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補貼!台中市每戶每月最高4,000元
2016-07-21【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
為減輕民眾住居的經濟負擔,台中市政府配合內政部營建署辦理「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提供包括房屋租金、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等3項住宅補助,其中2016年租金補貼共有6,043戶的名額,每戶每月最高可補助4,000元,補貼期限最長12個月,7月21日起至8月31日開始受理申請,請符合資格者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都市發展局表示,在市府積極爭取下,2016年度「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台中市提供6,043戶的租金補貼名額,其中包含中央核定4,230戶、市府配合中央經費補助1,813戶,每戶每月最高補助金額4,000元,補貼期限最長為12個月;如加上社會局有關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單親家庭及弱勢婦女等補助,以及原民會中低收入戶原住民住宅租金補助,租金補貼戶數突破1萬戶。
都發局進一步說明,因相關補助名額有限,如申請時因最低評分相同,導致超過當年度公告補助戶數時,市府將以公開、公平及公正的方式辦理抽籤,並依結果發給中籤戶租金補貼核定函、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
欲申辦相關住宅補貼的市民,請於期限內向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管理科(西區民權路99-1號)提出申請,洽詢電話:22289111分機64601~64605,或請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下載相關申請書件(http://pip.moi.gov.tw/V2/B/SCRB0108.aspx )。此外,2016年度於都發局住宅管理科設有戶籍謄本申請櫃檯,申請書件更加便利。
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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