬元時,繼承人最多僅需以300萬元清償債務,超額的部分可以依法主張免責。   若為多人共同繼承,債務該怎麼計算? 如果有好幾個人一起繼承房子或財產,那麼面對被繼承人留下來的債務,依《民法》第1153條規定,全體繼承人對外需負「連帶清償責任」。不過,債權人也可以選擇找其中任何一個繼承人討全部的錢,不一定要大家平均分擔,但在實務上仍經常陷於困境,先行代為清償債務的繼承人,雖可依「應繼分比例」向其他繼承人求償,但若部分繼承人無力分擔、無法落實承諾與責任,最終仍將形成內部財務糾紛。   當繼承人面對繼承債務的問題時,必須快速掌握處理要點,依法律提供的三種清算途徑,妥善處理繼承債務。本文依據《民法》繼承編與實務判例,整理三種法定程序之關鍵差異: 程序比較 拋棄繼承 限定繼承 法院清算 法定時效 知悉繼承後3個月 繼承開始後3個月 未定期限 法律依據 民法第1174條 民法第1156條 民法第1157-1163條 適用情況 債務明顯超過資產 資產債務狀況不明 債權人提出異議 優點 完全免責 以遺產為限清償 司法介入保障權益 缺點 喪失全部繼承權 程序較複雜 耗時6-12個月 注意事項 需向被繼承人住所地法院聲請 需陳報遺產清冊並公示催告 需依債權比例清償   房屋繼承涉及產權歸屬、稅務規劃與債務清償等多重法律議題,任何一項程序瑕疵都可能衍生長期糾紛,從實務案例觀察,逾23%繼承案件因「未辦理保存登記」或「逾期未繼承」,進而導致產權爭議,更有17%案件因共同繼承人意見分歧陷入處分僵局。   建議在繼承房屋時,記住把握這「三項關鍵時效」: ✅ 6 個月內要去辦「繼承登記」:把房子的名字從過世者改成繼承人) ✅ 3 個月內要決定:你是否要拋棄繼承?還是用「限定繼承」?決定你要不要承擔死者留下的債務。 ✅ 1 年內最好把持分整合好:如果是多人繼承,最好在一年內處理好誰拿多少,避免吵架)   並善用「遺產分割協議」與「裁判分割」等法定工具化解這些僵局。面對複雜繼承案件時,務必諮詢專業地政士與律師,方能有效降低法律風險,實現家族資產的永續傳承。   延伸閱讀: 繼承多少錢會被課遺產稅?透過這4招一次教你如何節省遺產稅! 父母房屋贈與過戶必看!3分鐘一次看買賣、贈與、繼承稅費差異!   ※ 本文參考資料來源為「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內容如有異動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老屋可以等到都更嗎?老屋都更的4大條件及同意比例一次看!
在台灣屋齡超過30年以上的老舊建築,根據內政部2023年統計資料,全台都更的核定案件僅327件,危老重建的核准案量1,874件,不少老屋主們,正在「都更整合困難」與「危老程序選擇」之間抉擇,究竟老屋是否可以等到都更呢?透過本文快速了解老屋參與都更的關鍵條件,並比較危老重建的替代方案,提供所有權人做出最適決策。   老屋是否可以都更? 可以的,老屋當然可以進行都市更新,政府推動都更的初衷之一,就是希望改善老舊危險建物的生活與安全條件。不過,雖然老屋可以都更,但前提是必須滿足一些核心條件:   土地使用分區與基地規模限制 依《都市更新條例》第3條規定,申請都更的首要條件必須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且基地面積需達各縣市最低門檻。以台北市為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需達1,000平方公尺(大約302.5坪);新北市則放寬至500平方公尺,須經都更審議會通過。實務上,老屋的基地規模會直接影響建商參與意願,2023年全台都更案,平均面積達1,852坪,其中低於500坪的小型基地,其成功率僅達17%。   容積率與建蔽率的關鍵影響 商業區的容積率通常達400%以上,相較於第三種住宅區(住三)的容積率225%更具重建效益。以台北市大安區臨路的住三土地為例,四層公寓若基地達300坪,重建後可分回坪數約為原權狀面積的65%~75%;若屬第三種商業區的土地,分回比例可提升至85%~95%。   