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2015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已全面啟動!
2015-01-21【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為健全土地稅籍,維護課稅資料之正確性及租稅公平,並遏阻逃漏稅捐,2015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已全面啟動,主要以免稅土地、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農業用地等進行查核。本項作業將持續進行至9月30日止。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原為減免地價稅、按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或課徵田賦之土地,若使用情形已變更而致不符合減免規定,或有供出租、營業、戶籍全部遷出、未做工廠使用、工廠登記證註銷、未作公眾停車或停車場證期限已屆滿等適用特別稅率之原因、事實消滅等情形,應於上述原因發生日起30日內主動向土地所在地之總(分)局,申報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以免經查獲,除追補應納稅額外,並處短匿稅額3倍以下之罰鍰。另課徵田賦之土地如有未作農業使用情形,亦應主動申報改課徵地價稅,以免經查獲一次要補徵核課期間內之地價稅。納稅義務人如有主動申報恢復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即可免除裁罰處分,地方稅務局亦可於納稅義務人主動申報時,提供相關節稅諮詢。
納稅義務人如有接到查獲違反特別稅率、減免稅地或農業使用等規定的通知函而有異議時,請於30日內申復;如有需要,稅務局會派員複勘。
出處/MyGoNews www.mygo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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