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機關:2016年申報地價多元管道受理申報
2016-01-04【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
新北市2016年辦理重新規定地價,板橋地政事務所將自1月2日起至2月1日止受理(星期例假日不受理臨櫃申報)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
板橋地政事務所主任莊月桂表示,公告地價係提供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之參考,申報之地價超過公告地價120%時,則以公告地價120%為其申報地價;如申報之地價未滿公告地價80%時,政府得照價收買或以公告地價80%為其申報地價。另平均地權條例已明定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80%為其申報地價。
莊主任進一步表示,申報地價有「臨櫃申報」、「網路申報」及「郵寄申報」等3種受理申報方式:民眾除可在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及小而能地政工作站辦理臨櫃申報外,亦可持自然人憑證至內政部地政司地政線上申辦系統(網址https://clir.land.moi.gov.tw/cap/)辦理線上申報地價,或填妥重新規定地價申報書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利用郵寄至該所辦理。
莊主任提醒本次申報地價土地所有權人(無論是否設籍於新北市)得就其坐落於新北市轄內之所有土地,向新北市任一地政事務所或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申請辦理。
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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