建築結構與屋齡條件 依《建築法》第81條規定,經結構安全評估,若判定房屋危險程度達「需立即補強」,可優先列入公辦都更範圍。2024年營建署新制要求,申請都更需附「耐震評估報告」,屋齡30年以上建築若初評未達乙級,可以得額外獲得8%容積獎勵。   臨路條件與巷道寬度 根據台北市都更處統計顯示,臨接8米以上道路的都更案成功率達78%,6米巷道案件則降至41%。主要障礙在於施工機具進出困難,且需退縮建築深度達2米,等於直接壓縮可售坪數。雖然2023年新制放寬「狹小巷道都更」容積獎勵,6米以下巷道可額外獲得5%獎勵,但仍需保留4米消防通道。   老屋不能都更,可以申請危老重建嗎? 若不能都更,老屋能不能改為申請危老重建呢?這必須看房屋本身是否符合下列4大申請條件: 1. 建築合法:需領有使用執照或符合《建築法》第98條緩衝條款。 2. 危險認定:經結構評估未達乙級,或符合海砂屋、震損屋等條件。 3. 屋齡限制:30年以上無電梯住宅,或20年以上經評估需拆除的房屋。 4. 文化排除:非《文化資產保存法》指定之歷史建築。   但是,即使房屋符合危老重建的條件,但實際上想要去申請危老重建,其實沒有那麼簡單,因為有兩個很大的門檻: ✅ 門檻一、所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危老重建需取得100%所有權人同意,比較適合共識高的小型社區或單一產權建物。 ✅ 門檻二、房子的狀況真的要夠危險或老舊:需判斷建物是否符合「危老條例」中,關於危險或老舊的明確定義,例如結構安全評估未達標、屋齡30年以上無電梯。   老屋申請都更v.s危老重建的條件比較: 評估項目 都市更新 危老重建 同意門檻 所有權人67%~80% 100%全數同意 基地限制 需達縣市標準 無面積下限 審查時程 2~5年 3~6個月 容積獎勵 上限50% 上限40% 稅賦優惠 地價稅減免50% 地價稅全免+房屋稅減半12年   都更的同意人數門檻怎麼看?面積比例是多少? 各類都更案的同意人數門檻和面積比例規範: 都更類型 所有權人數 面積比例 法源依據 適用條件 迅行劃定更新地區 >50%同意 >50% 都更條例第7條 因天災重建、戰爭等緊急狀況劃定的更新地區 一般更新地區 >75%同意 >75% 都更條例第22條 政府劃定之優先更新區域 自辦更新單元 >80%同意 >80% 都更條例第23條 民間自行發起之更新提案 公有地主導 免計算 >50% 都更條例第37條 公有地占比過半之開發案   在公有地、私有地、未登記繼承和文化資產等不同條件的都更方案下,同意人數門檻最高的是私有自辦都更,但當私有土地的同意面積超過90%時,可免除人數比例的要求,可跳過人數門檻進入審議。   【實務計算案例】 以新北市三重區某都更案為例,基地面積1,200坪,權屬結構如下: 私有土地:1,000坪(所有權人58人) 公有土地:200坪(財政局管理) 未登記繼承:150坪(列冊管理5人) 文化資產:50坪(歷史建築)   【同意比例計算】 文化資產50坪不列入私有土地計算基數,故私地基準面積=1,000-50=950坪 已取得私有同意面積=760坪,760/950=80%,同意面積未達90%,需滿足同意人數門檻 同意人數=46人,46/58人=79.3% 同意人數3%符合「一般更新地區」雙75%門檻,可提送事業計畫   老屋更新的決策並無標準答案,具體需要依據個案的情況,包含所有權人整合的難易度、基地規模的限制、重建的急迫性、預期容積獎勵的多寡,以及建物本身的危險程度等,進行綜合評估。建議所有權人在啟動任何程序前,務必充分了解兩種途徑的法規細節、獎勵差異及潛在風險,並透過客觀的評估與試算,才能在都更或危老中做出最有利的選擇,讓老屋成功蛻變。   延伸閱讀: 危老重建是什麼?5分鐘一次看危老重建費用、條件及優惠獎勵! 一定要都市更新嗎?專家3步驟教您看都更條件、流程及獎勵補助!   ※ 本文參考資料來源為「臺中市都市危險與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專區」,內容如有異動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30年老公寓可以買嗎?6大老公寓建築結構&安全注意事項!
