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房產,無法適用土增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2018-06-04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日前有民眾將房地產贈與兒子,向稅處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卻遭到稅處否准。 稅捐機關表示,土地出售以買賣方式且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者,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但土地移轉如以贈與方式,縱使是其他條件均符合規定,仍不得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稅捐機關強調,依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部分,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部分,土地增值稅是就該部分之土地漲價總數額按10%徵收,而所謂的出售,依照財政部的解釋並不包括贈與,所以贈與移轉並非出售,而且納稅義務人是受贈人,不是原來的土地所有權人,所以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10%核課土地增值稅。  
解除房屋買賣契約記得撤銷「這個」,以免遭移
2018-06-04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買賣時雙方依規定應於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契稅,事後因故無法履行契約,別以為只要未向地政事務所辦理移轉登記即可,而忽略已申報契稅,致未依規定辦理撤銷契稅申報造成欠稅。 該局特別提醒買屋民眾,解除買賣契約時,務必記得會同賣方向稅捐稽徵機關辦理撤銷契稅申報,以免日久找不到賣方共同申辦,造成欠繳契稅被移送行政執行機關強制執行。  
買賣房地沒賺錢,也要申報
2018-06-04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照現行所得稅法第14條之5規定,個人有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不論有無應納稅額,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自行填具申報書,檢附契約書影本及其他有關文件,向該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其有應納稅額者,應一併檢附繳納收據。 該局指出,其轄區內有不少民眾於買賣房屋、土地時,以為只要買賣房屋、土地所計算交易所得的結果沒有應納稅額,就誤認不用向國稅局辦理申報,每每到了接獲國稅局寄發的罰鍰繳款書後,才驚覺大事不妙。該局進一步說明,所得稅法於2015年6月5日修正後,稅法已經明訂,個人自2016年1月1日起交易房屋、土地,不再像修法前規定,只是針對交易房屋的部分課徵財產交易所得,而是就每次交易的房屋、土地所得,一併計算盈虧情形課稅,且依照修正後所得稅法第108條之2第1項規定,個人交易房屋土地,不論有無應納稅額,如果未依規定申報,仍然會被處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不等的罰鍰。 該局特別提醒,近來其轄區內已經發現不少民眾因自行計算錯誤,導致自認房屋土地交易結果為損失,產生漏未申報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而被處行為罰的案例,該局籲請納稅義務人千萬要釐清觀念,自2016年起有交易房屋土地時,不論盈虧,都一定要記得申報,這樣才能避免遭受處罰!  
繼承「這個門檻」要謹記
2018-06-04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繼承人於申報遺產稅時,應注意被繼承人有無於死亡前2年內將財產贈與配偶或依民法第1138條、第1140條規定之各順序繼承人或各順序繼承人之配偶等情事,如未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將前揭贈與財產併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將可能遭補稅並裁處罰鍰。 該局舉例說明,轄內被繼承人甲君於2017年2月1日死亡,甲君於2016年5月21日分別贈與其子乙君及丙君現金各2,000,000元,繼承人於申報遺產稅時,漏未將甲君死亡前2年內贈與子女之現金合計4,000,000元併入遺產總額申報,除補徵應納稅額並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5條規定裁處罰鍰。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有關視為遺產之贈與的相關規定,避免因不諳規定而遭補稅及處罰。  
