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購房屋眉角多 理性思考不可少
2019-01-09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所謂預售屋,就是指領有建造執照尚未建造完成而以將來完成之建築物為交易標的之物,簡單說就是您想要買的房子尚未開始建造或是仍在建造中。所以當您要購買預售屋時,通常是到建築業或代銷業者設立的接待中心,聽取銷售人員的解說,了解物件的環境、外觀、隔局、配置及建材設備等,再參考現場提供的平面圖、樣品屋或廣告來做決定,預售屋的特性,就是無法當場看到實際成屋的樣子。 層層風險心頭繞  分憂解惑誰能靠 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預售房屋從簽約、付款到交屋的過程中,購買者要承擔相當的風險,例如:可能預售屋在建造期間遇到景氣衰退或滯銷,發生建商財務調度有困難而影響交屋,或交屋後發現施工品質不佳,坪數有誤差,廚具衛浴等裝潢設備與預期的不同,甚至有偷工減料的情形。就因為預售屋沒有實體,真正能保障「未來」房子的只有那1份「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因此,為避免資訊不對稱,內政部公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避免業者訂定不公平的定型化契約條款,侵害消費者的權益。契約逐條詳看清  魔鬼細節莫輕心 建商提供之預售屋買賣契約內容應包括內政部公告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每條、點次之順序,得自由調整,只要文意相同,未影響消費者權益即可,不須逐字逐句相同,且不得記載事項不應列入契約內容。至於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效力,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企業經營者所使用之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違反公告事項者,其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例如:不得記載事項,若仍為記載者,即屬無效。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記載之事項,雖未記載於定型化契約,仍構成契約之內容。  (圖:台北市政府地政局) 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條款從簽約前的契約審閱權到有關貸款約定、貸款撥付、地價稅、房屋稅、稅費負擔之約定、房屋完工如何交屋、產權糾紛之處理及違約之處罰等事項均有詳細規定,地政局將「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整理重點項目及內容如附表。地政局提醒消費者,不要輕易被包裝成一般住宅銷售之工業區建案(即所謂工業住宅),二次施工的「挑高夾層」、「陽台外推」,或宣稱有空中花園、游泳池、娛樂設施等銷售手法所誤導,或因衝動而購買。購買前,消費者可以從建造執照等相關資料,核對銷售內容與土地使用分區、建物用途等是否相符,簽訂任何定型化契約前,請務必參考內政部所發布之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熱門社區 雙北排行屋齡10年內最受歡迎
