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統計!桃園2015年5月不動產呈現盤整
2015-07-23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2015年5月桃園市住宅不動產市場整體成交量呈持平走勢,惟平均成交價格仍呈現盤整態勢。統計截至2015年7月16日止,2015年5月實價登錄揭露案件統計土地、建物交易筆棟數為1,476筆。桃園市近一年來成交重點區域仍以桃園區及中壢區為主,其土地、建物交易筆棟數分別佔全市20.64%及17.78%;此外,平鎮區成交規模亦有不錯的表現,佔全市的10.25%。 桃園市住宅市場成交均價近一年來呈現漲跌互見的走勢。其中公寓類型2015年5月成交均價為11.65萬元/坪 ,較前月與2014年同月下跌13.34%及4.17%;而住宅大樓成交均價為18.20萬元/坪,雖較前月下跌4.69%,但較2014年同月上升4.26%。 2015年5月公寓、大樓與透天產品之住宅平均交易面積分別為30.84坪、41.78坪與59.20坪,公寓產品之平均交易面積均較前月與2014年同月略增0.35坪與1.2坪;大樓產品均較前月與2014年同月減少2.26坪與3.16坪;透天厝產品則較前月增加2.4坪,但較2014年同月略減0.3坪。 2015年5月公寓產品平均成交總價分別為388萬,雖較前月下跌7%,但較2014年同月回升8.61%;大樓產品之平均成交總價為762萬元,較前月與2014年同月分別下跌10.43%與2.6%;在透天產品方面,其平均成交總價為995萬元,較前月略升3.58%,但較2014年同月下跌5.5%。 以八德、中壢、平鎮、桃園、龜山與蘆竹區分析桃園市重點都會區住宅平均均價,2015年5月以桃園區成交均價最高,為21.49萬元/坪;此外,除平鎮區成交均價較前月微幅上漲外,其他地區均較前月略為下跌。整體而言,2015年5月桃園市住宅市場成交均價呈現下修盤整趨勢。此外,以成交量觀察,近一年成交土地、建物筆棟數以桃園區為交易主要地區,共13,871筆;其次為中壢區,共11,293筆;第三名為平鎮區,共7,268筆。整體而言,2015年5月桃園市住宅市場成交量呈持平狀態。 自2012年9月18日內政部發布「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計畫範圍內土地因受期待因素影響,農地交易量顯著增加;惟自20158年起桃園受相關政策執行因素影響,市場觀望氣氛濃厚,買賣揭露案件數量驟減,買氣顯著退燒。2015年5月農牧用地買賣揭露案件量僅6件,與前月件數持平;本月交易最高價為10萬元/坪,其區位坐落接近接近機場捷運線A16站附近;最低價為2.38萬元/坪,此為持分移轉交易案件。此外,2015年5月甲、乙種建築用地尚無案件,而其前月買賣揭露案件均為特殊交易案件,其價格不列入交易均價計算。 最新統計2015年6月航空城範圍內買賣移轉登記案件量共計有33件,較前月略增5件,但較2014年同月大幅減少101件。就土地、建物買賣登記移轉筆、棟數而言,2015年6月土地筆數為62筆、建物棟數為11棟,相較2014年動輒百筆以上之水準,2015年買賣移轉登記案件量與其土地筆數均有顯著下降的趨勢。 【備註】1.2015年7月16日發布之實價資訊,其登記完畢日期為2015年5月16日至31日之買賣案件。2.資料時間為實價登錄申報書之交易日期,惟本月交易日期之資料亦可能於未來陸續揭露,故每月發布之市場分析資料均有些許落後現象。3.平均成交單價與總價資料已去除含備註欄特殊交易資料。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北市買車自備停車位,車位行情因此波動?
