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遺產及贈與稅條文修正草案

2017-03-16作者: MyGoNews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衛福部2017年3月15日赴立法院進行遺產稅法修正說明,且經過表決後,通過遺贈稅法修正案初審,將現行遺產稅及贈與稅稅率結構由單一稅率10%,調整為3級累進稅率,分別為10%、15%及20%,並增設各稅率之課稅級距金額。根據財政部的估算,遺贈稅如果照行政院版本調整,預計每年可增加63億元稅收,增加的稅收將全數挹注長照。根據財政部估計,遺產稅每年約影響656人,約占11.24%,贈與稅約影響954人、約占5.35%。
 
財政部表示,新法將現行遺產稅與贈與稅稅率結構由單一稅率10%調整,依照遺產淨額5000萬元以下、5000萬元至1億元與超過1億元3大級距,稅率分別為10%、15%及20%。至於贈與稅,財政部版本認為贈與2500萬元以上,贈與稅率應為10%;超過2500萬元至5000萬元者,適用稅率為15%;超過5000萬元以上,適用稅率為20%。
 
但是,依時代力量版本,遺產淨額若未達1300萬元,稅率10%;超過1300萬元至2800萬元,超額稅率20%;超過2800萬元,超額部份稅率30%;每年贈與金額低於150萬元者稅率10%,超過150萬元至350萬元,稅率20%;超過350萬元以上,稅率一律為30%。財政部認為,時代力量版的調整幅度較大、受影響的納稅義務人人數較多,恐怕會衍生較大的租稅規避誘因。黃國昌則要求,財政部在未來協商時,應該提供2版本受影響的人數各有多少。由於現場協商沒有結果,有關於累進稅率與免稅額部分等關鍵條文都被保留。會議主席、民進黨立委王榮璋宣布全案完成初審,但提報院會前,仍須經由黨團協商。
 
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2017年3月15日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完竣,其中草案第13條及第19條與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3條、第19條及第22條條文修正草案」保留,提交院會討論前,須經黨團協商;至草案第12條之1及第58條之2照行政院版本通過。行政院所提修正草案之重點如下:
 
一、將現行遺產稅及贈與稅稅率結構由單一稅率10%,調整為3級累進稅率,分別為10%、15%及20%,並增設各稅率之課稅級距金額。(修正草案第13條及第19條)
 
二、為充裕長期照顧服務財源,調增遺產稅及贈與稅稅率所增加之稅課收入,撥入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置之特種基金,用於長期照顧服務支出,不適用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修正草案第58條之2)
 
財政部指出,遺產稅及贈與稅課徵對社會公平具正面意義,行政院送請審議之修正草案係衡酌目前社會經濟環境,並配合長期照顧服務法第15條之修正,以適度調高遺產稅及贈與稅稅率所增加之稅課收入挹注長期照顧服務財源。該部將積極與立法委員溝通說明,俾利法案儘速完成三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