2019-01-08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2018年雙北熱門點閱社區排行榜揭曉,蘆洲「希望城市」奪得網路人氣冠軍!文山「忠順大院」及「靜心文匯」、汐止「甲山林天廈」、南港「天開圖畫」依序排名前五,前五名清一色是10年以下社區,其中「希望城市」、「靜心文匯」、「甲山林天廈」都臨近捷運或台鐵站,顯見網友購屋最重視屋齡和交通便利性。 信義房屋數位流程發展部統計2018年雙北市購屋族網路看屋點閱排行前五名熱門社區,結果以屋齡未滿10年的社區最受網友青睞。從內政部的數據推估2023年台北市將有一半的房屋是40年以上老屋,新北則將有三分之一為40年以上老屋,購屋族顯然已經感受到未來要買新屋難度會提高,加上高齡化社會來臨,電梯大樓、交通方便會更符合未來需求,因此搜尋時明顯偏好10年內、交通便利的社區。 捷運蘆洲站正對面的「希望城市」網路瀏覽量最高,信義房屋蘆洲總站店店長廖銘志表示,捷運宅需求旺,常居市場不敗之地,且該社區有二到四房產品、坪數級距大,可同時符合首購及換屋族群的需求,其中以38坪大小最受歡迎。 台北市文山區「忠順大院」與「靜心文匯」也雙雙入榜,信義房屋木柵中心店店長陳禹亨分析,現在新建案越蓋越多,以往重視實坪的觀念漸漸被實用型的公設取代,「忠順大院」有媽媽教室、瑜珈室、圖書室….等公設,規劃為43~62坪、三至四房產品,每坪成交在60萬元以上,相對市區平實,因此區域客換屋比例高,也有不少原住在大安、信義區的人移入該社區。信義房屋景美景興店店長陳守鈿指出,屋齡僅2年的「靜心文匯」位於靜心中小學附近,靜心小學是強調五育並重的明星小學,受到少子化影響,吸引家長購買。    隨著汐科發展日漸成熟,「甲山林天廈」鄰近台鐵汐科站,串連南軟及內科,信義房屋汐科店店長詹皓羽提到,該社區除了交通優勢,以及附近生活機能與品質兼具,鄰近萬坪運動公園、運動中心及傳統市場,平均成交單價約每坪38至45萬元,產品規劃20~84坪、套房到四房均有,不論首購或換屋族皆適合。 第五名則是南港「天開圖畫」,佔地約3000多坪只有27戶,由於受藝人加持,為拍攝金曲獎宣傳片而將住所公開,因而被網友熱蒐,能擠進熱門社區排名亦不意外。
房地稅務!訂立契約並已繳納契稅可否申請退還
2019-01-08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近日接獲民眾詢問:「與屋主簽訂買賣契約已經申報繳納契稅,並向地政機關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雙方因故解除契約,可否申請退還已繳納之契稅?」 稅捐機關表示,已辦建物所有權登記之房屋移轉,在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前,納稅義務人可申請撤回契稅申報及退還其原繳納契稅;但繳清契稅並完成房屋移轉登記者,不可撤回契稅申報及退還其原繳納契稅,惟如該次所有權移轉,因法律行為不成立或當然、視為自始無效,地政機關依法院確定判決書、和解或調解筆錄,辦理回復所有權登記予原所有權人,可申請退還原繳納契稅。 稅捐機關進一步表示,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房屋移轉,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撤回契稅申報及退還其原繳納契稅,如經查明未實質移轉房屋產權,可退還其原繳納契稅;倘已實質移轉房屋產權,則不可撤回契稅申報及退還其原繳納契稅,但如該次移轉因法律行為不成立或當然、視為自始無效,檢附法院確定判決書、和解或調解筆錄,供稽徵機關查明屬實,可退還原繳納契稅。
環狀二階 新北爭取交通部審查通過
2019-01-08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三環三線加三線之捷運環狀線第二階段(北環段及南環段)綜合規劃在2019年1月7日新北市府出席交通部審查會爭取通過,環狀線第二階段總經費為1,377.92億元,新北市政府負擔358.7億元,後續依審查意見修正後提送行政院審議核定,本案期程將於行政院核定後9.5年內完工,後續將力拼於2019年近期內取得行政院核定。 環狀線第二階段分為北環段與南環段,全長20.66公里,共18座車站,其中北環段銜接新北產業園區站至蘆洲,於徐匯中學站和蘆洲線轉乘,於Y22站與五股泰山輕軌轉乘,經社子到士林後於Y26站與淡水線轉乘,最後到大直劍南路站與文湖線轉乘。另南環段銜接大坪林站與新店線轉乘,經新店、木柵與政治大學,至木柵動物園站與文湖線及深坑輕軌轉乘,全線與環狀線第一階段採一車到底規劃。 環狀線第二階段為環狀線第一階段之延續,環狀線第一階段預計於2019年年中通車,為加速環狀線第二階段實現,新北市府協調台北市府已同步提早辦理基本設計與都市計畫變更作業,讓新北市民及早享有不再透過台北市中心捷運轉乘,而體現更便捷的捷運服務,環狀線第二階段2019年爭取核定後,三環三線的全部實現,將聚焦於最後一條汐止民生線爭取中央核定。
