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2015年地價稅的累進起點地價為98.1萬元

2015-10-16作者: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規定,每3年應重新規定地價一次。2013年已重新規定地價為98.1萬元,所以2016年將再重新規定地價,2015年與2013年相同,累進起點地價仍為98.1萬元,土地所有權人的地價總額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其地價稅按第1級之級距稅率千分之10徵收,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依差額累進稅率適用第2至第6級稅率,最高稅率達千分之55。
 
稅務局指出,累進起點地價,係以本縣土地7公畝之平均地價為準,但不包括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在內。2015年地價稅之核課,將以土地所有權人在宜蘭縣內所有之土地,依規定地價合併計算地價總額後,再按其累進起點地價計算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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