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 私有老建築補助計畫 開始受理申請

2018-04-23作者: MyGoNews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文化部辦理私有老建築(潛在文化資產)保存再生計畫補助作業要點業已公告,採隨時受理申請(收件)及批次審查,歡迎私有老建築或老房子的屋主、使用人、致力保存老建築之民間團體、或具建築文資等相關科系之學校(含大專校院及高職),逕向各地方政府洽詢及提出申請。
 
文化部為引入民間自發性文化治理力量,保存具潛在文化資產之私有老建築,以時間換取新思維,保留未來文化資產機會,營造社會重拾老建築及其技藝價值,提升國人文化保存意識,保存城鄉特色發展紋理,以建構國家文化主體性,爰以公私協力治理策略,結合地方政府及民間部門,共同推動私有老建築(未具文化資產身分)保存再生計畫。
 
計畫補助包含「建物整修」及「修復技術、培力及教育推廣」等二類,原則最高補助上限可達50%。其中第一類「建物整修類」計畫期程以1年為原則,補助項目包含規劃設計、本體修繕、結構檢查及補強、執照取得及行政規費、相關文史調查及紀錄,修復情況複雜或經費需求龐大等特殊案件,亦得提出跨年分期之計畫,惟最遲應於2020年11月1日前完成修繕。另第二類「修復技術、培力及教育推廣」計畫期程以1年為限,補助項目包含媒合平台;修復技術、再生培力及教育推廣活動等。
 
當我們不斷看著家顏漸老,世代散落,人民與過去的歷史記憶產生斷裂,匠師凋零,傳統技藝失傳,不禁令人憂心,該如何保存及延續過往文化價值,再生成為當代創生的動能?是我們要持續努力的事,我們也看到許多老建築再生利用成功案例,例如南投「天空的院子」帶動地方創生、台南市永福路蝸牛巷許多老建築,振興老街再生等等。
 
文化部鼓勵大家以社會設計思維,創造老建築再利用,除可保存過往老建築文化價值及歷史記憶外,亦可創新文化新生活價值及文化經濟模式,並帶動地方創生。
 
各地方政府諮詢輔導、受理窗口及相關說明會等資訊,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下載「簡章」,歡迎喜愛老建築或老房子的屋主、使用人、民間團體或具建築文資等相關科系之學校(含大專校院及高職),踴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