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黃金申報期,多元申報更便民
2017-12-28【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每2年辦理1次的公告地價將於2018年1月1日公告,作為申報地價的參考,土地所有權人得在公告地價增減20%範圍內,於2018年1月2日至1月31日申報期間內辦理申報地價,經核定後的申報地價將作為稅捐稽徵機關核課地價稅之依據。為簡化申報地價手續,依現行規定未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百分80%為其申報地價,故土地所有權人如欲以公告地價80%為申報地價者,可免辦理申報地價。
台北市政府地政局為強化便民服務,提供現場申報、網路申報、傳真申報及郵寄申報等4種多元申報方式,有需要辦理申報地價之土地所有權人可擇以下任一方式辦理(見附表)。申報人因辦理申報地價如有查詢2018年公告地價之需求,可於2018年1月1日後逕上地政局「地價查詢多功能服務系統」!(http://w2.land.gov.taipei/query/prc/Input_p.asp)或台北地政雲>不動產價格資訊>地價查詢!(http://cloud.land.gov.taipei/ImmPrice/LandPrice.aspx),如有申報地價相關問題請電洽:台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轉7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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