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需附違建證明 北市違建將走入歷史
2015-08-26【中信房屋/研展室報導】
為了遏止臺北市的違章建築,台北市政府日前訂定「臺北市政府遏止新增違章建築處理措施」(以下稱「處理措施」),凡在104年9月1日起領得使用執照的建物,未來第一次登記或進行買賣、贈與、信託等所有權移轉時,必須檢附建築師出具的3個月內無違章建築證明,中信房屋副總經理劉天仁表示,新「處理措施」將讓台北市的違建逐漸走入歷史,重現美麗市容。
「處理措施」所列的違章建築情形包括陽台外牆拆除外推、陽台加窗或欄柵式防盜窗(防墜設施除外)、夾層違章建築、水平或垂直增建之違章建築,以及約定專用之露臺違章建築。
台北市政府建管處表示,「處理措施」實施後,買賣房屋若沒有檢附建築師出具的無違建證明書,地政機關需在登記完畢1日內通報都發局,都發局將於14天內至現場查案(開立處分書)並將副本轉給違建科執行,違建科會在3至6個月內拆除完畢。
劉天仁認為,想徹底根除台北市的違建,首先是要遏止違建繼續增加,而「處理措施」便是直接從違建的源頭下手,確保在9月1日後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物不再出現違建,如此一來,台北市政府就能騰出手來處理尚未拆除的舊違建,一旦舊房子改建則同樣適用「處理措施」,可以預見未來違章建築將在台北市成為絕響。
劉天仁說,雖然「處理措施」只適用於在9月1日後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物,但仍會影響中古二手成屋市場,因為買方未來勢必會開始重視房屋是否有違建,違建將不再被視為是一種附加價值,違建越大越可能成為「房市毒藥」。
劉天仁表示,佩服柯P市府這次採取遏止新增和拆除舊有「雙管齊下」的方式,因為到處林立的違章建築一直是阻礙台北市轉變為美麗城市的最大絆腳石,這項新措施顯示柯P市府掃蕩違建,改變台北市容的決心。
對方聯絡資訊*
* 表示必填欄位
※您可轉寄給多位親友,請在不同E-mail間用分號 ; 區隔
信件主旨/分享內容*
分享推薦-買賣需附違建證明 北市違建將走入歷史
寄件人資訊*
※當您留下個人資料時,表示你已了解閱讀並同意中信房仲網之隱私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