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 不論交易有無賺錢均要辦理申報
2018-12-17【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課稅新制自2016年1月1日施行至今,將屆滿3年,許多民眾仍誤以為出售房屋、土地有獲利才須辦理申報。然依所得稅法規定,個人房屋、土地交易,不論有無應納稅額,都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或房屋使用權交易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辦理申報,其有應納稅額者,應一併檢附繳納收據。
該局提醒民眾,個人除可填寫「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書」,於規定期限內併同契約書影本、其他有關文件及自繳稅款證明(有應納稅額者),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申報外,亦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電子申報軟體進行申報。
對方聯絡資訊*
* 表示必填欄位
※您可轉寄給多位親友,請在不同E-mail間用分號 ; 區隔
信件主旨/分享內容*
分享推薦-房地合一 不論交易有無賺錢均要辦理申報
寄件人資訊*
※當您留下個人資料時,表示你已了解閱讀並同意中信房仲網之隱私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