2015-07-23
【MyGoNews蕭又安‧方暮晨/綜合報導】柯P提出在北市買車須自備停車位的說法,引起廣泛討論。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整理2014年與2015年獨立車位價格後發現,整體來說北市停車位約有7.0%的漲幅,其中萬華、北投漲最多,漲幅都超過兩成,但信義與大同不漲反跌,分別下滑7.8%與19.5%,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分析,整體房市下修,但各行政區卻在價格表現上各自表述,關鍵應在於供需,以信義區為例,政府興建大量公有停車空間,讓停車便利提高,民眾自然願意以租代買,也讓漫天喊價沒有空間。 從這份資料來看,北市停車位都在百萬之譜,但因為總價低,過去也有不少人以投資停車空間為業,賺取租金收益,而在各行政區表現上,停車空間少、價格較低的的萬華與北投,漲幅最為驚人,其中北投漲幅高達29.8%,徐佳馨指出,車位價格低,容易出現驚人漲幅,加上舊市區對車位需求大,一位難求的狀況下,自然能有所表現。 反觀跌價區域,大同區由於價格低,造成幅度反應明顯,近年來不少公有停車空間釋出,應該也是修正的因素。信義區的價跌頗值得玩味,推論除與信義計畫區車主多自行配備停車位有關外,包括公部門與養地地主提供大量停車空間也是停車位跌價的重要因素。 在最高價表現上,可以看到全市出現5.6%的修正,其中不乏中正,中山等精華區域,徐佳馨認為,理論上應該會因為供需關係而出現價漲,不過多數獨立車位由於銀行不貸款,因此現金壓力不小,當車位價格超過車主所能忍受的範圍,車主寧可去找更便宜的停車方案,甚至以租代買,或是採取其他方式代步,也讓天價車位高處不勝寒,同理可證,當車位負擔已經遠超過能夠容忍的範圍,車主也會自己想辦法,不給賣方獅子大開口的機會。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3分鐘搞懂「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
2015-07-22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為使不動產稅制合理透明,增加稅收用於住宅政策及長期照顧服務支出,並逐步落實居住正義、改善貧富差距,合理配置社會資源。財政部推動「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並修正綜合所得稅法部分條文。 該局說明,「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有關個人部分重點如下: 一、課稅範圍:   (一)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地。   (二)2014年1月1日之次日以後取得之房地,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至繼承或受遺贈取得者,得將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二、稅基(課稅所得)以房地收入減除成本、費用所計算之所得額,再減除依土地稅法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之餘額做為稅基。 三、稅率(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適用)   (一)持有1年以內房地交易所得稅稅率訂為45%;另持有超過1年而在2年以內者,稅率訂為35%。     (二)持有超過2年在10年以內房地交易所得稅稅率訂為20%;持有期間超過10年稅率訂為15%。     (三)個人因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出售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之房屋、土地,及個人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興建房屋,自土地取得之日起算2年內興建完成並銷售該房屋、土地者,其所得適用 20%稅率。    (四)繼承或受遺贈取得之房屋、土地,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出售該房屋、土地,得將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四、自用住宅優惠 (一)減免稅優惠  1.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6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2.課稅所得在4百萬元以下免稅;超過4百萬元部分,按10%稅率課徵。  3.6年內以適用1次為限。         4.繼承或受遺贈取得之房屋、土地,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出售該房屋、土地,得將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持有且符合自用住宅條件之期間合併計算。   (二)重購優惠         1.個人重購自用住宅,小屋換大屋(以金額區分)得全額退稅或扣抵,至大屋換小屋亦得按出售價格 比例退稅或扣抵。         2.於重購後5年內不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   該局提醒,「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將自2016年1月1日開始起施行,並採分離課稅,無論有無應納稅額,納稅義務人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檢附相關文件向該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納稅,未依限申報者,除補稅外,尚須處以罰鍰,請納稅人多加注意,以維自身權益。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