北市複層式建案恐絕跡
2018-06-04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台北市政府自2015年9月1日起,祭出「遏止新增違章建築處理措施」,規定因買賣、交換、贈與、信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得檢附開業建築師出具3個月內有效之建築物無違章建築證明(簡稱無違建證明)。住展雜誌企研室經理何世昌表示,該措施被視為違建追殺令,實施後複層式建案首當其衝,供給量創下近年來新低,顯示建商已逐漸棄守複層式市場。 往年推案熱 2018年卻結冰 何世昌解釋,雖然無違建證明檢附率不高,但卻已風聲鶴戾,尤其3米、4米2的複層式房型更難逃法眼,因為複式層房型作夾層違建的機率,遠高於一般房型、或挑高房型,幾乎逃不過稽查。再加上市府嚴審建照,複層式房型生存空間越來越小。    據住展雜誌統計,2017年以前,每年開賣的複層式建案至少10個以上,總規劃戶數少則3百多戶、多則逾5百戶。但2018年來,開賣複層式建案僅有3個,總規劃戶數僅60戶,預估2018年全年複層式建案數量,將罕見降至個位數,總規劃戶數也應該不到2百戶,雙雙創下近年新低點。 前二年供給 怎居高不下? 如果「違建追殺令」見效,為何從2015年9月1日實施之後,2016、2017年複層式建案數量與戶數,為何還居高不下呢?何世昌分析,2016年開賣的11個複層式建案,全都是2015年(含)以前年度所取得的舊建照;2017年開賣的13個複層式建案,建照核發時間點均是2015年以前年度。至於2018年1到5月開賣的3個複層式建案,也通通是2015年前的舊建照。 換言之,2016年以來至今所出現的複層式建案,其實是在消化2015年以前的舊照。這意謂著,台北市府的「違建追殺令」不只藉由檢附無違建證明進行嚇阻,更從核發建照源頭端就從根剷除,讓建商難取得複層式格局建照。 買方怕怕 業者意興闌姍 其次,即使是合法舊建照所推的複層式建案,因市府嚴格稽查,再加上複層式建案自挾使用空間大,單價水準普遍比一般房型高出許多,民眾多擔心花更多的錢,卻無法像以前可以違法作夾層,因而不願買單,寧願去買合法的一、二房型,導致複層式產品銷售欠佳。因買方接受度明顯降低,建商規劃複層式產品意願隨之驟降。 何世昌認為,在市府嚴厲執法、民眾不願冒險買單雙重夾擊之下,北市建商不得不放棄複層式市場。假如市府堅守立場,繼續嚴審複層式建築執照,未來若舊建照消化完畢之後,複層式建案將成為絕響。台北市可能會成為全台第一、也是唯一一個根絕複層式房屋的縣市。  
毗鄰房地,可否同時按自用住宅課徵地價稅?
2018-06-03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稅捐機關表示,有民眾李先生詢問,他原有1房屋,也設立戶籍在內,其毗鄰房屋原為父親所有,現父親過世了,他繼承該房屋土地,惟繼承房屋無人設籍在內,想了解現持有土地,可否全部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 稅捐機關表示,相鄰兩棟平房或樓房,其所有權人同屬1人,為適應自用住宅需要而打通或合併使用者,合併認定為一處,並符合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等要件,經審核後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 現李君持有毗鄰房屋土地,要同時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須經勘查是否符合自用住宅需要而打通或合併使用者,並符合前開其他要件,如經審查均符合規定,就能現持有土地面積全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如經勘查不符合自用住宅需要而打通或合併使用者,惟符合前開其他要件,僅原有土地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繼承土地面積仍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地政稅務 共有農地占用,各共有人仍要繳納地價稅
2018-06-03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近日有民眾來處詢問,收到本處改課一筆共有課徵田賦之農地,惟違規使用者並非自己,是其他共有人,自己持分部分仍然是作農業使用,為何要負擔地價稅呢? 該處進一步說明,依現行稅法規定,分別共有課徵田賦之土地,部分變更為非農業使用,依法改課地價稅時,應按其實際變更使用面積,分別按各共有人持分比例課徵田賦及地價稅,惟若全體共有人經協議分管使用時,得按各共有人實際使用情形課徵田賦或地價稅。 該處提醒您,與人共有農地時,最好與其他共有人訂定分管協議書,並於地籍圖上將分管位置標明清楚,嗣後如共有人違規,可提示前述分管協議相關資料,供稽徵機關就各共有人分管之位置,按實際使用情形課徵田賦或地價稅,以保障自身權益。  
婚前各擁自用宅,應早規劃享優惠稅率