CBRE:政院推誘因,可望刺激工業地產需求
2019-01-08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CBRE世邦魏理仕2019年1月7日發佈不動產市場快訊指出,受到美中貿易戰日趨升溫,行政院於2019年元旦起實施為期3年的「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期望促成大陸台商回台投資,加速台商落地發展。世邦魏理仕認為,行政院陸續實施的返台設廠多項協助措施,有助於簡化台商回流設廠的行政流程。預期中短期內工業用地及工業地產的需求將因台商回流投資而穩健增加。 世邦魏理仕觀察,為期3年的「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已於2019年元旦起實施,整合提供土地、人力、稅務、水電及資金等政策,具體措施包括符合資格的廠商將享有進駐經濟部開發工業區前二年免租金之優惠等。此外,經濟部同時推動一系列用地及人力相關措施,以滿足企業需求。其中,工業局於2018年9月公告轄下工業區內取得所有權後3年未建廠使用之閒置土地清單,共344筆土地,面積達214.4公頃,如經限期改善、處以罰鍰及協商未果,將以市價為底價,透過公開強制拍賣釋出土地。    世邦魏理仕統計數據顯示,截至12月13日,2018年全年不動產總交易金額計新台幣2,496億元(年增率40%),其中工業地產(工業土地、廠房、廠辦)最受青睞,成交量已達新台幣688億的紀錄新高,反映出許多重量級台商已陸續回流置產。觀察近10年工業土地及工業地產交易情形,工業土地的交易量於2016年達到高峰,當年度成交金額共新台幣426億元,隨後於2017年因本土建商縮手,全年交易恢復過往水準。惟工業地產(廠房及廠辦)2018全年交易量達新台幣550億元(表一),年增率為77.1%,當中84%為本土自用型買方所購買,主要著眼於未來產能擴張需求。    世邦魏理仕統計,2018全年已有多家廠商選擇自中國返台設廠(如表二)。大型交易案例包括蘋果供應商廣達電腦斥資新台幣42.8億元,購入桃園龜山華亞科技園區土地及近8,900坪廠房,預計將作為高階產品回台生產基地,並設立人工智慧實驗室。 據科技部及經濟部掌握仍有逾60家台商有意返台投資,以閃避節節升高的加徵關稅。世邦魏理仕台灣董事總經理朱幸兒表示:「為了降低美中貿易戰衍生出的相關風險,越來越多台商有意將產線移回台灣,此刻行政院陸續實施的返台設廠多項協助措施,更有助於簡化台商回流設廠的行政流程。預期中短期內工業用地及工業地產的需求將因台商回流投資而穩健增加;在區位方面,以台北、新北及桃園為首的北台灣將持續吸引投資人進駐,而高雄作為台灣重要製造聚落,亦獲得廠商相當青睞。」
安全家居 基隆優先補助低收入戶遷移更換熱水器
2019-01-07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自2019年元旦起,基隆市優先補助低收入戶燃氣熱水器裝設不當遷移或更換最高12,000元,每戶限補助1次,名額共計12戶,民眾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直接與住家所轄行政區之消防分隊登記申請,經消防分隊訪視確定為一氧化碳中毒潛勢戶,即符合補助資格,歡迎踴躍申辦,補助至額滿截止。  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基隆市優先補助低收入戶遷移更換熱水器_最高補助12000元(圖:基隆市政府)  受大陸冷氣團影響,冬季為一氧化碳中毒好發季節,主要集中於每年12月至翌年2月,中毒原因大部分為燃氣熱水器型式錯誤,裝置於室內或陽台加蓋妨礙通風因而受害,應委託合格承裝業將熱水器遷移至屋外或更換為強制排氣型熱水器或電熱水器。 為提升防災意識,消防局特別呼籲民眾「順手推開窗,一氧化碳跑光光」,使用燃氣熱水器應注意保持環境通風,防範瓦斯燃燒不完全而發生一氧化碳中毒。 
