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放寬都會型工業區容積率
2015-02-0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經濟部鑑於都會型工業區其擴廠用地有限,部分廠商反映可以增加容積以垂直化發展方式擴大投資建廠,故為鼓勵廠商強化廠地利用加強投資並降低擴廠造成之環境影響,促使產業升級轉型,經濟部規劃透過都市計畫更新模式採容積獎勵以提升都會型工業區建築容積,引導工廠立體化,解決擴大投資之用地不足問題。
為掌握都會型工業區建築容積需求情形,經濟部工業局已於2012年就新北市等六都24座工業區進行容積需求調查,調查結果以北部都會型工業區需求較為迫切,經濟部工業局前已協調新北市政府修正相關施行細則,以給予廠商獎勵容積。
至於經濟部目前研訂容積獎勵之適用條件需符合下列原則:
一、屬新增、擴大投資(如新增投資、增加就業機會或產值提升)及對環境顯有改善者(包括提供開放空間、興建綠色工廠、捐贈公益性產業設施、立體綠化、提供公用停車空間等)者;
二、轉型智動化發展及綠化生產製程者;
三、至少需以一個街廓為最小實施單元。
為回應廠商投資擴廠所面臨之工業用地不足之問題,經濟部後續將重新審視都會型工業區之容積需求,希望以都市更新概念推動工廠立體化,並將邀集各部會及縣市政府就都會型工業區容積率放寬議題共同協商相關作法及配套措施後,研提具體推動方案。
本案係規劃廠商需有投資擴廠、提供就業機會及改善環境之前提,方得取得容積獎勵,因此應不至於有工業用地炒作之疑慮。
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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