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共有,部分面積未農用,地價稅怎麼課徵
2017-06-07【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有民眾王先生詢問,他們兄弟3人共有農業區農地,其中1人想把部分土地,出租他人營業使用,他想了解地價稅會如何課徵?是否會影響他的權益?
該處說明,都市土地依都市計畫編為農業區,限作農業用地使用者,徵收田賦,目前田賦免徵。前揭農地如部分面積未作農業使用,會按實際未作農業使用部分面積課徵地價稅,不會就農地全部面積課徵地價稅,惟土地3人共有,如無分管契約證明變更未作農業使用部分面積係何人持有土地,會以未作農業使用部分面積,按各共有人持分比例計算各自面積,分別改按一般稅率核課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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