2018-06-03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提醒,即將結婚的夫妻,如婚前各自擁有自用住宅用地,應提早做好規劃,以免婚後遭稅捐稽徵機關取消一處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並補徵稅額。 土地稅法第17條第3項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第1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若夫妻婚前各自擁有一處自用住宅用地,婚後其中一處須有父母、祖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等已成年直系親屬設籍,二處才能同時符合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若婚後自用住宅用地只有本人設籍無上述已成年直系親屬設籍,其中一處不符規定,將被稅捐稽徵機關恢復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特別注意的是,原經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於所有權移轉後(如買賣、贈與、繼承、自益信託),仍應依土地稅法第41條規定重新提出申請。
住商機構 5月買氣,新北爆發,高雄衰退
2018-06-01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 時序進入2018年第二季,五月表現仍相處於穩健,住商機構統計2018年5月份全體系內部交易量,和2018年4月份相比,全台表現持平,成長約1.9%,與2017年5月交易狀況相較,增加了10%,各區域表現上,北市月增加達9.3%,年成長也有22.1%,其餘各區表現互有消長,新北月增32%,年增40.8%;桃園月衰退6.6%,年減10.9%,台中月微增0.6%,年增33.6%;台南月減4%,年增25.7%;高雄月減8.3%,年減18.2%。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經理徐佳馨指出,2018年5月份延續買氣多較2017年強,特別是雙北,推估是觀望已久的自用客戶轉進,為買氣帶來力道所致。 綜觀全台交易狀況,2018年較2017年同期強。徐佳馨分析,2018年第一季假期與天候不佳,加上外在環境紛擾,影響買方購屋意願,四月份延續三月份搭配建商329檔期熱度,中古買氣也被帶動,加上買方也感受價格修正逐漸打底,購屋意願明顯增加。該風潮延續到五月,雖然繳稅對買方產生壓力,不過仍能維持平盤,可見價格逐漸達成共識,成交只差臨門一腳。 在六都表現上,雙北買氣明顯加溫,推估是北市價格修正已經打底,促使買方轉進,不少買方也有了購買北市的意願,台中、台南與高雄雖有小幅修正,但都在1成以內,推估應為市場較無新話題,加上價格未有太大鬆動,買氣猶疑所致。 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主任郎美囡表示,除了零星因為資金需求、或取得成本低的物件可以有大幅讓利空間外,議價空間已達到極限,買方雖然期待價格修正,但是事與願違,而近期升息訊號不斷,下半年極有可能升息,對於自用客戶來說雖然幅度不大,市場可能因此產生抗性,購屋人不可不慎。  
信義房屋:雙北市5月交易量年增逾18%
2018-06-01
【MyGoNew蕭又安/綜合報導】 信義房屋統計2018年5月全台門市前29日交易表現,全台交易量月小減約5%,但年增達12%,2018年5月的房市買氣比2017年好,其中雙北市買氣持續回溫當中,台北市交易量年增逾3成,新北市則年增約18%,雙北市的買氣都明顯優於2017年同期,另外,高雄也見買氣逐漸回籠,交易量呈現年、月同期比雙雙增加的表現。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房市從跌勢轉為盤整後,買賣方雙雖不認為房價會反轉向上,但對於價格看法也不像兩三年前那麼悲觀,尤其是交易量能萎縮最為明顯的雙北市,在房價止跌回穩後,買氣回籠帶動交易量明顯回升。 台北市5月的平均成交單價為61.9萬元,和2017年同期水準相似,房價呈現盤整走勢,交易量則是較2017年同期明顯彈升超過3成,但較4月微幅減少約5%的水準,新北市5月的平均成交單價為33.4萬元,略高於4月與去年同期,交易量則是年增18%,月則是略減1%。    曾敬德進一步分析,雙北市除了穩定的首購需求之外,也見到換屋型的買盤回籠,新北市總價1500~2000萬元的產品交易量明顯回溫,台北市則是市中心與新古屋受到買方的青睞。 桃園市交易量相對雙北市則相對穩定,交易量年增6%但月小減4%,平均房價每坪18.5萬元,台中市5月房市表現則相對溫吞一些,交易量年比與月比雙雙減少約14%,但平均房價每坪19.8萬元,略高於2017年同期水準。高雄市5月買氣表現不錯,交易量年增18%且月增4%。 曾敬德說,過去一段時間大台北以外的市場,交易量表現相對雙北市穩定,不過2018年雙北市已有復甦回溫的跡象,回流的買氣有機會延續到6月甚至是第三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