2015-07-22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配合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以下簡稱新制)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於2015年7月21日發布「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供徵納雙方遵循。 財政部表示,自2016年1月1日起,個人及營利事業有所得稅法(以下簡稱本法)第4條之4規定之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以下合稱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應按新制申報所得稅。為利實務執行,該部特訂定本要點,規範新制相關所得計算及申報作業規定,共分為「總則」、「交易日、取得日及持有期間」、「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計算及相關調整」、「營利事業房屋、土地交易所得計算」及「附則」等5大部分,計21點(詳附件)。重點如下: 一、總則個人及營利事業自2016年1月1日起交易下列房屋、土地應適用本要點規定課徵所得稅:(一)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之房屋、土地;(二)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另個人交易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亦有本要點之適用。 二、交易日、取得日及持有期間(一)房屋、土地「交易日」及「取得日」之認定,原則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另配合其他法令及實務作業為例外規定,例如: 1.因強制執行交易者,按領得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認定。2.交易屬無法辦理建物所有權登記之房屋(如違章建築),以訂定買賣契約日認定。 (二)房屋、土地「持有期間」之計算,以自房屋、土地取得之日起算至交易之日止為原則。另對個人因繼承或受遺贈等取得房地情形為例外規定,例如: 1.因繼承、受遺贈或配偶贈與取得之房屋、土地,得將被繼承人、遺贈人或其配偶之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2.適用自住房屋、土地租稅優惠時,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應符合於該房地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連續滿6年之條件,如該房地係因繼承、受遺贈或配偶贈與而取得者,得再加計被繼承人、遺贈人或配偶持有該房地且符合自住條件之期間。 三、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計算及相關調整(一)個人交易房屋、土地,不論有無應納稅額,均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或房屋使用權交易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申報納稅。 1.居住者: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2.非居住者:向房屋、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3.交易之房屋、土地屬信託財產者,得由受託人代為申報。 (二)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之計算,以成交價額減除房地取得成本(出價取得者)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取得成本及費用認定如下: 1.取得成本:買賣取得者,以成交價額為準。另下列支出經提示證明文件,亦得包含於成本中減除: (1)購入房屋、土地達可供使用狀態前支付之必要費用(如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公證費、仲介費等),以及房屋、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前,向金融機構借款之利息。 (2)取得房屋後,於使用期間支付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且非二年內所能耗竭之增置、改良或修繕費。 2.費用:如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等交易房屋、土地所支付之必要費用等,但不包括依土地稅法規定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個人未提示費用之證明文件或所提示之費用證明金額未達成交價額5%者,稽徵機關得按成交價額5%計算其費用。 (三)個人與其配偶如因感情不睦或婚姻暴力等因素而有分居情形,符合「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分居得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之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得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條件者,得個別認定自住房屋、土地交易前6年未曾適用優惠規定之條件。 (四)適用新制之房屋、土地交易損失僅得減除新制房屋、土地交易所得,不得與舊制互為減除。 (五)適用自住房屋、土地重購退稅或扣抵時,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應於該房屋辦竣戶籍登記並居住,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如以配偶之一方名義出售自住房地,並以配偶之他方名義重購者,亦得適用。 四、營利事業房屋、土地交易所得計算依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分別規定其房屋、土地交易所得計算及申報方式。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交易境外公司股權符合本法第24條之5第4項規定應適用新制課稅規定,於第20點明定其股權持有期間、持有股權比例之認定、境內房屋、土地價值占該境外公司股權價值比例之認定、所得計算方式及應檢附證明文件等規定。 五、附則個人逾期繳納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應納稅額,應依規定加徵滯納金及移送強制執行。 財政部說明,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是我國稅制改革上之重要里程碑,所增加稅收將用於住宅政策及長期照顧服務支出,逐步落實居住正義並改善貧富差距。該部已成立「推動房地合一稅制改革作業小組」積極推動,除發布本要點外,亦將儘速研訂模擬問答(Q&A)、作業手冊及申報書表並對外辦理多場講習會,加強宣導,俾利新制於2016年1月1日順利上路。 房地合一申報要點.psd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頂埔捷運通車,周邊買賣行情報您知!
