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總額未達免稅額,仍要申報遺產稅
2016-08-18【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台南仁德區的黃先生來電詢問,其父親於2016年6月間過世,名下僅遺有房地一筆公告(評定)現值計800多萬元及郵局存款80萬元,遺產總價值在遺產稅免稅額1,200萬元以下,要不要申報遺產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若遺有財產者,不論有無應納稅額,納稅義務人均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次日起6個月內填具遺產稅申報書向國稅局據實申報。所以,黃先生父親之遺產總額為880多萬元,雖未超過免稅額1,200萬元,仍應備齊相關資料,向該局辦理遺產稅申報,或自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遺產稅電子申辦程式,並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為申辦通行碼在家完成申報作業。經國稅局審查後核發遺產稅免稅證明書,黃先生才能辦理後續不動產繼承移轉登記及存款提領等事宜。
該局同時呼籲納稅義務人,請多加利用電子網路辦理遺產稅申報,可免出門,亦不受國稅局上班時間限制,即可輕鬆完成申報。
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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