戴德梁行:強勁需求促使辦公大樓空置率下降
2019-01-07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 上海戴德梁行2019年1月3日發布研究報告《2018大中華區寫字樓需求核心趨勢》。該報告涵蓋的8個城市辦公大樓市場在過去12個月展現了強勁的需求。這些重要城市的A級辦公大樓市場從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期間,其辦公空間吸納量同比顯著上升。 報告考量了這6個主要城市的市場供需動態(以及新增供應的區位和品質),未來市場將存在各種多樣化情況。如前一年所經歷的那樣,一些城市的空置率將下降,而其他城市的空置率則可能會上升。對於這些城市的辦公大樓租金,也會出現類似情況。展望2019,僅關注需求動態的話,預計辦公大樓空間吸納能力將保持強勁。 台北--專業服務業的各類公司有搬遷或辦公室整合需要,以及TMT行業的各類科創企業,都將在2019年對A級辦公大樓租賃有較大需求。 北京--作為中國全國科技創新中心,預計2019對辦公大樓空間的強勢需求將來自三大主要產業——TMT產業、專業服務業以及金融業,其中以科技類公司為主。 上海--緊縮的貸款政策環境將促使金融行業繼續保守發展。但這一現像也將通過行業改革得到平衡,行業改革將催生新的商機,繼而促使受益公司擴張辦公室的可能性。與此同時,專業服務業和TMT行業將繼續保持業務增長。最後,上海仍然是共享辦公運營商爭奪市場份額的城市之一。我們預計2019共享辦公各類品牌之間會進一步進行市場整合。 深圳--受益於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的簽署和其他利好的政策,預計2019對A級辦公大樓空間的需求將有所增長,且需求主要來自於金融行業和科技行業。 廣州--受到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影響,廣州未來將在金融行業和TMT行業有更多的辦公空間租賃需求,另外國內外的共享辦公運營商也將有此需求。 成都--在緊縮政策的環境下,2019辦公空間需求主要來自專業服務業和TMT行業。在過去幾個月的大舉擴張之後,2019年各類共享辦公運營商將進入一個資源整合,行業調整階段。 武漢--各類公司爭相在武漢設立區域總部辦公室,激發租賃市場的活躍程度。TMT行業持續展現出對武漢核心和非核心區域的辦公大樓租賃需求。 香港--由於市中心空置率較低且租金走高,外資企業租賃需求呈現去中心化趨勢。然而共享辦公運營商則爭相搶奪市中心的A級辦公大樓空間,已取得更多市場份額。 戴德梁行中國區辦公大樓部主管、高級董事沈潔表示:「從業主的角度來看,在許多市場中,供應緊張和隨之而來的租金上漲很受歡迎。然而,即使在這些市場中,租戶仍然有很多租賃機會,特別是在最近有大量新增供應的新興市場。」 戴德梁行中國區企業服務部董事總經理魏超英表示:「在中國,我們服務的科技行業中的企業客戶在過去幾年中的個數增長顯著。我們認為這種趨勢將會繼續下去,尤其是那些成功的獨角獸公司。」 報告作者、戴德梁行大中華區租戶研究及華東區研究部主管、高級董事Shaun Brodie表示:「未來在大中華地區,我們希望越來越多的用戶不僅僅把共享辦公作為空間解決方案,而是視其為整體產品,包括空間、設計、設施、技術、社區網絡和服務。」  
這種工廠 房屋稅可按營業用稅率減半徵收
2019-01-07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工廠符合下列要件者,房屋稅可按營業用稅率減半徵收(稅率1.5%),1.領有合法工廠登記證。2.工廠房屋為其自有。3.供自有工廠者直接生產使用,指從事生產所必需的建物、倉庫、冷凍廠及研究化驗室等。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自有工廠如嗣後轉租,因非自行生產使用,不符房屋稅減半徵收之規定,房屋稅應恢復按營業用稅率徵收(稅率3%),又房屋如供辦公室、守衛室、餐廳等使用,亦非為直接生產使用範圍,房屋稅亦應按營業用稅率徵收。