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稅務 拍賣取得房屋,不依規定申報契稅,要罰

2017-10-02作者: MyGoNews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民眾經法院拍賣取得之房屋,常常詢問應何時辦理契稅申報?稅捐機關表示,必需經由法院標購拍賣取得不動產所有權,須於取得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之日起算30日內申報契稅。
 
稅捐機關表示,有關法院法拍確定案件,其契稅申報起算日,應依契稅條例第16條第4項規定,以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之日起算30日內申報契稅,如不依規定期限申報,依同條例第24條規定,每逾3日加徵應納稅額1%之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新台幣1萬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