屋齡30年以上的老公寓,因總價和公設比例較低,且常位於生活機能成熟的區域,成為不少購屋者的優先選擇之一。但屋齡30年的老公寓真的可以買嗎?需要注意什麼嗎?在買屋時,除了價格上的考量,產權、建築結構及後續可能衍生的修繕成本等,都是不可忽視的成本和課題。本文將針對購買30年以上老公寓時,全方面分析必須確認的要點,以及可以利用哪些政府補助資源,為自己多爭取一點權益。   老公寓產權確認的6大事項 購買老公寓時,房屋產權是否足夠清晰,會直接影響到自身權益,以及未來資產處置的各種衍生問題。以下六點是需要特別確認的重要事項:   1. 確認屋主身份: 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請「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事前核對賣方是否為合法的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確保交易對象的正確性。 2. 建物登記謄本查閱 仔細檢閱建物登記謄本,確認主建物、附屬建物的登記面積。早期部分的老公寓可能存在陽台未辦理保存登記的情況,若現場看屋明知有陽台,但權狀裡尚未登記,未來補登成功將能增加權狀坪數,保障自身權益。 3. 土地持分比例確認 土地持分大小將關係到未來若有都市更新或危老重建機會時,可分配的權益多寡,所以必須了解建物座落的土地持分比例。 4. 有無其他權利設定 確認謄本上是否有抵押權、查封、假扣押、假處分等限制登記,這些都可能影響產權的完整移轉。 5. 竣工平面圖核對 若對陽台等附屬建物登記有疑慮,可向地政事務所調閱建物竣工平面圖,核對原始設計與現況是否相符。 6. 確認有無違章建築 留意是否有頂樓加蓋、陽台外推等未經合法申請的增建物。違建部分不僅無法取得產權,未來也可能面臨被舉報拆除的風險。   購買老公寓要檢查那些建築結構安全 屋齡較高的公寓,必須優先考量建築結構的安全性。在民國88年921大地震後,台灣的建築耐震設計標準有顯著提升,因此只要是在88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照的住宅,耐震能力可能需要特別加強檢視。以下是老公寓的建築結構安全檢查要點: 檢查項目 觀察重點 潛在風險 建議行動 建物外觀與傾斜 -整棟是否明顯傾斜 -外牆磁磚大面積剝落 -牆面異常隆起 -結構受損 -地基不穩 尋求專業結構技師評估 樑柱牆板裂縫 -樑、柱、牆面及樓板有異常裂縫 -剪力裂縫或貫穿性裂縫 -鋼筋外露、鏽蝕 -承重能力下降 -混凝土中性化 -影響結構強度 輕微表面裂縫可修補,嚴重者需專業鑑定 滲漏水狀況 -天花板、牆壁有水漬壁癌、發霉 -建議雨後再次看屋確認 -影響居住品質 -損害裝潢及結構 釐清漏水原因及責任,評估修繕成本 水電管線狀態 -電線管路已老化 -確認電線規格迴路負荷是否足夠 -鐵製水管是否鏽蝕 -排水是否通暢 -電線走火風險 -水管堵塞爆裂 -用水品質問題 建議考慮全室水電管線更新 特殊屋況排除 -是否為海砂屋或輻射屋 -要求賣方提供相關檢測證明 -或在合約中加註相關擔保條款 -影響結構安全 -影響居住者健康 避免購買,或需經專業評估及修繕後才考慮 耐震能力評估 -申請老屋耐震安檢的初步評估 -了解建築物的潛在耐震能力 -地震受損風險 評估結果若有疑慮,可進一步做詳細評估或補強   老公寓可使用的2大補助與資源 針對老舊建築,政府有提供多項補助與資源,主要目的在於提升民眾的居住安全及生活品質,建議在購買老公寓後,若符合相關的條件,可考慮申請下列補貼資源:   老屋耐震安檢補助 初步條件評估: 針對民國88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照的住宅 總樓地板面積未滿3,000平方公尺者:每棟補助6,000元 總樓地板面積3,000平方公尺以上者:每棟補助8,000元(或全額) 評估結果:若老屋耐震安檢的評估結果為「尚有疑慮」或「確有疑慮」,可進一步申請耐震能力詳細評估補助,每件補助評估費用的45%(部分資料為30%),上限金額視地方政府規定,以台北市為例,每棟上限為40萬元。   危老重建相關獎勵與補助 若建物符合「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資格,可獲得下列補助: 容積獎勵:進行重建可獲得基準容積最高3倍或原建築容積1.15倍的獎勵,並有時程獎勵、規模獎勵、耐震設計獎勵等,可多項疊加。 重建計畫補助:政府補助每案重建計畫費用上限為5萬元,另加行政作業費。 稅賦減免:重建期間地價稅、房屋稅全免;重建完成後2年內地價稅、房屋稅減半徵收;若符合特定條件(如自然人持有且未移轉),房屋稅減半徵收最長可達12年。 融資貸款與利息補貼:政府提供危老重建工程貸款信用保證,每戶最高300萬至350萬元,並可能有重建工程貸款利息補貼。 結構補強費用補助:若經評估後進行結構補強而非重建,部分縣市提供補強工程款的補助,最高可達費用的45%,上限1000萬元。   購買30年以上的老公寓,確實能在預算與熱門地段間取得理想平衡點,但背後潛藏的屋況、結構安全及產權問題不容小覷,建議購屋前務必聘請專業人士,例如建築師、結構技師等,協助進行屋況檢查與產權調查。 此外,可積極了解並善用政府提供的各項老屋健檢補助和補貼資源,不僅能更全面性的評估物件狀況,也可能在後續的整修,或老屋重建的過程中獲得實質幫助。有關各項補助因各縣市規定及時間會有不同,建議申請前應再確認之。   延伸閱讀: 中古屋屋齡幾年不要買?怎麼選?達人教你看10~30年房屋! 建物保存登記是什麼?3分鐘一次看保存登記申請、流程及費用!