而所謂自有工廠,係指工廠如為公司或法人組織者,其房屋為公司或法人本身所有;工廠為合夥組織者,其房屋應為合夥事業所有,或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登記工廠營業負責人所有;工廠如為獨資者,房屋應為工廠營業負責人本身所有。 稅務局提醒您,如果自有工廠符合上述要件,請於30日內向房屋所在之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以維護您的租稅權益,逾期申報者,始自申報當月份起適用。而工廠如原經核准按營業用稅率減半徵收房屋稅,而嗣後已轉租或供非直接生產使用者,亦請於30內檢附有關文件(如租約),向房屋所在之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房屋使用情形變更,以免發生漏稅情事而遭受罰鍰。如您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分)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內政部 呼籲地方政府儘速研修都更修正自治法規並加速審議
2019-01-07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立法院院會通過的「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內政部已責成營建署加速辦理6項子法修正、廢止及6項子法新訂作業,並將行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就涉及地方權限部分,儘速訂定其自治法規。 都市更新條例之配套措施,地方亦應同步進行 本次修法授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訂定事項計有7項,內政部將於近日函請各地方政府儘速辦理,務必於都市更新條例修正公布施行日後6個月內完成。包括如下: 一、所有權人提議劃定更新地區應符合要件及應檢附之文件(第10條)。 二、未經劃定應實施更新之地區,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自行劃定更新單元之劃定基準(第23條)。 三、更新地區內公有土地達一定規模應由政府主導實施,其一定規模及特殊原因得予排除之條件(第45條)。 四、權利變換估價者選任之建議名單(第49條)。 五、建築物高度及建蔽率放寬事項;授權直轄市、縣(市)政府基於都市發展性需要,以自治法規訂建築容積獎勵之項目、計算方式及額度(第64條)。 六、延長房屋稅減半徵收及增列協議合建土地增值稅減徵之評估(第66條)。 七、對於更新單元內弱勢身分得提供社會住宅或租金補貼,其身分之認定(第82條)。 修法後期待申請案件、審查速度均倍增 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表示,有關都更容積獎勵項目、額度、計算方式等,於本次都更條例修正後將由中央及地方分別訂定,為建立明確的獎勵標準,將比照危老條例相關規定明定之,未來只要符合規定者,容積獎勵將不打折扣,使實施者與住戶能及早確認權益分配,解決目前因都更審議過程中委員考量「公益」、「回饋」致刪減容積獎勵,導致拖慢審查進度,引發爭議與不信任之情形。 花敬群進一步指出,徒法不足以自行,加速審議進度才能使都市更新有效推動落實。未來各地方政府都更審議會應將功能轉型,不再審議獎勵容積額度,強調其爭議處理能力,讓不同意戶之爭議處理有更多空間、時間協調,於瞭解、確認正反雙方意見後做出明確裁決,以確保都更所有參與者、實施者之各方權益維護。在容積獎勵明確化、解決爭議能力增強化之情況下,期待都更案件能倍增、審議效率亦倍增。 公私協力讓都更動起來 「都市更新條例」第9次修正草案歷經立法院兩屆委員的努力,終於順利三讀通過,後續各級政府將儘速完成配套子法研(修)訂作業,亦期待在新法的施行下,各都更相關專業團體、國人民眾等共同參與,以提升國人整體居住環境品質,並加速城市再生。  
幫你解讀買屋實坪?虛坪?