2015-07-22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頂埔捷運站通車,查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網站不動產資訊專區,就能輕鬆掌握土城區頂埔捷運站周邊住宅區房價消長資訊,該所整理自2012年第3季至2015年第1季實價登錄資料,分析住宅大樓、華廈及公寓等產品類型之買賣件數及交易區間單價,特別建置「頂埔捷運站周邊住宅區成交行情分析」資訊專區。 頂埔捷運站位於土城區中央路四段,附近雖多為工業廠區,但隨著頂埔捷運站通車,縮短往返台北都會區的交通時間,未來該區生活機能將會快速提升,漸會受購屋者青睞,板橋地政事務所提供周邊住宅區買賣行情供參考。 板橋地政事務所主任莊月桂提醒,該所網站不動產資訊專區亦提供「實價登錄資訊一把抓」服務,針對板橋及土城區交易熱絡之地區,透過實價登錄資料整理,逐月公布住宅大樓、華廈、公寓等各種產品類型之價格,歡迎多加利用,服務網址為:http//www.banqiao.land.ntpc.gov.tw/ch/home.jsp?id=462 &parentpath=0,461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中市住宅補貼即日起至8月28日
2015-07-22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為減輕民眾居住的經濟負擔,台中市政府配合內政部營建署辦理「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包括房屋租金、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等3項住宅相關補貼,2015年度從即日起至8月28日受理申請。在市府積極爭取下,2015年租金補貼共有約6,967戶的名額,每戶每月最高可補助4,000元,補貼期限最長12個月。 都市發展局表示,在市府積極爭取下,2015年度「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台中市的租金補貼共有6,967戶的名額,其中包含中央核定4,017戶、市府配合中央經費補助1,721戶以及台中市增額補助戶數估計約1,229戶,每戶每月最高補助金額4,000元(以實際租金金額核計),補貼期限最長為12個月;另加上社會局有關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單親家庭及弱勢婦女相關補助,以及原民會中低收入戶原住民住宅租金補助,計約有3,920戶,總計2015年台中市將有一萬多戶可享有租金補貼。 都發局進一步說明,因補助名額有限,如申請時因最低評分相同,導致超過當年度公告補助戶數時,市府以公開、公平及公正的方式辦理抽籤,並依結果發給中籤戶租金補貼核定函、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 欲申辦市民請於期限內向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管理科(地址:台中市西區民權路99-1號)提出申請,或請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pip.moi.gov.tw/V2/B/SCRB0107.aspx下載相關申請書件。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真的跌了!北部房市整體回到2年前房價水準
2015-07-21
【MyGoNews蕭又安‧方暮晨/綜合報導】信義房屋第二季房價指數出爐,其中房價表現以台北市最為弱勢,房價指數不僅跌破300,且年減6.6%,季減4.1%,整體房價幾乎回到2年前的房價水準,新北市的房價指數則年小減1.4%,桃園則年減2.3%,過去一年房價止漲且呈現微幅修正,反觀大台北以外的新竹、台中與高雄,房價較2014年都還有正成長,其中又以高雄表現最為熱絡,房價指數年度還有增長9.2%。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台北市因為房價水準最高,加上許多政策針對高資產族群而來,包括房屋稅率目前全國最高、豪宅稅的倍數調整、且針對高總價住宅與第二套房貸進行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等,加上高房價拉高一般民眾的購屋門檻,因此市場上的交易規模急速縮減,從月移轉可達5千棟,到現在移轉量近乎腰斬,而交易量急凍也影響屋主出售的房屋價格,連帶房價回檔修正。 台北市第二季的房價指數為289.6,季減少約4.1%,年減約6.6%,等於一間2000萬元的房子,和一年前相比房價可能成交價格就減少了132萬元,曾敬德表示,北市成交價格回檔已經是越來越為普遍的現象,從成交的趨勢觀察,實價登錄行情修正5%~10%左右,大概是市場上較為普遍的共識,大致和房價指數走勢一致。 新北市的房價指數為308.01,桃園市則為303.3,兩者都和上一季水準相當,但都較2014年同期呈現微幅衰減,顯見新北市與桃園市已經脫離房價上漲的趨勢,過去一年房價止漲,房價從高檔盤整滑落,不過整體表現仍相對北市平穩。 相較於北部房價凍漲或出現小幅回檔,大台北地區以外的區域房價表現平穩,主要仍是區域的房價還在雙薪家庭可負擔的範圍之內,以北高雄平價區段的中古大樓為例,總價不到600萬元就可以入手3房加上一個平面車位產品,一般首購族自備25%也僅約150萬元左右,因此即使北部房市已經開始修正,但高雄地區感受並不明顯。 曾敬德表示,北台灣以外的區域,房價所得比與每月的購屋貸款負擔,都明顯較雙北市低,相較起來比較沒有買不買得起的問題,不過須留意大台北以外的區域,房價也歷經了一大段漲幅,大台北地區的房價修正有可能向外擴散,房價後續上漲力道已有限。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個人出租公寓或套(雅)房,國稅局要嚴查囉