輝達進駐北士科!專家一次解析士林北投科學園區房價&成交行情!
你知道輝達(NVIDIA)預計於2025年5月正式宣布海外總部落腳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北士科),是繼台積電後台灣吸引到的最大規模國際科技投資案。隨著輝達進駐北士科,是否會帶動房價的成長呢?本文就讓專家一次帶你看士林北投科學園區的房價及成交行情,並從產業效應、房價走勢、生活機能三大面向,掌握北士科房市的真實樣貌。   輝達進駐北士科,引爆3大關鍵效應 科技巨頭輝達落腳北士科,帶動區域話題熱度飆升。北士科全區面積約為94.38公頃,光是科技產業專用區就佔25公頃,相較內科、南港已趨飽和,北士科仍有相當可觀的發展空間。隨著輝達的正式進駐,預期將對北士科帶來以下三大關鍵效應:   效應(一)、產業聚落效應 企業持續進駐:除了輝達之外,華碩、和碩、仁寶、中鼎工程已先進駐,吸引企業聚落。 就業人口紅利:輝達初期引進1000名工程師,後續相關供應鏈將創造大量就業機會。 商辦需求增加:企業進駐帶動商用不動產市場升溫,區域內辦公空間需求顯著增加。   效應(二)、帶動周遭房市發展 預售屋跳漲:北士科周邊新建案價格屢創新高,市場信心顯著上升。 中古屋補漲:周邊石牌、明德、芝山站中古屋詢問量暴增,屋主惜售心態明顯。 外溢效應發酵:三重、蘆洲、社子島等首購區出現科技新貴看屋潮。   效應(三)、北士科開發時程加速 公共建設兌現:捷運北環段2029年通車,劍潭TOD案加速推動。 都更熱區成形:士林夜市商圈、社子島開發案因人口紅利重啟談判。 土地交易活絡:隨著住宅與商用需求攀升,區域內土地市場明顯轉熱。   現在在北士科買房好嗎?交通&周遭生活機能一次看  那現在在北市科買房又好嗎?從交通動脈到日常採買,北士科機能正在經歷下列多重轉型,建議面對北士科飆升的房價曲線,置產決策需回歸生活本質。 北士科交通方式 2025現況 預計2029年升級 捷運 芝山站(7分鐘步行) 北環段Y24站直通園區 快速道路 洲美交流道5分鐘上國道 高架匝道直通T17基地 公車系統 8線經文林北路 智慧候車亭+電動接駁車   商業及生活機能 商業服務:園區內將設複合商場,因預估科技新貴的消費力高,客單價達$3,500以上。 高端消費:米其林餐廳進駐北士科。 醫療資源:跡離榮總車程大約8分鐘,和信醫院12分鐘。 綠地系統:步行5分鐘可到達福星公園(恐龍主題)、洲美濕地公園。 學區優勢:文林國小+中正高中雙學區;私校有天母美國學校。   現在是否適合置產北士科的關鍵,在於「跟著產業地圖走」,可參考以下3點建議進行考量: 1. 自住客布局法則:避開施工核心區,鎖定「文林國小+福星公園」雙核心區。 2. 長期投資策略:商辦產品優先於住宅,特別關注T17/T18周邊50年地上權案。 3. 風險管控要點:避免追高入場,謹慎評估財務能力。   除輝達進駐外,2029 年捷運北環段的通車亦將為北士科房市注入正向動能。北士科擁有台北市少見的完整重劃區規模,加上輝達、華碩、和碩等科技大廠的進駐,產業聚落效應日益明顯,為區域房市帶來穩健支撐。周邊醫療、學區及生活機能資源豐富,對追求舒適宜居與長遠增值潛力的自住族群而言,無疑是難得的稀缺選擇。 不過,北士科在短期內仍會經歷施工與配套建設的「陣痛期」,是否置產應回歸個人實際需求,避免盲目跟風炒作。若為剛性需求、預算充足,且願意等待區域逐步成熟,北士科無論自住或長線投資均具吸引力。建議民眾進場前務必實地勘察、評估自身需求與財務狀況,並多留意建商品質與區域發展進度,才能確保買得安心、住得放心。   延伸閱讀: 2025年房市分析!專家3招帶您看今年房價、預測及進場時機! 買房要如何試算房價?看房屋估價的6大鑑價、流程及試算方法!
遺產稅免稅額有多少?多少錢需要課遺產稅?專家5分鐘帶您看懂!