2019-01-07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 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買賣交易是雙方物的交換,有物有權有交易的價值,但如何等價等值的交換卻是難題,買賣爭議與糾發通常發生在於不公平與不對等價值的互易。預售屋買賣制度是台灣特有的不動產交易型態,它的產生要從1970年第一家代銷公司7天即完銷的傳奇說起,它打開了台灣預售屋制度近50年的發展。這樣的銷售制度是一個經濟社會演化下的產物,當時的時空背景市場資金短缺,預售屋消費者可以分期付款、建設公司隨著工程進度進帳,所以有了這個分期履約的交易制度,它隨著經濟蓬勃興起,但這幾十年來也出現很多問題,包括不少因建商財務危機而成為爛尾樓,契約爭議或繳了自備款、工程款捲款的狀況,還有近10年以來一直爭論不休的實坪與虛坪的議題,買屋應該在乎的是登記面積?還是使用面積效益?在法規變來變去之下,消費者還是應該在訂約前清楚了解自己買的標的內容是什麼,以確保交易權益。 專有、共有的使用權益大不同 台北市地政局指出,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所定義,公寓大廈是指得區分為數部分之建物及其基地,而該建物區分所有後可各別有其專有部分,並按專有應有部分之權利,分享共用部分,全區共同事務則應召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依照規定建物原則上專有專用,例外可約定共用;而共有則共用,例外可約定專用。(圖1) 一、專有專用----專有部分分別為主建物和附屬建物(例如雨遮、屋簷露台、陽台),原則就專用;例外約定共用情形例如有一 棟大廈臨馬路邊,主建物的外牆可刊登廣告,這個外牆的使用就必須經過該棟建物所有權人共同同意方可使用。 二、共有共用----共有部分分別為法定共用(例如主樑柱、承重牆、樓地板、屋頂…)和非法定共用(例如地下室空間及梯間),原則就共用,共有約定專用只能在非法定共用部分,且必須共有人會議決議並立於規定,例如地下室停車位的使用。 圖1:專有部分、共有部分的情形  實坪是什麼? 目前法規針對實坪並沒有定義,有人認為是實際登記面積,有人認為是實際具有使用效益的坪數,但不管如何,擁有一間屋子它應該具有以下二種必要的部分: 一、專有部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稱建築物專有部分主要是來自於所有權的概念,所有權又稱完全物權,是指民法上,權利人對標的物可以直接全面排他性支配特定物的物權,這在區分所有權的大樓型態上更具意義。因此,不論是主建物還是附屬建物的使用,都是具有專有專用的本質,具「實際使用效益」並不會有疑義,而市場所爭議討論之實坪效益,是附屬建物使用價值低卻與主建物等價計算,在成屋一屋總價買賣當然並不會有這種疑慮,但在預售屋交易上蓋多少賣多少,就得斤斤計較。另外一個被爭議討論的議題,是使用效益低的坪數登記,也就是登記法令對附屬建物登記不登記的規定變來變去(表1),在2018年1月1日以後,最新的規定是屋簷、雨遮已不再登記。   二、必要設施   (一)主要結構----建築法第4條定義,所謂建築物,為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供個人或公眾使用之構造物或雜項工作物。所以,應該很容易理解的是,一個房子得要有樑柱有四壁還要有頂才能稱為房屋,因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建物之共有部分中之主樑柱、承重牆、樓地板、屋頂屬法定共用,不得約定專用,既為法定共用之必要設施,即應該屬產權持有的一部分。 (二)必要公設----2003年新北市蘆洲的「大囍市」社區發生火災,因為煙囪效應,火勢從一樓直接竄升到六樓屋頂,吞噬了13條人命,也因為這起事件,營建署在2005年修正「建築技術規則」,針對逃生梯、室內梯、戶外安全梯有新增規定,建商必須花更多的成本設置消防和逃生設施,自此之後,新建案公設比從30%增加到35%甚至40%,但具公安性質的公設,是必要的設施,也應該屬產權持有的一部分。 