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設攤營業,仍應課徵房屋稅
2015-11-26【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反應騎樓設攤營業使用,是否應課徵房屋稅?該局指出,房屋騎樓免稅係以是否供公共使用作為要件,若供公共通行,依規定是可以免徵房屋稅;如果有供營業設攤或自行封閉情形,則應課徵房屋稅。但是,民眾反應,這樣的情況到處可見,稅務機關「真的有在管嗎?」
地方稅務局指出,房屋騎樓有封閉,無論是作住家或非住家使用,或有擺攤供營業使用,既無法供公共通行使用,是不能免徵房屋稅,應按其實際使用情形分別適用住家或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表示,經課徵房屋稅之騎樓,如有恢復供公共使用者,納稅義務人可於實際供公共使用之日起30日內向所轄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經查明屬實後,仍可免徵房屋稅。
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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