面對家中至親過世,許多繼承人不得不在有限時間內,就必須面對遺產申報和處置,你知道遺產稅免稅額有多少嗎?多少錢又需要課遺產稅呢?本文就讓專家透過5分鐘,一次帶你看懂遺產稅的申報門檻、計算方式、常見扣除額與繳納流程,讓你知道遺產稅如何計算,再也不煩惱喔!   多少錢需要繳遺產稅? 當被繼承人過世時,政府會針對他名下的財產(像是不動產、存款、股票、保險等等)來課徵遺產稅,計算方式是將所有遺產總價值扣除免稅額與法定扣除額後,如果仍然還有「遺產淨額」,就必須繳納遺產稅。簡單來說,如果扣一扣後發現遺產為零,甚至還有債務的話,那就不需要繳遺產稅。   遺產稅免稅額及課稅門檻 免稅額:新台幣1,333萬元。 課稅門檻(需繳稅):遺產總額-免稅額1,333萬-所有適用扣除額 = 遺產淨額大於0。   ※注意辦理遺產稅申請及繳納期限為過世後半年內,要記得儘早處理完成。以上相關法規以財政部最新公告為準。 ※實際稅額可能因個案差異而異,建議諮詢專業會計師。   遺產稅的繳納對象、課稅級距及繳納期限  一般來說,遺產稅的繳納對象需要考量下列三種情境和條件: 「有」遺囑執行人:由遺囑執行人負責申報 「無」遺囑執行人:由全體繼承人及受遺贈人申報 無人繼承:由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申報   根據遺產淨額為正數,需要繳納稅額的情況,也依財產多寡劃分成以下四個級距: 級距 遺產淨額/條件 遺產稅率 免繳遺產稅 1,333萬以下 0% 達扣稅門檻、要繳稅 1,333萬~5,621萬 10% 稅率加級、繳更多 5,621萬~1億1,242萬 15% 稅率最高、繳最多 1億1,242萬以上 20%   【級距試算範例一】 遺產淨額4,000萬元,滿足要繳遺產稅的門檻,稅率10%計算。 👉遺產稅額:4,000萬×10% = 400萬元   【級距試算範例二】 遺產淨額8,000萬元,滿足要繳遺產稅的門檻,其中5,621萬以10%計,超過的部分以15%計。 👉遺產稅額:5,621萬×10%+(8,000萬-5,621萬)×15% = 562.1萬+357萬 = 919.1萬元 遺產稅免稅額&扣除額是什麼?如何計算?  依財政部110年11月24日台財稅字第11004670210號公告,繼承發生日(死亡日)在111年1月1日以後者,遺產稅免稅額為1,333萬元。除此之外,還有許多扣除額可以減低遺產淨額數值,只要身分或情境滿足下列條件: 扣除項目 扣除額度 備註 配偶 553萬元 僅限合法配偶 直系血親卑親屬 每人56萬元 未成年者可再加扣 父母 每人138萬元   重度以上身障者 每人693萬元   受扶養兄弟姊妹/祖父母 每人56萬元 未成年可再加扣 喪葬費 138萬元 不需檢附實支單據 日常生活器具 100萬元以下   職業工具 56萬元以下     遺產稅計算公式 遺產淨額 = 遺產總額-免稅額-扣除額 應納遺產稅 = 依級距公式計算(見前一段落表格)   【範例】 假設B先生於2025年過世,遺產總額為8,000萬元,有1名配偶、2名成年子女,無其他扣除額: 免稅額:1,333萬元 配偶扣除額:553萬元 子女扣除額:56萬元×2 = 112萬元 喪葬費扣除額:138萬元 遺產淨額 = 8,000萬-1,333萬-553萬-112萬-138萬 = 5,864萬   遺產淨額屬於第二級距(5,621萬~1億1,242萬,稅率15%) 應繳遺產稅額=5,621萬×10%+(5,864萬-5,621萬)×15%=562.1萬+36.45萬 = 598.55萬元   依財政部110年11月24日台財稅字第11004670210號公告,繼承發生日(死亡日)在111年1月1日以後者,遺產稅免稅額為1,333萬元,課稅級距與扣除額同步調整,只要扣除免稅額與所有合法扣除額後,遺產淨額大於0,就必須依法申報並繳納遺產稅。建議繼承人及早盤點遺產內容,並妥善運用各項扣除額,必要時諮詢專業會計師或地政士,讓遺產繼承更加順利、稅負更合理。   延伸閱讀: 繼承多少錢會被課遺產稅?透過這4招一次教你如何節省遺產稅! 房屋繼承順位怎麼看?公同共有&分別共有的繼承產權該怎麼分?   ※ 本文參考資料來源為「中華民國財政部」,內容如有異動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租約公證是什麼?3分鐘一次看懂租約公證好處、流程及優缺點!