虛坪在哪裏? 相對於前面實際使用效益的坪數整理分析,虛坪就能比較清楚的做以下的說明: 一、非必要設施----非必要設施就是使用價值低可有可無,非必要設施建築結果,是工程造價增加、建築設計費用增加、主要面積增加及房屋稅增加,大致可以過度設計、重覆計算及不計容積來分述: (一)過度設計----現代人們對建物的要求已不在只是遮風避雨單純居住功能的需求,隨著生活品質的提升,它不斷反應在建築美學的設計上,逐漸展現出所謂城市美學的新態度,但有時它已不只是造型好看,而是在某種程度上過度的設計。 (二)不計容積----依建築技術規則等相關法規規定,部分建築項目可以不計容積,例如有1.每層樓樓地板面積12.5%以下,深度2公尺以內的陽台,每層陽台面積不足8平方公尺,可以做到8平方公尺。2.容積率15%的設備空間。(只要請照時寫設備空間即可,與使用無關)3.深度1公尺以內的雨遮及露台。4.最上面的樓層以屋頂突出物申請,面積的1/8或25平方公尺,屋突可蓋2層樓(6公尺高),若設有電梯該高度應小於9公尺。5.樓當停車空間,可不計容積,每個車位可扣除40平方公尺的容積。 正面來說,善用容積與挑高設計可以增加建築空間,但另一方面而言,雖不計入容積卻同時增加總樓地板面積,也就是說工程造價會增加,建築師設計費用也相對增加,將來產權登記主建物坪數會增加,房屋稅也會增加。 案例1:屋頂突出物的增設----建商將頂樓規劃為私人花園,並建置頂樓花園的樓梯專屬最高層住戶使用,為設置樓梯而增加的屋頂突出物面積,不計容積但會納入建物的樓地板面積計算。 案例2:設備空間的增設----建商以地上層設備空間的設計不計容積,所以規劃機房空間,增加銷售玶數。   二、重覆計算----預售建案原本應該是蓋多少賣多少,講清楚說明白,雙方合意即可,但因為建築項目過多,各種計算內容複雜,一般民眾並不容易了解,契約即使有審閱也可以說真的是有看沒有懂,也因為這樣,少部分建商緃有訂明計算方式,但實則是在契約內容重覆計算,例如 (一)梯間----玄關梯廳和出電梯後回到家的通道,屬於當層住戶分攤的小公(小公設),有時會當層每一戶都算一遍而不是分攤,等於重覆計算。 (二)停車位----標準停車位面積係依寬長2.5mx6m=15㎡(4.5坪)計算,當引發爭議的是預售時停車位係按「個」出售,價格視車位種類、位置而定。通常「車道」面積會分到車位內計算,由車位持有者共同分攤,因此車位登記坪數面積會從6、7坪到12~1坪5都有。若車位登記面積只算車格4.5坪,車道就有可能被攤進公設比內計算,意即:車位坪數登記愈大,相對可降低公設比,對消費者較有利;若車位坪數小,公設比提高,但車位價格通常不會降低,民眾等於買了車位又多負擔公設價格,被扒了兩層皮。 購屋成本番外篇    台北市地政局表示,除了實坪、虛坪以外,還有一種購屋成本,那就是加值型設施的建築,加值型設施是希望增加生活機能、景觀變得更好,來提升生活品質,但相對的建築管理費會變多,居住成本當然也會增加,大致上按機能及景觀來分: 一、機能----一般建案大多會訴求有運動設施、游泳池、視廰區、圖書室等各項生活機能,來增加賣象提高銷售,目前係以地下  室空間(包括停車位)及梯間的約定使用較常見。 二、景觀----以法定空地來說,除了應有的開放空間、連通通道、防火間隔及防火巷等具消防安全不得約定為專用外,建商會在單純的空地上增加假山假水、花園庭園,來增加居住空間的舒適度,但基於使用者付費,負擔自然會增加。   台北市政府地政局總結指出,一般消費意識的認知是只要有物就有權,物權有登記則具交易價值,另外,再加上使用者付費的觀念,二者加乘更促使建商猛蓋非必要的附屬建物與公共設施。10年前監察院早已糾正行政機關放任建築法規不斷放寬不計入容積項目,而地政法規又予以測量登記,造成市場交易的亂象,時至今日,再綜觀市場現況,核心問題始終存在。生意人想的是成本利潤有蓋就要算錢,消費者只能來來回回撥撥算盤,實坪、虛坪看清楚,再決定是否決定買屋,並找信譽良好的業者或參考地政局網的不動產交易安全專區查詢相關資訊,以免後悔上當影響交易權益。(資料提供:台北市政府地政局,台北地政第3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