2015-07-21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國稅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近日將針對轄區內個人出租公寓或套(雅)房之案件,列為加強查核對象。 國稅局表示,個人間出租房屋收取租金,係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規定之租賃所得,納稅義務人應將全年收取之租賃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併入取得年度之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如未能逐項舉證出租房屋之必要損耗及費用者,則可按租金收入之43%扣除必要費用。 國稅局舉例說明,2014年查獲轄區納稅義務人甲君,自2012年起將其所有鄰近某知名大學校區房屋,隔成14間套房出租予學生,收取租金却未申報該房屋之租賃所得;經該局實地訪查,查得其房屋使用情形及租賃契約書等相關事證資料,乃進一步約詢甲君,並核定甲君2012及2013年度漏報租賃所得計100萬餘元,除補稅外並依規定處罰。 國稅局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如有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情形,應誠實申報,如往年有短漏報租賃所得者,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戶籍所轄稽徵機關辦理補申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免罰,否則一經該局查獲短漏報情事,除補稅外還要處罰,得不償失。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桃園調高2015年7月1日以後新屋標準價
2015-07-21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桃園市房屋標準單價已超過30年未調整,該價格遠低於現行房屋造價,以致評定之房屋課稅現值明顯偏低,造成持有不動產的租稅負擔嚴重失衡,桃園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已於2015年7月13日召開,經市政府於同年7月16日公告,將自2015年7月1日起實施,作為評定房屋現值及課徵房屋稅、契稅的依據。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重行評定1次,上次評定於2012年,依規定今年應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調整涉及民眾感受度及租稅負擔能力,非僅財政收入考量,本次調整主要是希望讓賦稅合理化,其重點有二:一、調高2015年7月1日以後新建房屋之標準單價,調高幅度約為60%;二、配合機場捷運線開通及中路、經國重劃區,帶動週邊商業逐漸繁榮,而調高部分路段之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 該局進一步表示,這次房屋標準價格調整僅影響2015年7月1日以後新建、增建、改建房屋,舊房屋並不受影響。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置房屋變更為父母所有,需按規定處理
2015-07-20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民眾打電話詢問,若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置之房屋,未來要變更為父母所有,這中間應該注意什麼? 稅捐機關表示,房屋因買賣、交換、贈與等原因移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而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置之房屋並辦竣所有權登記,依法該屋所有權應歸屬子女所有,之後不論係因買賣或贈與等原因移轉登記為父母名義者,依規定均應申報繳納契稅。 稅捐機關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應於房屋買賣等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填具申報書表,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及有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契稅。如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者,每逾3日,將加徵應納稅額1%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超過新台幣一萬五千元。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