在租屋過程中,房東與房客之間難免都擔心自己的權益受損,為了避免雙方糾紛不斷,因此「租約公證」便成為近年來保障雙方權益及降低爭議的選項,究竟租約公證是什麼呢?本文就彙整租約公證的好處、流程及優缺點,讓你可以透過完整的說明,讓租賃關係更有安心有保障。   租約公證是什麼? 租約公證是指房東與房客將簽訂好的租賃契約,送交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辦理公證,由公證人審查契約內容、確認雙方身分及權利義務。   經過公證的租約,若雙方發生爭議,例如租客拖延不搬離、房東不願退回押金等情形,可直接持公證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無需再跑訴訟程序,大幅提升契約的法律效力與執行力。根據《公證法》第13條,租賃契約若約定租期屆滿返還房屋、給付租金及違約金、返還押金等,經公證後均可作為執行名義,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申請租約公證的3大好處  除此之外,執行租約公證還可以享有下列3種好處:   好處(一)、強制執行免訴訟 租約公證最大優勢在於,遇到對方違約時,可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省下冗長訴訟時間與費用。   好處(二)、保障長租與買賣不破租賃 對於長期或不定期租賃,經公證的租約依《民法》第425條可保障「買賣不破租賃」,即使房東將房屋轉賣,租客仍享有原租約保障,不怕被新房東趕走。   好處(三)、杜絕無權出租與假房東 公證時需查驗房屋權狀、稅單等,確保房東為真正所有權人,可以成功避免遇到二房東或非法轉租,保障租客權益。 租約公證的申請條件&流程  當你在申請租約公證前,必須先確認是否滿足以下兩項條件: 雙方同意簽訂租賃契約並辦理公證 房東必須為房屋所有權人,或經所有權人授權   租約公證的流程 1. 準備文件: 房東:需準備身分證、印章、房屋權狀或建物謄本、房屋稅單、租賃契約書(建議3份) 房客:身分證及印章 2. 選擇公證單位:可至地方法院公證處或合格民間公證人辦理。 3. 填寫公證請求書:載明雙方個人資料、租賃內容、強制執行條款等。 4. 審查與簽名:公證人互相確認契約(請求書)內容無誤,雙方現場簽名蓋章。 5. 繳納公證費用:依「租金總額+押金」或「房屋課稅現值」二者較高者計算,一般不超過5,000元。 6. 領取公證書:公證完成後,取得具法律效力的公證書。   當你要辦理房屋租賃的公證時,會需要支付一筆「公證費」。這筆費用的計算方式,是以「租金總額」或「房屋的課稅現值」兩者中較高的金額為基準,來決定要繳多少錢。 金額區間 公證費用 20萬以下 1000元 20萬~50萬 2000元 50萬~100萬 3000元 100萬~200萬 4000元 200萬~500萬 5000元 500萬~1000萬 6000元 1000萬~2000萬 8000元 2000萬~3000萬 10000元 3000萬~4000萬 12000元 4000萬~5000萬 14000元   租約公證優缺點&注意事項  在瞭解完租約公證的的申請及內容後,也可以瞭解其中相關的租約公證優點、缺點及注意事項,以下也針對這幾項做一個完整的說明,讓你可以更清楚自己是否要申請。   優點 權益受損時可省略訴訟程序,直接強制執行 契約內容經第三方審查,更加公平、合法 有效過濾無權出租、假房東情形 適用長租、不定期租約,保障買賣不破租賃   缺點 需額外支付公證費用 租金100%需報稅,房東無法規避所得稅 租約到期續約需再辦公證,流程需重新跑一次 文件準備較多,流程較一般租約繁瑣   注意事項 公證契約內容需明確載明強制執行條款 房東必須為合法所有權人,否則公證無效 租約公證非強制,但有助於降低糾紛風險 一般租約未經公證仍具法律效力,只是執行力較弱   租約公證雖非租賃必備程序,但對於希望降低糾紛、保障自身權益的房東與房客來說,是一項值得考慮的法律工具。經過公證的租約,不僅能省去訴訟繁瑣,還能有效杜絕無權出租、假房東等風險。建議雙方在簽約前,仔細評估自身需求,備妥相關文件,必要時諮詢專業律師或公證人,讓租賃關係更安心、更有保障。   延伸閱讀: 公益出租人是什麼?有什麼好處?這8大優缺點房東一定要知道! 買房和租屋哪個划算?一張圖看房貸&房租的優缺點、分析及比較!
基隆捷運已核定!基隆捷運路線圖、施工進度及完工時間一次看!
