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稅申報逾期「加計利息」
2016-10-02【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目前贈與稅免稅額為每人每年220萬元,稅率為10%,贈與人倘若逾期申報贈與稅,且屬未經檢舉、調查前自動補報者,經計算在一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已超過免稅額時,除應繳納贈與稅外,還要另外加計利息,利息依郵局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按日計算。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進一步提醒:該筆贈與稅款若於稽徵機關開始進行調查或經人檢舉後,始補申報者,除補稅外尚須處以罰鍰,不可不慎。另贈與稅之申報期限為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千萬別逾期了。
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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