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舍增建、營業或未作農用需課徵地價稅
2015-06-16【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農舍」須供與農業經營相關才有課徵田賦適用,但在各式各樣的農舍建築中,除作一般住家使用外,住家周圍則作車庫、曬衣間、涼亭、庭園造景等非農業經營相關之使用。
稅捐機關表示,凡是農舍營業用或增建、鋪設水泥地面、柏油地面、磚地;興建假山、水池、草皮、庭園造景;搭建圍牆、堆置與農業經營無關或妨礙耕作之障礙物、砂石、廢棄物等情事,均非屬農用範圍,不適用課徵田賦條件,依規定應自未作農業使用之次年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注意,若被改課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規定者,可於當年9月22日前申請自用住宅用地,一經核准案件可適用千分之二稅率課徵地價稅,與按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十~千分之五十五,核算地價稅相差甚多,請把握申請期限。
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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