經過多年的討論與地方協調,基隆捷運已獲得行政院核定,這條串聯基隆、新北、台北三市的捷運系統,可以替市區帶來更好的發展,本文就快速幫你彙整基隆捷運路線圖、施工進度及完工時間,讓你可以一次掌握所有捷運的資訊,並對未來的置產計畫有更清楚的規劃。   基隆捷運目前的進度 基隆捷運計畫在2022年2月正式定案,2024年1月31日獲行政院核定綜合規劃,總經費約696.89億元,由新北市政府主責建設與營運,基隆市、台北市分擔部分經費。基隆捷運規劃分兩階段推動,第一階段規劃自南港至八堵,全長約15.6公里,採中運量捷運系統。第二階段則延伸八堵至基隆市區,希望串聯基隆港及市區觀光,促進產業發展。   基隆捷運基本設計已於2024年底完成,工程經費審議案已提交中央審核。2025年6月5日獲交通部審查回覆後,經修正於6月16日再次提送審查。待工程會核定後,即將啟動工程招標程序,推動後續建設作業。   基隆捷運施工進度&預計完工時間  基隆捷運第一階段自台北市南港站出發,經新北市汐止區,終點至基隆市八堵站,全線橫跨北北基三市,沿基隆河谷廊帶高架行進,部分路段進入地下,總計設置13個車站。站名及預定位置如下: 車站編號 車站名稱 站體型式 所在地 主要轉乘/特色 KL01 南港 地下 台北市南港區 台鐵/高鐵/捷運板南線 KL02 南港展覽館 地下 台北市南港區 捷運板南線/文湖線 KL03 南陽大橋 地面 新北市汐止區   KL04 樟樹灣 高架 新北市汐止區   KL05 汐科 高架 新北市汐止區 台鐵/汐東捷運 KL06 汐止區公所 高架 新北市汐止區 汐東捷運 KL07 茄苳腳(保長坑二) 高架 新北市汐止區   KL08 保長坑(保長坑一) 高架 新北市汐止區   KL09 五堵 高架 新北市汐止區   KL10 百福 高架 基隆市七堵區   KL11 六堵 高架 基隆市七堵區   KL12 七堵 高架 基隆市七堵區   KL13 八堵 地面 基隆市暖暖區 台鐵/機廠   第一階段主要轉乘站包括南港(可轉乘台鐵、高鐵、捷運板南線)、汐止區公所(銜接汐東捷運)、八堵(轉乘台鐵及未來捷運機廠)等,預計與汐東線、板南線、文湖線及台鐵系統無縫接軌。   基隆捷運第一階段進度目前已完成綜合規劃、環評及基本設計,預計未來執行時程如下: 2025年:進行中高架段細設發包 2026年:年底前分段取得用地 2027年:正式動工 2034年:全線完工通車   第二階段(八堵-基隆市區)將延伸服務至基隆港、廟口夜市等核心地段,目前正進行可行性研究與評估階段,所以尚未公布最終定案的車站名稱與精確設置位置,預計可能設置4個車站,路線約3.05公里,行經基隆長庚醫院、台鐵基隆站、基隆港旅運大樓等,未來有望成為基隆觀光與產業發展的新動脈。   基隆捷運在未來的經濟效益&爭議問題  基隆捷運通車後,預期將帶來以下優勢及效益: 大幅縮短基隆、汐止、南港間的通勤時間 提升北北基生活圈交通便利性 帶動沿線八堵、七堵、暖暖、安樂等區域,房市詢問度和預售價格升高 活絡基隆河谷產業廊帶,促進就業機會與人口回流   不過基隆捷運也同時面臨經費審議、分段招標、用地取得、機廠設置等爭議。部分居民對八堵機廠徵收民宅、交通壅塞、景觀壓迫等表達疑慮,市府強調將持續召開公聽會、聽取地方意見,並與中央協調經費調整,確保工程順利推進。此外,過去因運量預估、財務自償率偏低而多次遭駁回,所以未來營運效益與財務平衡仍是關注焦點。   基隆捷運正式核定後,三市政府展現高度共識與合作,工程推進的速度明顯加快。雖然面臨經費、用地、地方溝通等挑戰,但整體規劃已逐步落實。對基隆及北北基生活圈而言,基隆捷運線是區域發展與房市結構的重大轉捩點,建議有意投資或置產的民眾,可密切關注基隆捷運沿線發展,提前做好布局,掌握基隆捷運帶來的全新機會。   延伸閱讀: 捷運宅是什麼?共構v.s分構宅有什麼差?一次看優缺點! 【2025最新】桃園機場捷運路線圖、房價、交通及成交!  
【懶人包】台北環狀線南環段開通!3分鐘看南環段路線圖&進度!
