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受贈
遺產稅 - 國稅
凡經常居住在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其死亡時在國外,遺有不動產者,應納入遺產並申報,以課徵遺產稅;或是經常居國外之我國國民及非我國國民,死亡時在我國遺有財產者,應就其在我國境內之遺產,課徵遺產稅。所含項目包括被繼承人死亡時所遺留之不動產(土地、房屋)、動產、一切有財產價值之權利,以及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贈與配偶、子女、養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姐妹、袓父母及上述親屬之配偶的財產。
應納遺產稅額=(遺產總額 - 免稅額 - 扣除額) × 稅率 - 累進差額 - 扣抵稅額及利息
節稅技巧
-
被繼承人死亡日之期間
-
遺產總額
元
-
免稅額
(* 因公殉職之軍警公教人員免稅額: 14,000,000 )
-
扣除額
元
-
扣抵稅額及利息
元
-
-
適用稅率:
0%
-
遺產稅試算額:
遺產稅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稅率與級距一覽表
-
項目
調整前
95年1月1日起
98年1月23日起
免稅額
-
一般繼承
700萬
779萬
1200萬
-
被繼承人為因公殉職之軍警公教人員
1400萬
1558萬
2400萬
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
-
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
72萬
80萬
80萬
-
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
40萬
45萬
45萬
扣除額
-
配偶扣除額
400萬
100萬
445萬
-
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
40萬
45萬
45萬
-
父母扣除額
100萬
111萬
111萬
-
殘障特別扣除額
500萬
557萬
557萬
-
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
40萬
45萬
45萬
-
喪葬費扣除額
100萬
111萬
111萬
課稅級 距金額及稅率
-
稅率
調整前遺產淨額
95年調整後遺產淨額
98年調整後遺產淨額
-
2%
60萬元以下
67萬元以下
單一稅率:10%
-
4%
60~150萬元
67~167萬元
2400萬
-
7%
150~300萬元
167~334萬元
單一稅率:10%
-
11%
300~450萬元
334~501萬元
單一稅率:10%
-
15%
450~600萬元
501~668萬元
單一稅率:10%
-
20%
600~1,000萬元
668~1,113萬元
單一稅率:10%
-
26%
1,000~1,500萬元
1,113~1,670萬元
單一稅率:10%
-
33%
1,500~4,000萬元
1,670~4,453萬元
單一稅率:10%
-
41%
4,000~10,000萬元
4,453~11,132萬元
單一稅率:10%
-
50%
10,000萬元以上
11,132萬元以上
單一稅率:10%
贈與稅 - 國稅
財產所有權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他人時,需繳納贈與稅。
應納贈與稅額=(贈與總額 - 免稅額 - 扣除額) × 稅率 - 累進差額 - 扣抵稅額及利息
-
贈與日期
-
贈與總額
元
-
免稅額
1,000,000元
-
扣除額
元
-
扣抵稅額及利息
元
-
-
適用稅率:
0%
-
遺產稅試算額:
贈與稅免稅額、稅率與級距一覽表
-
項目
調整前
95年1月1日起
98年1月23日起
課稅級距金額及稅率
-
稅率
調整前贈與淨額
95年調整後贈與淨額
98年調整後贈與淨額
-
4%
60萬元以下
67萬元以下
單一稅率:10%
-
6%
60~170萬元
167~189萬元
單一稅率:10%
-
9%
170~280萬元
189~312萬元
單一稅率:10%
-
12%
280~390萬元
312~434萬元
單一稅率:10%
-
16%
390~500萬元
434~557萬元
單一稅率:10%
-
21%
500~720萬元
557~802萬元
單一稅率:10%
-
27%
720~1,400萬元
802~1,558萬元
單一稅率:10%
-
34%
1,400~2,900萬元
1,558~3,228萬元
單一稅率:10%
-
42%
2,900~4,500萬元
3,228~5,009萬元
單一稅率:10%
-
50%
4,500萬元以上
5,009萬元以上
單一稅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