你知道未來台北環狀線將會開通南環段嗎?預計未來規劃新增多個站點與路線,有機會大幅提升文山區的交通效率,本懶人包就一次告訴你環狀線的路線圖、進度及預計通車時間,全面探討南環段開通對區域交通和未來經濟發展的深遠影響,讓你可對南環斷線有更多的人認識。   東、西、南、北環狀線的路線圖 台北捷運環狀線(簡稱「環狀線」)以「環」狀形式串聯大台北地區多條放射狀捷運線,目標是分散市中心轉乘壓力,提升整體交通效率。下表簡要說明路線範圍: 環狀線段(狀態) 主要經過區域 主要轉乘線路/站點 西環狀(已通車) 新店、中和、板橋、新莊 新店線、大坪林站;板南線、板橋站 北環狀(興建中) 新莊、五股、蘆洲、士林、中山 文湖線、劍南路站 南環狀(興建中) 文山、新店 文湖線、動物園站;新店線、大坪林站 東環狀(規劃中) 中山、內湖、松山、信義、文山 文湖線、松山線、板南線、信義線等   文山區南環段預計未來新加開的路線&站點    其中,文山區的南環狀線是受到不少人關注的一條路線,這條線預計未來也會新加開個路線及站點,以下就也針對這條線做一個完整的說明:   南環段路線設計規劃 南環段自文湖線「動物園站」起,採全線地下化,沿新光路穿越山區,經過國立政治大學校門前、指南路、秀明路、木新路、木柵路,穿越景美溪後進入新北市新店區,最終銜接環狀線第一階段的「大坪林站」,可轉乘新店線。   預計新增站點 根據目前公開規劃,南環段全長約5.73公里,設置6座地下車站,文山區內主要新增站點如下: 動物園站(既有站,南環段起點,與文湖線轉乘) 政大站(預計設於國立政治大學校門前,服務指南路、政大生活圈) 木柵站(預計設於木新路、木柵路口,服務木柵地區) 遠東工業區站(位於景美溪附近,服務木柵工業區及周邊住宅區) 備註:站名目前多為暫定名稱,實際名稱需待未來官方公告確定 。   南環狀線通車的好處 1. 文山區納入捷運主線網絡:南環段自動物園站起,經文山區設站,文山區居民將可直接搭乘環狀線,連結新店、中和、板橋、新莊等新北重要區域,無需繞行市中心。 2. 轉乘更便利:南環段與文湖線動物園站、新店線大坪林站轉乘,未來東環段完工後,文山區將成為東南台北重要轉運節點,居民可便捷前往內湖、松山、信義等地。 3. 交通分流:環狀線全線完工後,將有效分流市中心轉乘壓力,縮短通勤時間,提升文山區生活圈與就業、學區、觀光等多元連結。 4. 未來發展更順暢:東環段自北環段劍南路站經內湖、松山、信義,南下銜接動物園站,文山區將與台北市核心區域、內湖科技園區等形成直達交通網絡,對緩解文湖線壅塞、促進區域均衡發展具關鍵作用。   南環段線的規劃進度、通車時間及未來效益  當然,南環段線的開通,預計也可以在未來帶動眾多的經濟效益,以下也介紹目前南環段線的進度、完工、通車時間及未來的發展,讓你可以對環狀線有更多的認識。   目前進度 環狀線南環段(CF670區段)於2025年正式開工,結束長期流標與招標困難,標誌著雙北捷運環狀線「最後一塊拼圖」正式啟動。此段全長約3.5公里,設置4座地下車站,連接台北市文山區與新北市新店區。   預計完工&通車時間 依照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及多家媒體報導,南環段預計於2031年完工通車,這一時程與北環段同步,屆時環狀線將實現完整外環功能。因南環段因地質複雜、路幅狹窄、需穿越景美溪等,施工難度高,總預算約幾百億元,工程團隊需克服岩盤淺、急彎多及缺工缺料等挑戰。   未來經濟與效益 當然,南環斷線的開通預計也會在未來帶來經濟效益,以下就也說明可能的經濟效益: 1. 地區發展與交通優化:南環段將串聯文山區、木柵、政大、新店等地,讓文山區居民可直達新北板橋、中和、新店,無需繞行市中心,顯著縮短通勤時間,提升生活便利。環狀線全線完工後,雙北14個行政區將形成高密度、跨區域、快速轉乘的捷運網絡,促進都會區均衡發展。 2. 房市與商圈升級:當南環段通車後,沿線房價有望穩步上漲,吸引更多精華區外溢人口到此買房置產,新增站點將吸引商辦、住宅、零售等產業聚集,促使商圈重組與升級,提升地區經濟活力。 3. 民生與就業效益:為居民通勤、就學、就醫、購物更便捷,提升生活品質,且捷運建設與未來營運將創造大量就業機會,帶動相關產業發展。 4. 都市競爭力與長遠經濟成長:環狀線南環段作為「三環六線」計畫關鍵一環,將強化大台北都市競爭力,促進產業、觀光、文教等多元發展。市府同步推動站前門戶計畫與捷運經濟,打造交通便捷的現代生活圈。   台北捷運環狀線南環段未來將串聯文山區與大坪林,成為雙北交通重要樞紐。通車後,文山區居民通勤更便捷,沿線房價看漲,帶動商圈重組與生活圈升級,進一步促進區域經濟與產業發展;作為環狀線的最後一段,南環段將完善捷運路網,提升都市運輸效率與民眾生活品質,是雙北交通與發展的關鍵工程,亦成為雙北交通與城市競爭力的重要關鍵。   延伸閱讀: 捷運萬大樹林線進度如何?快速看萬大線進度、房價及通車時間! 【2025最新】桃園機場捷運路線圖、房價、交通及成交!   ※ 本文參考資料來源為「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最新消息」、「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環狀線北環及南環」、「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等,內容如有異動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